神华西北公司外购煤萨拉齐电厂挂牌交易公告(2020年9月)
神华西北公司外购煤萨拉齐电厂挂牌交易公告(2020年9月)
* 、交易时间: * 日 * : * - * : * 。
* 、交易资格:国能 * ·内蒙 (略) 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
* 、 * 日到 * (略) (略) 贸易煤各标段交易煤种、交易量及拦标价。
* 年9月份拦标价及计划量
标段 | 交货地点 | 煤种 | 交易量 | 拦标价 | 下限价 | 有效提报 |
(万吨) | (元/吨) | (元/吨) | 量(万吨) | |||
(略) | (略) | 原煤 * | 2 | * .4 | * .5 | 提报量1-2 |
备注:1、报价:最小变价为0.1元/吨。
2、数量:最小变量为0.1万吨。
* 、 (略) 期:从 * 年9月 (略) ,至 * 日止。
* 、交易规则
本次采购原煤2万吨,单批次分包最低1万吨,最高2万吨。交易开始后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时间早排序”的原则,实行合理低价成交;交易商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的,实际报价为成交价;交易商报价高于加权平均价的,加权平均价为成交价。
* 、煤炭质量标准
煤炭品种 | 粒度 (mm)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收到基全硫分 St, ar(%) | 全水分 Mt(%) | 灰分 Ad(%) | 挥发分 Vad(%) |
原煤 | 0- * | * | 0.3-0.6 | ≤ * | ≤ * | - |
* 、供应能力及煤质要求
( * )交易商应在本标段合同履约期开始后,燃煤供应方须按燃煤日需求调度保障供应,日供应量不得少于调度方需求量的 * %,若超过两天不能满足燃煤需求方调度数量或质量要求,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交易商应具备 * 吨/日以上 * 小时不间断的持续供煤能力。
( * )质价及兑现率考核办法
计价原则: (略) 合同兑现率考核办法, (略) 热值考核办法, (略) 硫分考核办法。
1、数量热值考核办法:
1).数量 (略) 验收、过磅为准。
2). (略) (略) 取样化验低位发热量结果为依据结算。 (略) 煤属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结算:粒度超标、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煤,来煤水分过大,手握成团等情节严重的、掺 (略) (略) , (略) 的不予结算煤款。
3).结算热值为月加权平均, * 大卡/千克基准原煤,燃煤基准热值为 * 大卡/千克,超出 * 大卡,按照合同单价除以基准热值折乘以实际热值结算;月加权平均热值在 点击查看>> 大卡/千克不列入月加权平均结算范围,按照合同单价除以基准热值乘以实际热值乘以0.8结算;来煤热值小于 * 大卡/千克不列入月加权平均结算范围,对该批次来煤按保底价 * .4元/吨予以结算。
2、硫份考核:
来煤月加权平均硫分≤0.6,每超合同标准值0.1%,结算价减少4元/吨;单批次来煤硫分在0.8%-1%之间,每超出0.1%, (略) 前面考核标准外,结算价再次减少8元/吨;单批次来煤硫分>1%的,每超出0.1%, (略) 前面标准考核外,结算价再次减少 * 元/吨。
3、来煤全水基准为 * %,月加权平均全水高于 * %,每升高1%,考核扣减结算重量的1%。
4、颗粒度要求当天来煤<1mm不得超过 * %,最大颗粒度不得超过 * mm,如颗粒 (略) 要求, (略) 有权拒收。
( * )西 (略) (略) 质量初检,最终以各终端用户确定的结算数量、质量作为数、质量结算依据。
* 、货款支付:
1.西北公司以终端用户最终结算数量、质量结果 (略) 货款结算,结算周期、付款方式与终端用户结算周期、付款方式同步。
2.如 (略) 发生变化, (略) 采购价格出现涨价或降价的情况,西北公司根据价格变化情况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根据涨价或降价的幅度,等额调整交易商的采购价格。
* 、 (略) 理
( * ) (略) (略) 原因导致未完成当月计划 * %,按照自愿原则,供煤单位可选择以下任 * 方 (略) 处理:
1.供煤单位放弃欠量供应。
2. (略) 分顺延至下月,按次月成交加权平均价结算。
( * )中标后,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有下列情形之 * 扣保证金
当月完成成交量的 * %(不含)以下, (略) 保证金;当月完成成交量的 * %- * %(不含),扣除 * 半保证金;详细规则及内容参见《 (略) (略) (略) 交易管理办法》和《 (略) (略) (略) 交易实施细则》。
* 日
* 、交易时间: * 日 * : * - * : * 。
* 、交易资格:国能 * ·内蒙 (略) 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
* 、 * 日到 * (略) (略) 贸易煤各标段交易煤种、交易量及拦标价。
* 年9月份拦标价及计划量
标段 | 交货地点 | 煤种 | 交易量 | 拦标价 | 下限价 | 有效提报 |
(万吨) | (元/吨) | (元/吨) | 量(万吨) | |||
(略) | (略) | 原煤 * | 2 | * .4 | * .5 | 提报量1-2 |
备注:1、报价:最小变价为0.1元/吨。
2、数量:最小变量为0.1万吨。
* 、 (略) 期:从 * 年9月 (略) ,至 * 日止。
* 、交易规则
本次采购原煤2万吨,单批次分包最低1万吨,最高2万吨。交易开始后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时间早排序”的原则,实行合理低价成交;交易商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的,实际报价为成交价;交易商报价高于加权平均价的,加权平均价为成交价。
* 、煤炭质量标准
煤炭品种 | 粒度 (mm)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收到基全硫分 St, ar(%) | 全水分 Mt(%) | 灰分 Ad(%) | 挥发分 Vad(%) |
原煤 | 0- * | * | 0.3-0.6 | ≤ * | ≤ * | - |
* 、供应能力及煤质要求
( * )交易商应在本标段合同履约期开始后,燃煤供应方须按燃煤日需求调度保障供应,日供应量不得少于调度方需求量的 * %,若超过两天不能满足燃煤需求方调度数量或质量要求,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交易商应具备 * 吨/日以上 * 小时不间断的持续供煤能力。
( * )质价及兑现率考核办法
计价原则: (略) 合同兑现率考核办法, (略) 热值考核办法, (略) 硫分考核办法。
1、数量热值考核办法:
1).数量 (略) 验收、过磅为准。
2). (略) (略) 取样化验低位发热量结果为依据结算。 (略) 煤属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结算:粒度超标、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煤,来煤水分过大,手握成团等情节严重的、掺 (略) (略) , (略) 的不予结算煤款。
3).结算热值为月加权平均, * 大卡/千克基准原煤,燃煤基准热值为 * 大卡/千克,超出 * 大卡,按照合同单价除以基准热值折乘以实际热值结算;月加权平均热值在 点击查看>> 大卡/千克不列入月加权平均结算范围,按照合同单价除以基准热值乘以实际热值乘以0.8结算;来煤热值小于 * 大卡/千克不列入月加权平均结算范围,对该批次来煤按保底价 * .4元/吨予以结算。
2、硫份考核:
来煤月加权平均硫分≤0.6,每超合同标准值0.1%,结算价减少4元/吨;单批次来煤硫分在0.8%-1%之间,每超出0.1%, (略) 前面考核标准外,结算价再次减少8元/吨;单批次来煤硫分>1%的,每超出0.1%, (略) 前面标准考核外,结算价再次减少 * 元/吨。
3、来煤全水基准为 * %,月加权平均全水高于 * %,每升高1%,考核扣减结算重量的1%。
4、颗粒度要求当天来煤<1mm不得超过 * %,最大颗粒度不得超过 * mm,如颗粒 (略) 要求, (略) 有权拒收。
( * )西 (略) (略) 质量初检,最终以各终端用户确定的结算数量、质量作为数、质量结算依据。
* 、货款支付:
1.西北公司以终端用户最终结算数量、质量结果 (略) 货款结算,结算周期、付款方式与终端用户结算周期、付款方式同步。
2.如 (略) 发生变化, (略) 采购价格出现涨价或降价的情况,西北公司根据价格变化情况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根据涨价或降价的幅度,等额调整交易商的采购价格。
* 、 (略) 理
( * ) (略) (略) 原因导致未完成当月计划 * %,按照自愿原则,供煤单位可选择以下任 * 方 (略) 处理:
1.供煤单位放弃欠量供应。
2. (略) 分顺延至下月,按次月成交加权平均价结算。
( * )中标后,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有下列情形之 * 扣保证金
当月完成成交量的 * %(不含)以下, (略) 保证金;当月完成成交量的 * %- * %(不含),扣除 * 半保证金;详细规则及内容参见《 (略) (略) (略) 交易管理办法》和《 (略) (略) (略) 交易实施细则》。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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