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 * 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略) (略) 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 (略) 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 (略) 置保证金。 2、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为预估吨数,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需按照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和提货进度缴纳预付款。 (略) 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 (略) 拉运。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 (略) ,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心在收到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履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提货手续。转让方每天盘点核算前 * 天的购煤量,并相应扣减预付款额,当预付款不足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受让方。如受让方未及时补充预付款,转让方将停止供煤,待预付款足额到位后,恢复供煤。交易双方须在每日 * 点后核对当日煤量并签字确认,若受让方未签字确认当日煤量,则自动默认当日煤量。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按转让方要求拉运完毕后 * 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5、质量检验:以场地实物为准,无煤质奖罚。受让方装车前需确认煤炭质量后提货, * 旦装车即视为 * 方认可煤质,装车后发生的煤质纠纷与转让方无关。 6、交货数量确定:以转让方指定的计量室汽车衡测量数值为准。 7、交货方式:转让方负责煤炭的装车,受让方负责组织汽车运输,运输及过程中发生的 * 切费用 (略) 承担。转让方将货物交给受让方指定的承运人或承运单位即完成交付, (略) 有权及货物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受让方。 8、 (略) 组织车辆运输,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要求,对于任何 * 方未按规定要求装车、运输的责任 (略) 责任。 9、受让方运输车辆超载罚款、道路运输安全等各项责任事故以 (略) 发生的各项收费均与转让方无关。 * 、 (略) 有运输车辆及司机要求证照齐全,严禁雇佣未经检验合格车辆运输煤炭。运输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 (略) 各项安全规定。因司机未遵守 (略) 安全规定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转让方无关,所造 (略) 由受让方承担,并 (略) ,终止合同。 * 、受让方声明:我方 (略) 人 (略) 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略) 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