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和布克赛尔县四合有机肥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告(邢县国土告字[201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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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和布克赛尔县四合有机肥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告(邢县国土告字[2018]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略) 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宗地已构成土地闲置,经实地踏勘、核查,并上报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按照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收回和布克赛尔县 * (略) 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和政办函[ * ]4号文件要求,对于你公司用地 * 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 * 7平方米。

本公告时效自发布之日起至 * 日, (略) 持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反馈至和布克赛尔 (略)

联系人:戴琳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和布克赛尔 (略)

   *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略) 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宗地已构成土地闲置,经实地踏勘、核查,并上报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按照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收回和布克赛尔县 * (略) 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和政办函[ * ]4号文件要求,对于你公司用地 * 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 * 7平方米。

本公告时效自发布之日起至 * 日, (略) 持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反馈至和布克赛尔 (略)

联系人:戴琳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和布克赛尔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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