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号住宅用地(3712.7㎡)、仓储用地(2402.83㎡)及仓库、办公用房(1231.77㎡)整体(三年
26号住宅用地(3712.7㎡)、仓储用地(2402.83㎡)及仓库、办公用房(1231.77㎡)整体(三年
项目名称 | (略) 市西江路 * 号住宅用地( * .7㎡)、仓储用地( * . * ㎡)及仓库、办公用房( * . * ㎡)整体招租( * 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 * - * (5)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市西江路 * 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土地、仓库 | 所在层数 | - | ||||
租赁面积 | * .3㎡ | 租赁期限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以2个月为 * 个支付期,在上 * 个支付期的最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 * 周期的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2年起逐年递增2 %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 | * 万元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原承租人 正在使用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1.本次招租标的位于 (略) 市西江路 * 号,共 * .3㎡,其中:仓储用地 * . * ㎡;仓储用地上1栋1层砖混结构仓库和1栋2层砖混结构办公用房(无产权证)约 * . * ㎡(仓库建筑面积为 * . * ㎡。办公用房约 * ㎡,办公用房较陈旧,目前为临时居住用房),仓储用地和仓库、办公用房东临山地、南临企业自留住宅用地、西临柳 (略) 、北临 (略) 市 (略) 用地;住宅用地 * .7㎡,东临山地、南临空地和山地、西临柳 (略) 、北临企业自留仓储用地,地上建有1栋钢架简易结构建筑,标的物附近交通条件便捷,临西江路,为区域主干道,双向 * 车道。 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 |||||||
其他情况 | 1.根据市国资委柳国资复〔 * 〕 * 号文件,该宗地已经划转至 (略) 市 (略) ,但土地资产划转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目前土地证仍在 (略) 名下,用途为住宅和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无抵押。 2.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略) 使优先承租权的, (略) (略) 交易。 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 (略) 截 (略) 查看出租标的、 (略) 。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 (略) ,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人民币 * . * 万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 日 | |||||||
评估机构 | (略) 正德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 | 人民币 * 2.3元/月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人名称 | (略) 市产 (略) 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 (略) 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略) 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略) 董决字〔 * 〕第1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市产 (略) 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略) 、“附件下载” (略) 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 (略) 实地勘察, (略) 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 旦参与交易(报名) (略) 、网络竞价须知等 (略) 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 * 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 (略) 门核定面积不符等 (略) 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 (略) 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2个月租金)、承租押金(¥ * 0, * . * )。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略) 市产 (略) 有限公司 账号: * * * * * 1 (略) : (略)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承租押金两 (略) 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的,原承租人将在项目成交后 * 个月内将该宗土地资产清空并移交给新承租人使用)。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其向出租 (略) 应付的租金 (略) 为所产生的 * 切费用,并将出租标的完好地交还出租人之日起 * 日内,出租人将向承租人 * 次性无息退还承租押金。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合法的经营项目,不能用于从事环境污染、噪声较大、存在安全隐患及国家明令禁止、与法律相违背的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 (略) 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 * 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保洁费、物业费管理、房屋维修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4.除本次出租范围的资产外,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添置的建(构)筑物等设施应在租 (略) 拆除并搬迁完毕,逾期未拆除 (略) 有,出租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5.承租人若改造建筑物须得到出租人的书面批准。 6.承租人必须与出租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7.承租期间,在 (略) 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水损、人员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8.承租人将与原承租人共同使用西江路 * 号土地上的供电、供水设施,费用由双方根据各自用电量、用水量,按比例承担费用。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交易 指南 | ||||||||
联系 方式 | (略) | |||||||
技术支持 | (略) :覃经理 点击查看>>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 | |||||||
单位地址 | 中国( (略) )自由贸易试验区 (略) 片区凯旋路 * (略) 5号楼 (略) 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 * 洲国际 * 楼 | |||||||
其 他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 (略) (略) 有关规定为准。 (略) (略) (略) 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略) 市西江路 * 号住宅用地( * .7㎡)、仓储用地( * . * ㎡)及仓库、办公用房( * . * ㎡)整体招租( * 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 * - * (5)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市西江路 * 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土地、仓库 | 所在层数 | - | ||||
租赁面积 | * .3㎡ | 租赁期限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以2个月为 * 个支付期,在上 * 个支付期的最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 * 周期的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2年起逐年递增2 %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 | * 万元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原承租人 正在使用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1.本次招租标的位于 (略) 市西江路 * 号,共 * .3㎡,其中:仓储用地 * . * ㎡;仓储用地上1栋1层砖混结构仓库和1栋2层砖混结构办公用房(无产权证)约 * . * ㎡(仓库建筑面积为 * . * ㎡。办公用房约 * ㎡,办公用房较陈旧,目前为临时居住用房),仓储用地和仓库、办公用房东临山地、南临企业自留住宅用地、西临柳 (略) 、北临 (略) 市 (略) 用地;住宅用地 * .7㎡,东临山地、南临空地和山地、西临柳 (略) 、北临企业自留仓储用地,地上建有1栋钢架简易结构建筑,标的物附近交通条件便捷,临西江路,为区域主干道,双向 * 车道。 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 |||||||
其他情况 | 1.根据市国资委柳国资复〔 * 〕 * 号文件,该宗地已经划转至 (略) 市 (略) ,但土地资产划转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目前土地证仍在 (略) 名下,用途为住宅和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无抵押。 2.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略) 使优先承租权的, (略) (略) 交易。 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 (略) 截 (略) 查看出租标的、 (略) 。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 (略) ,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人民币 * . * 万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 日 | |||||||
评估机构 | (略) 正德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 | 人民币 * 2.3元/月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人名称 | (略) 市产 (略) 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 (略) 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略) 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略) 董决字〔 * 〕第1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市产 (略) 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略) 、“附件下载” (略) 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 (略) 实地勘察, (略) 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 旦参与交易(报名) (略) 、网络竞价须知等 (略) 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 * 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 (略) 门核定面积不符等 (略) 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 (略) 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2个月租金)、承租押金(¥ * 0, * . * )。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略) 市产 (略) 有限公司 账号: * * * * * 1 (略) : (略)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承租押金两 (略) 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的,原承租人将在项目成交后 * 个月内将该宗土地资产清空并移交给新承租人使用)。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其向出租 (略) 应付的租金 (略) 为所产生的 * 切费用,并将出租标的完好地交还出租人之日起 * 日内,出租人将向承租人 * 次性无息退还承租押金。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合法的经营项目,不能用于从事环境污染、噪声较大、存在安全隐患及国家明令禁止、与法律相违背的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 (略) 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 * 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保洁费、物业费管理、房屋维修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4.除本次出租范围的资产外,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添置的建(构)筑物等设施应在租 (略) 拆除并搬迁完毕,逾期未拆除 (略) 有,出租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5.承租人若改造建筑物须得到出租人的书面批准。 6.承租人必须与出租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7.承租期间,在 (略) 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水损、人员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8.承租人将与原承租人共同使用西江路 * 号土地上的供电、供水设施,费用由双方根据各自用电量、用水量,按比例承担费用。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交易 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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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略) :覃经理 点击查看>>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 | |||||||
单位地址 | 中国( (略) )自由贸易试验区 (略) 片区凯旋路 * (略) 5号楼 (略) 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 * 洲国际 * 楼 | |||||||
其 他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 (略) (略) 有关规定为准。 (略) (略) (略) 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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