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烟台市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烟台市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略) 门:
现将《 (略) 市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认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略) 。
附件:1. (略) 市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认定办法(试行)
2. (略) 市重要湿地申报书附件1、2.docx
(略) 市自然 (略) (略) 市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市海洋 (略)
* 日
附件1
(略) 市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认定办法(试行)
第 * 条为规范 (略) 市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工作,依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略) 省湿地保护办法》《 (略) (略) 关于加快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湿地保护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 条市重要湿地是指在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重要性等方面具有区域重要意义,经 (略) 门组织,按程序开展认定工作后,由市自然资源和湿 (略) 门联合发布的湿地。
* 般湿地是指重要湿地以外的面积在8公顷以上的湿地,经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组织,按程序开展认定工作后,由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与湿 (略) 门联合发布的湿地。
第 * 条 (略) 门负责市重要湿地的认定组织工作;各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负责 * 般湿地的认定组织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 (略) 、水利、农业农村、海洋发展和渔业等湿 (略) 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湿地认定工作。
第 * 条根据湿地区位、规模、功能、属性和生态效益的重要性,面积8公顷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 的湿地,可认定为市重要湿地:
( * )已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
( * )已建立国家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湿地;
( * )市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稀有性或独特性的湿地;
( * )具有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物种分布的湿地;
( * )支持着易危、濒危、极度濒危物种或者受威胁的生态群落的湿地;
( * )支持着对于维持 * 个特定生物地理区的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植物或动物种群的湿地;
( * )支持动植物种生命周期的某 * 关键阶段或在对动植物种生存不利的生态条件下对 (略) 所的湿地;
( * )定期栖息有 * 只或更多的水鸟的湿地;
( * )定期栖息某 * 依赖湿地的非鸟类野生动物种或亚种的个体数量,占该种群全省个体数量的1%以上的湿地;
(十)栖息着本地鱼类的亚种、种 (略) 分,其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种间或种群间的关系对维护湿地效益和价值方面具有典型性,并因此有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湿地;
(十 * )是鱼类 (略) 所、 (略) 、 (略) 或洄游路线的湿地;
(十 * )分布在河流源头区或其他重要水源地,具有重要生态学或水文作用的湿地;
(十 * )具有重要的文化、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价值的湿地;
(十 * )东亚—澳大利亚迁徙路线上鸟类重要的栖息地或中途停留地的湿地。
第 * 条 * 般湿地,由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根据湿地区位、规模、功能、属性和生态效益的重要性,会 (略) 门研究确定。
第 * 条市重要湿地认定分为申请认定和指定认定。
第 * 条市重要湿地申请认定程序:
( * ) (略) 在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将经本级湿 (略) 门会签的申报资料报 (略) 门。
( * ) (略) 门收到申报后,对 (略) 审查,委托专家对 (略) 现地核查,并召开专家论证会,确定市重要湿地拟发布名录。
( * )市重要湿地拟发布名录征求市级湿 (略) 门意见后,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市自然资源和湿 (略) 门联合发布。
第 * 条市重要湿地申报须提交下列材料:
( * )市重要湿地申报书及其电子文本(见附件)。
( * )土地权属等证明材料。
( * )拟列入市重要湿地的湿地面积、湿地范围、湿地类型分布的矢量图。
第 * 条市重要湿地的指定认定,由 (略) 门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湿地保护管理情况及其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会同湿 (略) 门提出市重要湿地建议名录。经专家论证,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布。
第十条市重要湿地发布内容,主要包括湿地名称、所在位置、湿地面积、地理坐标、主要保护对象、湿地管护责任单位,以及范围图的图件和矢量数据等。 * 般湿地发布内容由各区市发布。
第十 * 条 (略) 指定认定。由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湿地保护管理情况及其保护的重要性,会同湿 (略) 门提出 * 般湿地名录,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布。
第十 * 条市重要湿地命名方式为:“ (略) 市+湿地名”。已有保护形式的,以批复的保护形式名为准。
* 般湿地命名方式为:“**区市+湿地名”。
第十 * 条市自 (略) 门、区市自然资源 (略) (略) 政区域内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自然资源和林业、生态环境、 (略) 、水利、农业农村、海洋发展和渔业等湿 (略) 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 * 条市重要湿地认定后,应当在湿地周边设立保护标牌,标明湿地名称、湿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管护责任单位、 (略) 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
市重要湿地已有保护形式的,同时遵守原保护形式的法律法规。
第十 * 条 市重要湿地需要调整边界的, (略) 在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向 (略) 门提出申请,经相关专家论证,由市自然资源会同湿 (略) 门批准调整。
市重要湿地名录原则上每 * 年调整 * 次。
第十 * 条市重要湿地因自然原因生态功能下降,经修复仍不符合市重要湿地标准的, (略) 在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向 (略) 门提出申请,经相关专家论证,由 (略) 门会同湿 (略) 门批准撤销。
第十 * 条本办法由市自然 (略) 负责解释。
第十 * 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编号:
(略) 市重要湿地申报书
湿 地 名 称:
申报单位(盖章):
申 报 时 间:
说 明
* 、申报书由 (略) 市自然 (略) 统 * 编号。
* 、申报 (略) 在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
* 、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 、申报书的格式和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 、申报书、范围图、湿地类型分布图(矢量图,统 * 使用大地 * 坐标系,参照第 * 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要求),须提供 * 式两份纸质文件,同时提交电子版。其中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范围矢量图、湿地类型分布图用A4或A3纸彩色单面印制。
* 、申报书的内容和填报要求,由 (略) 市自然 (略) 负责解释。
湿地名称 | (略) 市+湿地名 | ||
行政区域 | (略) 在的区市 | ||
地理坐标 | (略) 跨的经纬度范围,以度分秒的形式标识,度、分取整数,秒保留两位小数。 | ||
* 至范围 | (略) 政区界、自然保护地功能区界、地名、水位线、交通线路或者拐角点坐标等,对重要湿地的范围和 (略) 准确、简要的文字描述。 | ||
面积(公顷) | 总面积 | (保留两位小数) | |
湿地面积 | 近海与海岸湿地 | (保留两位小数) | |
河流湿地 | (保留两位小数) | ||
湖泊湿地 | (保留两位小数) | ||
沼泽湿地 | (保留两位小数) | ||
人工湿地 | (保留两位小数) | ||
合计 | (保留两位小数) | ||
湿地类型 | (按照《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的湿地分类系统划分湿地类型) | ||
保护方式 | (已属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自然保护小区、水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填写 (略) 门批复的保护方式;其他填无) | ||
主要保护对象 | (重点保护的生物物种或生态系统) | ||
(略) 门 | (指该湿地 (略) 门) | ||
管护责任单位 | (指具体负责该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单位) | ||
湿地权属 | ( (略) 有权情况,以国有、集体分别统计湿地面积) | ||
符合市重要湿地认定标准的条件 (对照《 (略) 市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第 * 条,列出符合市重要湿地的指标,分别作简要说明) 湿地资源现状 (指湿地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特点、生态状况、生物多样性状况、面临的威胁和问题。字数不超过 * 字) | |||
湿地管护责任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市湿 (略) 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略) 门:
现将《 (略) 市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认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略) 。
附件:1. (略) 市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认定办法(试行)
2. (略) 市重要湿地申报书附件1、2.docx
(略) 市自然 (略) (略) 市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市海洋 (略)
* 日
附件1
(略) 市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认定办法(试行)
第 * 条为规范 (略) 市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工作,依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略) 省湿地保护办法》《 (略) (略) 关于加快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湿地保护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 条市重要湿地是指在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重要性等方面具有区域重要意义,经 (略) 门组织,按程序开展认定工作后,由市自然资源和湿 (略) 门联合发布的湿地。
* 般湿地是指重要湿地以外的面积在8公顷以上的湿地,经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组织,按程序开展认定工作后,由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与湿 (略) 门联合发布的湿地。
第 * 条 (略) 门负责市重要湿地的认定组织工作;各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负责 * 般湿地的认定组织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 (略) 、水利、农业农村、海洋发展和渔业等湿 (略) 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湿地认定工作。
第 * 条根据湿地区位、规模、功能、属性和生态效益的重要性,面积8公顷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 的湿地,可认定为市重要湿地:
( * )已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
( * )已建立国家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湿地;
( * )市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稀有性或独特性的湿地;
( * )具有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物种分布的湿地;
( * )支持着易危、濒危、极度濒危物种或者受威胁的生态群落的湿地;
( * )支持着对于维持 * 个特定生物地理区的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植物或动物种群的湿地;
( * )支持动植物种生命周期的某 * 关键阶段或在对动植物种生存不利的生态条件下对 (略) 所的湿地;
( * )定期栖息有 * 只或更多的水鸟的湿地;
( * )定期栖息某 * 依赖湿地的非鸟类野生动物种或亚种的个体数量,占该种群全省个体数量的1%以上的湿地;
(十)栖息着本地鱼类的亚种、种 (略) 分,其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种间或种群间的关系对维护湿地效益和价值方面具有典型性,并因此有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湿地;
(十 * )是鱼类 (略) 所、 (略) 、 (略) 或洄游路线的湿地;
(十 * )分布在河流源头区或其他重要水源地,具有重要生态学或水文作用的湿地;
(十 * )具有重要的文化、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价值的湿地;
(十 * )东亚—澳大利亚迁徙路线上鸟类重要的栖息地或中途停留地的湿地。
第 * 条 * 般湿地,由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根据湿地区位、规模、功能、属性和生态效益的重要性,会 (略) 门研究确定。
第 * 条市重要湿地认定分为申请认定和指定认定。
第 * 条市重要湿地申请认定程序:
( * ) (略) 在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将经本级湿 (略) 门会签的申报资料报 (略) 门。
( * ) (略) 门收到申报后,对 (略) 审查,委托专家对 (略) 现地核查,并召开专家论证会,确定市重要湿地拟发布名录。
( * )市重要湿地拟发布名录征求市级湿 (略) 门意见后,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市自然资源和湿 (略) 门联合发布。
第 * 条市重要湿地申报须提交下列材料:
( * )市重要湿地申报书及其电子文本(见附件)。
( * )土地权属等证明材料。
( * )拟列入市重要湿地的湿地面积、湿地范围、湿地类型分布的矢量图。
第 * 条市重要湿地的指定认定,由 (略) 门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湿地保护管理情况及其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会同湿 (略) 门提出市重要湿地建议名录。经专家论证,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布。
第十条市重要湿地发布内容,主要包括湿地名称、所在位置、湿地面积、地理坐标、主要保护对象、湿地管护责任单位,以及范围图的图件和矢量数据等。 * 般湿地发布内容由各区市发布。
第十 * 条 (略) 指定认定。由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湿地保护管理情况及其保护的重要性,会同湿 (略) 门提出 * 般湿地名录,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布。
第十 * 条市重要湿地命名方式为:“ (略) 市+湿地名”。已有保护形式的,以批复的保护形式名为准。
* 般湿地命名方式为:“**区市+湿地名”。
第十 * 条市自 (略) 门、区市自然资源 (略) (略) 政区域内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自然资源和林业、生态环境、 (略) 、水利、农业农村、海洋发展和渔业等湿 (略) 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 * 条市重要湿地认定后,应当在湿地周边设立保护标牌,标明湿地名称、湿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管护责任单位、 (略) 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
市重要湿地已有保护形式的,同时遵守原保护形式的法律法规。
第十 * 条 市重要湿地需要调整边界的, (略) 在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向 (略) 门提出申请,经相关专家论证,由市自然资源会同湿 (略) 门批准调整。
市重要湿地名录原则上每 * 年调整 * 次。
第十 * 条市重要湿地因自然原因生态功能下降,经修复仍不符合市重要湿地标准的, (略) 在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向 (略) 门提出申请,经相关专家论证,由 (略) 门会同湿 (略) 门批准撤销。
第十 * 条本办法由市自然 (略) 负责解释。
第十 * 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编号:
(略) 市重要湿地申报书
湿 地 名 称:
申报单位(盖章):
申 报 时 间:
说 明
* 、申报书由 (略) 市自然 (略) 统 * 编号。
* 、申报 (略) 在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
* 、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 、申报书的格式和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 、申报书、范围图、湿地类型分布图(矢量图,统 * 使用大地 * 坐标系,参照第 * 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要求),须提供 * 式两份纸质文件,同时提交电子版。其中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范围矢量图、湿地类型分布图用A4或A3纸彩色单面印制。
* 、申报书的内容和填报要求,由 (略) 市自然 (略) 负责解释。
湿地名称 | (略) 市+湿地名 | ||
行政区域 | (略) 在的区市 | ||
地理坐标 | (略) 跨的经纬度范围,以度分秒的形式标识,度、分取整数,秒保留两位小数。 | ||
* 至范围 | (略) 政区界、自然保护地功能区界、地名、水位线、交通线路或者拐角点坐标等,对重要湿地的范围和 (略) 准确、简要的文字描述。 | ||
面积(公顷) | 总面积 | (保留两位小数) | |
湿地面积 | 近海与海岸湿地 | (保留两位小数) | |
河流湿地 | (保留两位小数) | ||
湖泊湿地 | (保留两位小数) | ||
沼泽湿地 | (保留两位小数) | ||
人工湿地 | (保留两位小数) | ||
合计 | (保留两位小数) | ||
湿地类型 | (按照《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的湿地分类系统划分湿地类型) | ||
保护方式 | (已属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自然保护小区、水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填写 (略) 门批复的保护方式;其他填无) | ||
主要保护对象 | (重点保护的生物物种或生态系统) | ||
(略) 门 | (指该湿地 (略) 门) | ||
管护责任单位 | (指具体负责该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单位) | ||
湿地权属 | ( (略) 有权情况,以国有、集体分别统计湿地面积) | ||
符合市重要湿地认定标准的条件 (对照《 (略) 市重要湿地和 * 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第 * 条,列出符合市重要湿地的指标,分别作简要说明) 湿地资源现状 (指湿地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特点、生态状况、生物多样性状况、面临的威胁和问题。字数不超过 * 字) | |||
湿地管护责任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市湿 (略) 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市自然资源 (略) 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