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老城组团控规E区(镜铁区西片区)E16-02地块指标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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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老城组团控规E区(镜铁区西片区)E16-02地块指标调整公示



《 (略) 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 (略) 组团控规》)于 * 年7月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嘉政发〔 * 〕 * )。

E * - * 地块原指标: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原规划中地块用地性质为A * (不可兼容),用地面积 * 0平方米,建筑面积 * 0平方米,容积率上限为1.2,建筑密度上限为 * %,绿地率下限为 * %,建筑限高上限为 * 米,机动车停车位 * 个。

E * - * 地块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调整为 * 4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2. * ,建筑限高调整为 * 米(主体建筑),建筑密度上限调整为 * %,绿地率上调至 * %,地块的总建筑面积、总人口数、机动车停车位根据容积率做相应的调整,其余各项指标不变。

上述 * 个地块控制性指标调整内容涉及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用地性质等。 * 日, (略) 组织召开 (略) 组团控规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指标调整论证专家审查会,并原则通过。

按照《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的规定,现将完善修改后的《 (略) 组团控规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指标调整论证报告》 (略) 公示,具体调整指标如下表:

E * - * 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名称

调整前指标

调整后指标

地块编码

E * - *

E * - *

用地性质R *

A *

A *

可兼容性

地块用地面积(公顷)

1. *

2. *

总建筑面积(㎡

* 0

* 8

容积率≤

1. *

2.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m)≤

*

*

机动车位(个)

*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略) 期限内请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反馈至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与耕保科(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若无异议,我局将按法定程序报批。

公示时间: * 日- * 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杨雯

地址: (略) 市 * * 南路 * 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略) (略)

* 日

《 (略) 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 (略) 组团控规》)于 * 年7月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嘉政发〔 * 〕 * )。

E * - * 地块原指标: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原规划中地块用地性质为A * (不可兼容),用地面积 * 0平方米,建筑面积 * 0平方米,容积率上限为1.2,建筑密度上限为 * %,绿地率下限为 * %,建筑限高上限为 * 米,机动车停车位 * 个。

E * - * 地块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调整为 * 4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2. * ,建筑限高调整为 * 米(主体建筑),建筑密度上限调整为 * %,绿地率上调至 * %,地块的总建筑面积、总人口数、机动车停车位根据容积率做相应的调整,其余各项指标不变。

上述 * 个地块控制性指标调整内容涉及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用地性质等。 * 日, (略) 组织召开 (略) 组团控规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指标调整论证专家审查会,并原则通过。

按照《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的规定,现将完善修改后的《 (略) 组团控规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指标调整论证报告》 (略) 公示,具体调整指标如下表:

E * - * 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名称

调整前指标

调整后指标

地块编码

E * - *

E * - *

用地性质R *

A *

A *

可兼容性

地块用地面积(公顷)

1. *

2. *

总建筑面积(㎡

* 0

* 8

容积率≤

1. *

2.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m)≤

*

*

机动车位(个)

*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略) 期限内请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反馈至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与耕保科(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若无异议,我局将按法定程序报批。

公示时间: * 日- * 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杨雯

地址: (略) 市 * * 南路 * 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略) (略)

* 日



《 (略) 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 (略) 组团控规》)于 * 年7月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嘉政发〔 * 〕 * )。

E * - * 地块原指标: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原规划中地块用地性质为A * (不可兼容),用地面积 * 0平方米,建筑面积 * 0平方米,容积率上限为1.2,建筑密度上限为 * %,绿地率下限为 * %,建筑限高上限为 * 米,机动车停车位 * 个。

E * - * 地块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调整为 * 4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2. * ,建筑限高调整为 * 米(主体建筑),建筑密度上限调整为 * %,绿地率上调至 * %,地块的总建筑面积、总人口数、机动车停车位根据容积率做相应的调整,其余各项指标不变。

上述 * 个地块控制性指标调整内容涉及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用地性质等。 * 日, (略) 组织召开 (略) 组团控规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指标调整论证专家审查会,并原则通过。

按照《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的规定,现将完善修改后的《 (略) 组团控规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指标调整论证报告》 (略) 公示,具体调整指标如下表:

E * - * 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名称

调整前指标

调整后指标

地块编码

E * - *

E * - *

用地性质R *

A *

A *

可兼容性

地块用地面积(公顷)

1. *

2. *

总建筑面积(㎡

* 0

* 8

容积率≤

1. *

2.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m)≤

*

*

机动车位(个)

*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略) 期限内请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反馈至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与耕保科(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若无异议,我局将按法定程序报批。

公示时间: * 日- * 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杨雯

地址: (略) 市 * * 南路 * 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略) (略)

* 日

《 (略) 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 (略) 组团控规》)于 * 年7月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嘉政发〔 * 〕 * )。

E * - * 地块原指标: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原规划中地块用地性质为A * (不可兼容),用地面积 * 0平方米,建筑面积 * 0平方米,容积率上限为1.2,建筑密度上限为 * %,绿地率下限为 * %,建筑限高上限为 * 米,机动车停车位 * 个。

E * - * 地块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调整为 * 4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2. * ,建筑限高调整为 * 米(主体建筑),建筑密度上限调整为 * %,绿地率上调至 * %,地块的总建筑面积、总人口数、机动车停车位根据容积率做相应的调整,其余各项指标不变。

上述 * 个地块控制性指标调整内容涉及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用地性质等。 * 日, (略) 组织召开 (略) 组团控规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指标调整论证专家审查会,并原则通过。

按照《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的规定,现将完善修改后的《 (略) 组团控规E区(镜铁区西片区)E * - * 地块指标调整论证报告》 (略) 公示,具体调整指标如下表:

E * - * 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名称

调整前指标

调整后指标

地块编码

E * - *

E * - *

用地性质R *

A *

A *

可兼容性

地块用地面积(公顷)

1. *

2. *

总建筑面积(㎡

* 0

* 8

容积率≤

1. *

2.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m)≤

*

*

机动车位(个)

*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略) 期限内请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反馈至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与耕保科(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若无异议,我局将按法定程序报批。

公示时间: * 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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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市 * * 南路 * 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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