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5-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2次修改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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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5-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2次修改方案的公示



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前驱体及联产6万吨磷酸建设项目、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联动5万吨磷酸铁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 (略) 市白平产业园, (略) 分位于限制建设区范围内,项目用地预留的指标不能在 (略) 规划内平衡,须修改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调整完善方案( * 年调整)(以下简称《 (略) 市规划》)。本次两个项目均属于 * 年第 * 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满足《 (略) 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 〕5号)规划修改情形( * ):“ (略) 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及 (略) 门批准(含审批、核准、备案)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以及由以上项目建设引起的拆 (略) 置和回建等项目。” (略) 规划修改的规定。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我市编制了《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 年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2次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该《修改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 、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修改

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前驱体及联产6万吨磷酸建设项目及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联动5万吨磷酸铁建设项目拟用地总面积为 * . * 公顷,其中不符合土地规划 * . * 公顷,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修改方案》拟将 (略) 市 (略) 双旺镇曾村村、汉和村、白平村涉及项目地块不符合土地规划的 * . * 公顷用地调入为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同时,《修改方案》拟从 (略) 市 (略) 区茂林镇大芦村、茂林村、金谷村及 (略) 区 (略) 街道广恩村、坡塘村规划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共6个地块调出 * . * 公顷,落实到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前驱体及联产6万吨磷酸建设项目及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联动5万吨磷酸铁建设项目。

* 、土地用途分区修改

《修改方案》拟将 (略) 市 (略) 双旺镇曾村村、汉和村、白平村涉及项目地块的土地规划用途由 * 般农地区9. * 公顷、林业用地区 * . * 公顷、其他用地区0. * (略) (略) 镇建设用地区;同时将茂林镇大芦村、泉塘村、茂林村及金谷村共8个地块 (略) 镇建设用地 * . * 公顷,调 (略) 镇用地;将茂林镇泉西村、泉东村及名山街道榕楼村共6个地块 (略) 镇用地 * . * 公顷调修改为限制建设区,用途区为 * 般农地区及其他用地区。规划修改后,《 (略) 市规划》中城乡建设用地区面积不变, * 般农地区增加 * . * 公顷,林业用地区减少 * . * 公顷,其他用地区减少0. * 公顷。

? * 、建设用地调整地块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修改

《修改方案》拟将位于双旺镇曾村村、汉和村、白平村项目调入地块 * . * 公顷的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同时将 (略) 市 (略) 区茂林镇泉西村、泉东村及名山街道榕楼村共6个地块 * . * 公顷的允许建设区修改为限制建设区。

本次《修改方案》内容公示期为 * 十天(即 * 日至 * 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本公示《修改方案》内容存在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 (略) 进行反映。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市 * 环东路 * 号),联系人:杨逢深,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及调入地块、调出地块位置示意图;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修改前后对比图;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修改前后对比图。

(略) (略)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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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前驱体及联产6万吨磷酸建设项目、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联动5万吨磷酸铁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 (略) 市白平产业园, (略) 分位于限制建设区范围内,项目用地预留的指标不能在 (略) 规划内平衡,须修改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调整完善方案( * 年调整)(以下简称《 (略) 市规划》)。本次两个项目均属于 * 年第 * 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满足《 (略) 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 〕5号)规划修改情形( * ):“ (略) 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及 (略) 门批准(含审批、核准、备案)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以及由以上项目建设引起的拆 (略) 置和回建等项目。” (略) 规划修改的规定。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我市编制了《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 年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2次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该《修改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 、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修改

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前驱体及联产6万吨磷酸建设项目及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联动5万吨磷酸铁建设项目拟用地总面积为 * . * 公顷,其中不符合土地规划 * . * 公顷,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修改方案》拟将 (略) 市 (略) 双旺镇曾村村、汉和村、白平村涉及项目地块不符合土地规划的 * . * 公顷用地调入为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同时,《修改方案》拟从 (略) 市 (略) 区茂林镇大芦村、茂林村、金谷村及 (略) 区 (略) 街道广恩村、坡塘村规划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共6个地块调出 * . * 公顷,落实到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前驱体及联产6万吨磷酸建设项目及年产5万吨 (略) 电池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联动5万吨磷酸铁建设项目。

* 、土地用途分区修改

《修改方案》拟将 (略) 市 (略) 双旺镇曾村村、汉和村、白平村涉及项目地块的土地规划用途由 * 般农地区9. * 公顷、林业用地区 * . * 公顷、其他用地区0. * (略) (略) 镇建设用地区;同时将茂林镇大芦村、泉塘村、茂林村及金谷村共8个地块 (略) 镇建设用地 * . * 公顷,调 (略) 镇用地;将茂林镇泉西村、泉东村及名山街道榕楼村共6个地块 (略) 镇用地 * . * 公顷调修改为限制建设区,用途区为 * 般农地区及其他用地区。规划修改后,《 (略) 市规划》中城乡建设用地区面积不变, * 般农地区增加 * . * 公顷,林业用地区减少 * . * 公顷,其他用地区减少0. * 公顷。

? * 、建设用地调整地块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修改

《修改方案》拟将位于双旺镇曾村村、汉和村、白平村项目调入地块 * . * 公顷的限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同时将 (略) 市 (略) 区茂林镇泉西村、泉东村及名山街道榕楼村共6个地块 * . * 公顷的允许建设区修改为限制建设区。

本次《修改方案》内容公示期为 * 十天(即 * 日至 * 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本公示《修改方案》内容存在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 (略) 进行反映。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市 * 环东路 * 号),联系人:杨逢深,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及调入地块、调出地块位置示意图;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修改前后对比图;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修改前后对比图。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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