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上海市北桃竹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关于核定上海市北桃竹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关于核定 (略) 市北桃竹 * kV 输变电工程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略) :
你单位填报的 点击查看>> 号《 (略) 市建设项目规 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核,该项目已经 (略) 市 (略) 以沪发改能源 〔 * 号文批准同意 * (略) 建设计划的复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 (略) 关于以“多规合 * ”为基础推 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 * 、多证合 * ”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 [ * ]2 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 (略) 市北桃竹 * kV 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编号:沪普书( * )BA 点击查看>> ),并提出选址、 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 、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市北桃竹 * kV 输变电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沪府〔 * 〕 * 号。
3、项目拟选位置:东至祁 (略) 路,南至古浪路,西至 绿松路,北至沪嘉高速。
4、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以 审定的方案为准)。
* 、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 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 * 平方米。在初步 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 、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供电设施。
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 《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3、 (略) 边界要求:按《 (略) 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执行。
4、建筑间距及 (略) 控制要求:按《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按《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 规定》执行。
6、基地主要出入口宜沿祁 (略) 路设置,同 (略) 门意见。
7、 (略) 室外地坪标高: (略) 线标高 0.3 米以上。
8、新建建(构)筑 (略) 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 境相协调。
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 (略) 乡规划条例》和《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 、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 * 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 (略) 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附件: (略) 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条件和管理意见告知单
(略) 市 (略) 区规划 (略)
签章专用位置 * 年 9 月 * 日
关于核定 (略) 市北桃竹 * kV 输变电工程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略) :
你单位填报的 点击查看>> 号《 (略) 市建设项目规 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核,该项目已经 (略) 市 (略) 以沪发改能源 〔 * 号文批准同意 * (略) 建设计划的复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 (略) 关于以“多规合 * ”为基础推 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 * 、多证合 * ”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 [ * ]2 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 (略) 市北桃竹 * kV 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编号:沪普书( * )BA 点击查看>> ),并提出选址、 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 、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市北桃竹 * kV 输变电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沪府〔 * 〕 * 号。
3、项目拟选位置:东至祁 (略) 路,南至古浪路,西至 绿松路,北至沪嘉高速。
4、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以 审定的方案为准)。
* 、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 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 * 平方米。在初步 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 、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供电设施。
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 《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3、 (略) 边界要求:按《 (略) 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执行。
4、建筑间距及 (略) 控制要求:按《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按《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 规定》执行。
6、基地主要出入口宜沿祁 (略) 路设置,同 (略) 门意见。
7、 (略) 室外地坪标高: (略) 线标高 0.3 米以上。
8、新建建(构)筑 (略) 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 境相协调。
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 (略) 乡规划条例》和《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 、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 * 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 (略) 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附件: (略) 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条件和管理意见告知单
(略) 市 (略) 区规划 (略)
签章专用位置 * 年 9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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