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路门面房淮租28号招租(二次)
上海路门面房淮租28号招租(二次)
项目名称 | (略) 路门面房淮租 * 号招租 | ||
项目编号 | QJPZC竞价 点击查看>> | ||
(略) 为 批准情况 | 经 (略) 市清江浦 (略) 批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期满日期 | * | |
招租单位 | (略) 市淮海路小学 | ||
标的概况 | 淮租 * 号,面积约 * 平方米。 | ||
招租参考价格 | 1、起拍价 * 0元/年,(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 * 元或 * 元的整数倍) 2、租期为2年, * 年 * 付,先付后租。 |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竞拍方应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竞拍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备查文件 | * 、批准出租文件; * 、租赁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 、意向承租方须申请材料: ( * )企业法人应提供: 1、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 ( * )自然人应提供: 1、个人身份证原件 * 、受让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 ( * )本次公开委 (略) 交易, (略) 期内登录 (略) 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略) “其他说明”中第 * 条意向竞拍方须申请的材料, (略) 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 (略) 市产 (略) 上操作指南:(http:/ 点击查看>>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在竞标前, (略) 将会同竞拍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方。符合条件的,报名 (略) 将在 (略) 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价账号及密码”。 ( * )交易方式: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如有效报价低于两家则竞价失败。若多次征集(两次及以上)只征集到 * 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租金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 * )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银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至各标的指定账号,意向竞拍方应在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名截止后发放)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不同标的规定的保证金额足额缴纳相应竞价保证金(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无需换取收据,保证金的缴纳主体必须是意向人本身; (略) 的,须从本公司基本帐户缴纳。 账户名称: (略) 市公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 (略) 名称: (略) (略) 保证金: * 元缴纳截止日期 * /2/5 * : * 注:缴纳过程中如遇问题,请 (略) 联系,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2.保证金退还:保证金为无息退还。 (略) 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携带成交通知书、合同、缴款证明(均为原件) (略) 办理退还手续。 3、成交人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资产招租合同(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租方 (略) 门报告,因此造成的 * 切损失由意向承租方承担),成交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 * 年租金(注:如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缴纳各项费用,招租方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 (略) 门报告,因此造成的 * 切损失由意向承租方承担)。本次资产招租 (略) 有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4、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需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 仟元(¥ * . * 元),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5、成交后成交人持《成交通知书》和《租赁合同》 (略) 管理,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交接等相关事项与招租方协商解决。 ( * )竞标地点:网络竞价(意向人无 (略) 参加竞标)。竞价地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不提供电脑报名及报价) 竞标时间: * 年2月8日上午 * : * * 、特别提示: 1、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受让的决定之前, (略) 中备查文件,联系电话: * 华成,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并在本项目 (略) 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2、 (略) 方签订协议、付清成交价款。如不及时签订合同及缴款,招标方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成交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招标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总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招标单 (略) 门有权 (略) 为 (略) 门。 3、在项目竞价过程中,如因系统出现故障,导致项目无法开展的,采购人和项目集采机构免责, (略)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大从 | * 华成(招租人) |
联系电话 |
(略) 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合同
合同编号:
* 方(出租方):
* 方(承租方):
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 方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承租方,并确定 * 方为承租方,双方就下列租赁事项达成 * 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 * 条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座落 | 用途 | 房屋 总层数 | 所在 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第 * 条租金:月租金年租金,租金总额(大写)。
第 * 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按结算,由 * 方在对应结算期间起算日的前日内交付给 * 方。
第 * 条为保证 * 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配套设施, * 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押金给 * 方,合同终止时,如 (略) 为,待 * 方验房并结清相关费用后, * 方将钥匙交还 * 方, * 方将押金全额退还 * 方。
第 * 条 * 方不得转租租赁房屋。
第 * 条 * 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若发生与 * 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 * 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 *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方负责赔偿。 * 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用途符合 * 方公开招租有关要求。
第 * 条在租赁期内,双方维修责任:
1、 * 方负责对上述房屋的 (略) 维修。
2、房屋交接后房屋内外由 * 方实际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服务于 * 方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物品等的维修 (略) 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 (略) (略) 分的维修。
4、 * 方在使用期内造成房屋及其附着物受损的,应由 * 方负责维修;由此造成出租房屋及其附着物损坏的,或造成第 * 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 * 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 * 方损失的, * 方应予赔偿。
第 * 条 * 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及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第 * 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 * ,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 方将承 (略) 或部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 * 方不交付或者不足额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3、 (略) 欠各项费用(指能源、通讯和物业等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4、未经 * 方 (略) 门批准, * 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或使用性质的;
5、 * 方在 (略) 违法活动的。
6、其他严重损害 * 方利益的。
有下列情形之 * ,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 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 * 方违反本合同维修约定,使 * 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条有关装修设施、设备的约定:
1、 * 方如需改 (略) 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 * 方书面同意,并 (略) 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 (略) 承担, * 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2、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 方收购或补偿 * 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
3、双方合同到期或解除, * 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 * 方, (略) 分 (略) 处置。 * 方需要恢复原状的而 (略) 该义务的, (略) 或委托第 * 方整修至原状,费用由 * 方承担。
第十 * 条违约责任:
1、 * 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 * 日,由 * 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1-5)向 * 方加收违约金。
2、 * 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 * 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应按年租金的 * %支付违约金,若 * 方的实 (略) 约定的违约金的, * 方应据实赔偿。
3、 * 方逾期支付租赁期内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达 * 个月时, * 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
4、租赁期内若 * 方擅自退租,所付租金及押金 * 方可不予退还。
5、任何 (略) 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 * 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 * 方承担。
第十 * 条特别告知:
1、 * 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须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双方协商 (略) 审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 * 方有优先承租权),必要 (略) 公开招租;如 * 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书面通知 * 方,则视为 * 方不再续租,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 方必须在终止之日将房屋交还 * 方, * 方向 * 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 * 方同意留存的物品, * 方经催 (略) 处置。如逾期不予交还房屋, * 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 * 方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直至将房屋实际交还为止。
2、 * 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房屋的安全状况,如发现房屋结构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 * 方, * 方在收到 * 方书面通知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 * 方派遣 (略) 维修, * 方需积极配合 * 方做好维修工作;如经鉴定房屋为危房或 * 方不能在短时期内修复的, * 方应及时通知 * 方停止使用上述房屋,停止使用期间不再收取租金, * 方也不承担其他费用。如 * 方不按 * 方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或拒绝修缮的,由此产生的 * 切后 (略) 承担。房屋修复后,双方仍 (略) ,租赁期限顺应延长。如经鉴定为危房且不能修复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据实结算。
3、 * 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认可上述房屋及其周边现状,同时应当 (略) (略) 、了解,知悉其经营手续和相关情况,并 (略) 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因 * 方经营原因需对水、电、气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增容扩量的, (略) 解决并承担费用,否则, * 切责 (略) 承担。双方签订合同后,非 * 方原因造成 * 方不能使用 (略) 经营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4、 * 方在租赁期内应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 * 切后果 (略) 承担,与 * 方无关。
5、 * 方 (略) 产生的 * 切债权债务,均与 * 方无关。
6、 * 方租赁 * 方房屋,有物业管理的, (略) 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遵守相关协议内容,承担相关费用,并 (略) 签物业 (略) 备案。
7、 * 方租赁期间,因 * 方教育教 (略) 出租的房屋,房租按日结算, * 方无条件配合 * 方教学工作。
第十 * 条有关拆迁事项的特殊约定:
1、如遇拆迁,且拆迁公告公布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 方应尽快搬迁,否则应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房屋使用费(按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计算)。
2、 * 方不享受针对该房屋的任何拆迁补偿和安置,但 * 方有权依据拆迁时的本市拆迁规 (略) (略) 分的补偿和其他相关补偿。
3、当 (略) 门签订涉及上述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 (略) 分权即 (略) 门, * 方可根据拆迁时的本市拆迁 (略) 门具体协商相关补偿, * 方应将上述房屋直接 (略) 门,否则,所引起的 * 切责任由 * 方承担。
第十 * 条免责条款:
1、房屋及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 、 *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 (略) 的,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 * 、 * 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 * 条为双方便于联系工作、方便配合, * 方告知 * 方的通讯地址为, * 方若需变更,须于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 * 方,并经 * 方签字确认。否则 * 方仍按原地址向 * 方寄送相关文件,不论是否送达或者退还均视为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 * 切后果均由 * 方承担。
第十 * 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略) 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略) 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略) 仲裁;
2、依 (略) 起诉。
第十 * 条本合同 * 式 * 份,租赁双方、 (略) 资产科各 * 份。
第十 * 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 方:(盖章) * 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略) : (略) :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名称 | (略) 路门面房淮租 * 号招租 | ||
项目编号 | QJPZC竞价 点击查看>> | ||
(略) 为 批准情况 | 经 (略) 市清江浦 (略) 批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期满日期 | * | |
招租单位 | (略) 市淮海路小学 | ||
标的概况 | 淮租 * 号,面积约 * 平方米。 | ||
招租参考价格 | 1、起拍价 * 0元/年,(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 * 元或 * 元的整数倍) 2、租期为2年, * 年 * 付,先付后租。 |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竞拍方应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竞拍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备查文件 | * 、批准出租文件; * 、租赁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 、意向承租方须申请材料: ( * )企业法人应提供: 1、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 ( * )自然人应提供: 1、个人身份证原件 * 、受让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 ( * )本次公开委 (略) 交易, (略) 期内登录 (略) 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略) “其他说明”中第 * 条意向竞拍方须申请的材料, (略) 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 (略) 市产 (略) 上操作指南:(http:/ 点击查看>>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在竞标前, (略) 将会同竞拍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方。符合条件的,报名 (略) 将在 (略) 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价账号及密码”。 ( * )交易方式: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如有效报价低于两家则竞价失败。若多次征集(两次及以上)只征集到 * 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租金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 * )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银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至各标的指定账号,意向竞拍方应在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名截止后发放)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不同标的规定的保证金额足额缴纳相应竞价保证金(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无需换取收据,保证金的缴纳主体必须是意向人本身; (略) 的,须从本公司基本帐户缴纳。 账户名称: (略) 市公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 (略) 名称: (略) (略) 保证金: * 元缴纳截止日期 * /2/5 * : * 注:缴纳过程中如遇问题,请 (略) 联系,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2.保证金退还:保证金为无息退还。 (略) 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携带成交通知书、合同、缴款证明(均为原件) (略) 办理退还手续。 3、成交人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资产招租合同(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租方 (略) 门报告,因此造成的 * 切损失由意向承租方承担),成交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 * 年租金(注:如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缴纳各项费用,招租方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 (略) 门报告,因此造成的 * 切损失由意向承租方承担)。本次资产招租 (略) 有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4、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需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 仟元(¥ * . * 元),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5、成交后成交人持《成交通知书》和《租赁合同》 (略) 管理,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交接等相关事项与招租方协商解决。 ( * )竞标地点:网络竞价(意向人无 (略) 参加竞标)。竞价地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不提供电脑报名及报价) 竞标时间: * 年2月8日上午 * : * * 、特别提示: 1、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受让的决定之前, (略) 中备查文件,联系电话: * 华成,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并在本项目 (略) 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2、 (略) 方签订协议、付清成交价款。如不及时签订合同及缴款,招标方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成交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招标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总金额在 * 万元(含)以上的,招标单 (略) 门有权 (略) 为 (略) 门。 3、在项目竞价过程中,如因系统出现故障,导致项目无法开展的,采购人和项目集采机构免责, (略)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大从 | * 华成(招租人) |
联系电话 |
(略) 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合同
合同编号:
* 方(出租方):
* 方(承租方):
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 方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承租方,并确定 * 方为承租方,双方就下列租赁事项达成 * 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 * 条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座落 | 用途 | 房屋 总层数 | 所在 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第 * 条租金:月租金年租金,租金总额(大写)。
第 * 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按结算,由 * 方在对应结算期间起算日的前日内交付给 * 方。
第 * 条为保证 * 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配套设施, * 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押金给 * 方,合同终止时,如 (略) 为,待 * 方验房并结清相关费用后, * 方将钥匙交还 * 方, * 方将押金全额退还 * 方。
第 * 条 * 方不得转租租赁房屋。
第 * 条 * 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若发生与 * 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 * 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 *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方负责赔偿。 * 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用途符合 * 方公开招租有关要求。
第 * 条在租赁期内,双方维修责任:
1、 * 方负责对上述房屋的 (略) 维修。
2、房屋交接后房屋内外由 * 方实际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服务于 * 方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物品等的维修 (略) 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 (略) (略) 分的维修。
4、 * 方在使用期内造成房屋及其附着物受损的,应由 * 方负责维修;由此造成出租房屋及其附着物损坏的,或造成第 * 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 * 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 * 方损失的, * 方应予赔偿。
第 * 条 * 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及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第 * 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 * ,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 方将承 (略) 或部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 * 方不交付或者不足额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3、 (略) 欠各项费用(指能源、通讯和物业等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4、未经 * 方 (略) 门批准, * 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或使用性质的;
5、 * 方在 (略) 违法活动的。
6、其他严重损害 * 方利益的。
有下列情形之 * , *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 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 * 方违反本合同维修约定,使 * 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条有关装修设施、设备的约定:
1、 * 方如需改 (略) 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 * 方书面同意,并 (略) 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 (略) 承担, * 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2、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 方收购或补偿 * 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
3、双方合同到期或解除, * 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 * 方, (略) 分 (略) 处置。 * 方需要恢复原状的而 (略) 该义务的, (略) 或委托第 * 方整修至原状,费用由 * 方承担。
第十 * 条违约责任:
1、 * 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 * 日,由 * 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1-5)向 * 方加收违约金。
2、 * 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 * 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应按年租金的 * %支付违约金,若 * 方的实 (略) 约定的违约金的, * 方应据实赔偿。
3、 * 方逾期支付租赁期内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达 * 个月时, * 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
4、租赁期内若 * 方擅自退租,所付租金及押金 * 方可不予退还。
5、任何 (略) 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 * 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 * 方承担。
第十 * 条特别告知:
1、 * 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须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双方协商 (略) 审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 * 方有优先承租权),必要 (略) 公开招租;如 * 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书面通知 * 方,则视为 * 方不再续租,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 方必须在终止之日将房屋交还 * 方, * 方向 * 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 * 方同意留存的物品, * 方经催 (略) 处置。如逾期不予交还房屋, * 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 * 方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直至将房屋实际交还为止。
2、 * 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房屋的安全状况,如发现房屋结构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 * 方, * 方在收到 * 方书面通知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 * 方派遣 (略) 维修, * 方需积极配合 * 方做好维修工作;如经鉴定房屋为危房或 * 方不能在短时期内修复的, * 方应及时通知 * 方停止使用上述房屋,停止使用期间不再收取租金, * 方也不承担其他费用。如 * 方不按 * 方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或拒绝修缮的,由此产生的 * 切后 (略) 承担。房屋修复后,双方仍 (略) ,租赁期限顺应延长。如经鉴定为危房且不能修复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据实结算。
3、 * 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认可上述房屋及其周边现状,同时应当 (略) (略) 、了解,知悉其经营手续和相关情况,并 (略) 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因 * 方经营原因需对水、电、气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增容扩量的, (略) 解决并承担费用,否则, * 切责 (略) 承担。双方签订合同后,非 * 方原因造成 * 方不能使用 (略) 经营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4、 * 方在租赁期内应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 * 切后果 (略) 承担,与 * 方无关。
5、 * 方 (略) 产生的 * 切债权债务,均与 * 方无关。
6、 * 方租赁 * 方房屋,有物业管理的, (略) 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遵守相关协议内容,承担相关费用,并 (略) 签物业 (略) 备案。
7、 * 方租赁期间,因 * 方教育教 (略) 出租的房屋,房租按日结算, * 方无条件配合 * 方教学工作。
第十 * 条有关拆迁事项的特殊约定:
1、如遇拆迁,且拆迁公告公布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 方应尽快搬迁,否则应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房屋使用费(按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计算)。
2、 * 方不享受针对该房屋的任何拆迁补偿和安置,但 * 方有权依据拆迁时的本市拆迁规 (略) (略) 分的补偿和其他相关补偿。
3、当 (略) 门签订涉及上述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 (略) 分权即 (略) 门, * 方可根据拆迁时的本市拆迁 (略) 门具体协商相关补偿, * 方应将上述房屋直接 (略) 门,否则,所引起的 * 切责任由 * 方承担。
第十 * 条免责条款:
1、房屋及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 、 *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 (略) 的,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 * 、 * 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 * 条为双方便于联系工作、方便配合, * 方告知 * 方的通讯地址为, * 方若需变更,须于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 * 方,并经 * 方签字确认。否则 * 方仍按原地址向 * 方寄送相关文件,不论是否送达或者退还均视为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 * 切后果均由 * 方承担。
第十 * 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略) 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略) 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略) 仲裁;
2、依 (略) 起诉。
第十 * 条本合同 * 式 * 份,租赁双方、 (略) 资产科各 * 份。
第十 * 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 方:(盖章) * 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略) : (略) :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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