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5-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2次调整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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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5-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2次调整方案的公示



(略) 市玉东新区 (略) 中村改造项目拟用地位于玉东新区 (略) 区,因项目选址不符合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须调整《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 年调整)(以下简称《 (略) 市规划》)。 (略) 分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 (略) 使用上级下达指标上报使用,满足《 (略) 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局部调整、数据库更新)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 〕6号)“批次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 (略) 用地位于有条 (略) 镇道路, (略)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节余指标的项目),且用地能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内平衡”的规定,符合规划调整的条件。

同时, (略) 分用地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的独立工矿用地区, (略) 使用上 (略) 镇建设用地指标, (略) 调整《 (略) 市规划》。满足《 (略) 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局部调整、数据库更新)

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 〕6号)“ (略) (略) 乡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 (略) 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之间的调整”的规定, (略) 部调整的条件。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我市编制了《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 年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2次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现将该《调整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 、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

(略) 市玉东新区 (略) 中村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 . * 公顷,其中有 * . * 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规划,有0. * 公顷用地涉及允许建设区内的独立工矿用地区,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拟将名 (略) 区不符合土地规划的 * . * 公顷用地调入为规划上 (略) 镇建设用地,并将项目涉及允许建设区内的独立工矿用地区0. * 公顷调整为规划上 (略) 镇建设用地,同时将玉东新区茂林镇新寨村 * . * 公顷上 (略) 镇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与限制限制区。即将茂林镇新寨村共计 * . * 公顷规划上 (略) 镇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名 (略) 区的 (略) 市玉东新区 (略) 中村改造项目使用。

本方案调整后,拟建项目总用地 * . * 公顷, (略) (略) 镇指标报批用地。

* 、规划建设 (略) 的调整

《调整方案》 (略) (略) 调整。首先将项目位于有条件建设区 * . * 公顷用地调整为允许建设区,用途区由 * 般农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 (略) 镇建设用地区,同时将茂林镇新寨村的允许建设区 * . * 公顷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略) 镇建设用地区调整为 * 般农地区;再将项目位于允许建设区内的独立工矿用地区0. * (略) 镇建设用地区,管制区调整前后不变,仍为允许建设区,同时将茂林镇新寨村允许建设区0. * (略) 镇建设用地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略) 镇建设用地区调整为 * 般农地区。

规划调整后,《 (略) 市规划》允许建设区没有突破规划目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不变,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不变。

* 、公告时间和地点

本次《调整方案》内容公示期为 * 十天(即 * 日至 * 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本公示《调整方案》内容存在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 (略) 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市 * 环东路 * 号)

联系人:童令泽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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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玉东新区 (略) 中村改造项目拟用地位于玉东新区 (略) 区,因项目选址不符合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须调整《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 年调整)(以下简称《 (略) 市规划》)。 (略) 分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 (略) 使用上级下达指标上报使用,满足《 (略) 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局部调整、数据库更新)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 〕6号)“批次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 (略) 用地位于有条 (略) 镇道路, (略)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节余指标的项目),且用地能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内平衡”的规定,符合规划调整的条件。

同时, (略) 分用地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的独立工矿用地区, (略) 使用上 (略) 镇建设用地指标, (略) 调整《 (略) 市规划》。满足《 (略) 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局部调整、数据库更新)

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 〕6号)“ (略) (略) 乡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 (略) 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之间的调整”的规定, (略) 部调整的条件。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我市编制了《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 年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2次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现将该《调整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 、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

(略) 市玉东新区 (略) 中村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 . * 公顷,其中有 * . * 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规划,有0. * 公顷用地涉及允许建设区内的独立工矿用地区,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拟将名 (略) 区不符合土地规划的 * . * 公顷用地调入为规划上 (略) 镇建设用地,并将项目涉及允许建设区内的独立工矿用地区0. * 公顷调整为规划上 (略) 镇建设用地,同时将玉东新区茂林镇新寨村 * . * 公顷上 (略) 镇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与限制限制区。即将茂林镇新寨村共计 * . * 公顷规划上 (略) 镇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名 (略) 区的 (略) 市玉东新区 (略) 中村改造项目使用。

本方案调整后,拟建项目总用地 * . * 公顷, (略) (略) 镇指标报批用地。

* 、规划建设 (略) 的调整

《调整方案》 (略) (略) 调整。首先将项目位于有条件建设区 * . * 公顷用地调整为允许建设区,用途区由 * 般农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 (略) 镇建设用地区,同时将茂林镇新寨村的允许建设区 * . * 公顷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略) 镇建设用地区调整为 * 般农地区;再将项目位于允许建设区内的独立工矿用地区0. * (略) 镇建设用地区,管制区调整前后不变,仍为允许建设区,同时将茂林镇新寨村允许建设区0. * (略) 镇建设用地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略) 镇建设用地区调整为 * 般农地区。

规划调整后,《 (略) 市规划》允许建设区没有突破规划目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不变,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不变。

* 、公告时间和地点

本次《调整方案》内容公示期为 * 十天(即 * 日至 * 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本公示《调整方案》内容存在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 (略) 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市 * 环东路 * 号)

联系人:童令泽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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