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无自规告字〔 * 〕3号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无为羽绒羽毛产业园(无城镇 * 里村) | * 6 | 净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1.2 | ≥ * % | ≥ * % | * | * | 5 | |
无为经济开发区,福园路与经 * 路交叉口东北侧 | * 1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1.7且>1.0 | ≤ * % | ≥ * % | * | * | * | |
(略) 中片区, (略) 东南侧 | * 5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2.0且>1.0 | * | * | * | |||
(略) 区 | * | 净地 | 教育用地 | ≤0.6 | ≤ * % | ≥ * % | * | * | 5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商业用地出让年限 * 年,住宅用地 * 年,其他用地 * 年。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略) 之日起至 * 日,到无为 (略)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到无为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日 *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为市自然 (略) 交易大厅,节假日不休息。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 日8时至 * 日 * 时。
* 、 (略) 的事项
( *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 (略) 竞价, (略) 竞价确定竞得人。
( * )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 * )本次 (略) 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 (略) 交纳。
( * )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成交后 * 日内首付出让价款不低于 * %,余款成交后 * 年内缴清。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 * )土地出让成交后 * 个月内开工,出让成交后 * 个月内竣工。
( * ) * -1 (略) 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出让土地总面积的7%;严禁以任何形式建设成套住宅、别墅、高档写字楼、专家楼、 (略) 、 (略) 以及经营性用房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建筑高度: * 米<H< * 米(住宅)。
1、地块商业用房面积不小于总计容面积的3%,且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5%,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 (略) :
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且不得低于两层;
② (略) 可用于百货超市、休闲娱乐等功能的需要较大空间的商业用房,其地上首层建筑面积应不小于 * ㎡,且不得分割转让。
③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2、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主干道路及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临路商业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干挂石材;配套公建用房外墙材质选择应与整体风格相协调, (略) 门同意:①住宅面宽不得大于 * 米;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设计,空调室外机组、太阳能等设备应统 * 设计, (略) 理及预留好安装位置;③做好地块 * 周及建筑轮 (略) 理。
3、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4、建筑底层不得设置 (略) 落。
5、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后期相邻市政道路建设在交叉口附近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
6、宗地范围内临路侧代建建筑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有独立的出入口及相应规模的停车位,建成后无偿 (略) 。规划方案中单列专篇, (略) 审核同意。
7、宗地范围内临路侧代建建筑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的文化设施用房,有 (略) 地、出入口及相应规模的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福渡镇政府。规划方案中单列专篇,需经福渡镇政府审核同意。
8、 (略) 用于回购安置住宅房和限价住宅房,市政府回购安置住宅房和限价住宅房计 * 套,面积为 * 5平方米。其中:回购安置住宅房 * 套,面积为 * 5平方米, 回购价为 * 元/平方米;限价住宅房 * 套,面积为 * 0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平均价不得高于 * 元/m2,单套商品住房不得高于 * 元/m2,限价住宅房仅供福渡镇棚改居民持房票选购,不得对外预售、预订。
(1)回购安置住宅房户型要求为:①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平方米;②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0平方米;③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平方米;④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平方米。
(2)限价住宅房户型要求为:①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0平方米;②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0平方米;③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0平方米;④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平方米。
(3)受让人应按照市征收办和福渡镇政府提供的限价住宅房和回购安置住宅房配建规模、户型、套数等要求或标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限价住宅房和回购安置住宅房位置、楼号、层数、户型面积、套数等指标,限价住宅房和回购安置住宅房在施工质量、外立面、室外绿化景观等方面的建设 (略) 销售商品房相 * 致,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征收办和福渡镇政府审查签字同 (略) 报批程序。
(4)安置房回购付款方式:基础±0以上,且质检验收合格支付回购价的 * %;主体封顶且质检验收合格支付回购价的 * %;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回购价的 * %。
(5)回购安置住宅房和限价住宅房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 (略) 建成交付,逾期受让人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住宅用房计容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 * %。
1、规划整体改造范围、用地性质、建筑退让、 (略) 、停车配套指标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略) (略) * 号《米公祠及周边地段整体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详见附件)执行,相应优化调整内容不得突破原规划条件强制性内容要求。受让人应按照原审批的规划方案进 * 步优化调整 * 期设计内容,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略) 藏书楼原址 (略) 理措施应与米公祠扩建工程做好衔接。
(2)米公祠公园 * 期用地的地下空间利用应与 * 期地下(如地下车库、 (略) 及配套设施用房)做好衔接。
2、受让人在规划米公祠公园用地范围内仅 (略) 分(以现状米公祠大门附近标高为相对正负零计), (略) 分的建设 (略) 编制的米公祠扩建工程方案做好对接。
3、竞得人在地块内东南侧须配建杏花 (略) (仅可布置地下建筑,地上为杏花泉小学塑 (略) ),占地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杏花泉小学。配建的 (略) (略) 跑道、司令台、公厕等,且竖向设计标高应与杏花泉小学现状及周边竖向标高做好衔接, (略) 地雨污水排放要求,司令台、公厕等不纳入计容范围, (略) 规划方案 (略) 、杏花泉小学审核签字同 (略) 报批手续,建设全程 (略) 、杏花泉小学监管。
4、地块内东侧为新马 (略) ,占地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可结合新马 (略) 布设地下车库出入口。
5、米公祠 * 期范围内地下商业的建设应与米公祠 * 期地下商业、 (略) 加固工程及米公祠公园公共区域等建设相协调。
6、竞得人在米公 (略) 无偿提供 * 个专属 (略) 镇安排使用。
7、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相邻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及建设均由受让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8、受让人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 * 0平方米,其中含内街通道约 * 平方米(该部分仅计容和自持,不作为公摊计算,不可销售、不办理产权登记)。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同步建设配套安置房不少于 * 0. * 平方米,并在建成后移交给市征收办用于回 (略) 置,其中 * .6平方米住宅房和商业房 * . * 平方米无偿移交。
1、回 (略) 置房户型要求为:
(1)配套安置住宅房 * 套,建筑面积不少于 * 3平方米:
①特大套(每套不小于 * ㎡): * 套,约 * ㎡;
②特大套(每套不小于 * ㎡):2套,约 * ㎡;
③大套(每套不小于 * ㎡): * 套,约 * ㎡;
④中套(每套不小于 * ㎡): * 套,约 * ㎡;
⑤小中套(每套约 * ㎡):4套,因规划无法设计,建议按中套户型设计(每套不小于 * ㎡),约 * ㎡;
⑥小套(每套约 * ㎡):1套,因规划无法设计,建议按中套户型设计(每套不小于 * ㎡),约 * ㎡。
(2)配套安置商业房不小于 * . * 平方米。
①4间门面房不小于 * 平方米,每间不小于 * 平方米。其中2间门面房安置位置在米公祠临支路商业地段。
②特殊约定 * 户门面房不小于 * . * ㎡,安置位置:米公祠公园东侧,沿米公祠道路东侧布置。
(3)规划方案中单列安置房专篇,需市征收办审核同意。
2、受让人应按照市征收办提供的安置房配建规模、户型、套数等要求或标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安置房位置、楼号、层数、户型面积、套数等指标,安置房在施工质量、外立面、室外绿化景观等方面的建设 (略) 销售商品房相 * 致,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市征收办签字同 (略) 报批程序。
3、配套安置房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 (略) 建成交付,逾期受让人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4、该地块新建住宅和商业用房必须将配套的安置住宅房和安置商业房移交给市征收办后,所剩房源须经市征收办签署书面意见方可对外预售, (略) 负责预售把关。
(十) 点击查看>> 号地块为9班标准规模的幼儿园,规划设计与建设须严格按照《 (略)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略) ,不得布置商业门面房(含疑似)和任何形式的成套住宅(含疑似)。
(十 * )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 (略) 地、智能信报箱等。
(十 * )地块均为净地出让,现状交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架空线和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迁移, (略) 通道和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污水排放均 (略) 承担,政府负责协调,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联 (略) 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 (略) ( (略) 镇 * 坝路9号市自然 (略) 院内3号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联系人:谢 勇、陈 伟
开户名:无为 (略)
(略) :
(略) (略) 账户: * - 点击查看>>
(略) (略) 账户: 点击查看>>
建 (略) 账户: 点击查看>>
中 (略) 账户: 点击查看>>
无为 (略) 账户: 点击查看>>
(略) (略) 账户: 点击查看>>
无为市自然 (略)
* 日
无自规告字〔 * 〕3号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无为羽绒羽毛产业园(无城镇 * 里村) | * 6 | 净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1.2 | ≥ * % | ≥ * % | * | * | 5 | |
无为经济开发区,福园路与经 * 路交叉口东北侧 | * 1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1.7且>1.0 | ≤ * % | ≥ * % | * | * | * | |
(略) 中片区, (略) 东南侧 | * 5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2.0且>1.0 | * | * | * | |||
(略) 区 | * | 净地 | 教育用地 | ≤0.6 | ≤ * % | ≥ * % | * | * | 5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商业用地出让年限 * 年,住宅用地 * 年,其他用地 * 年。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略) 之日起至 * 日,到无为 (略)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到无为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日 *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为市自然 (略) 交易大厅,节假日不休息。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 日8时至 * 日 * 时。
* 、 (略) 的事项
( *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 (略) 竞价, (略) 竞价确定竞得人。
( * )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 * )本次 (略) 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 (略) 交纳。
( * )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成交后 * 日内首付出让价款不低于 * %,余款成交后 * 年内缴清。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 * )土地出让成交后 * 个月内开工,出让成交后 * 个月内竣工。
( * ) * -1 (略) 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出让土地总面积的7%;严禁以任何形式建设成套住宅、别墅、高档写字楼、专家楼、 (略) 、 (略) 以及经营性用房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建筑高度: * 米<H< * 米(住宅)。
1、地块商业用房面积不小于总计容面积的3%,且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5%,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 (略) :
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且不得低于两层;
② (略) 可用于百货超市、休闲娱乐等功能的需要较大空间的商业用房,其地上首层建筑面积应不小于 * ㎡,且不得分割转让。
③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2、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主干道路及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临路商业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干挂石材;配套公建用房外墙材质选择应与整体风格相协调, (略) 门同意:①住宅面宽不得大于 * 米;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设计,空调室外机组、太阳能等设备应统 * 设计, (略) 理及预留好安装位置;③做好地块 * 周及建筑轮 (略) 理。
3、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4、建筑底层不得设置 (略) 落。
5、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后期相邻市政道路建设在交叉口附近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
6、宗地范围内临路侧代建建筑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有独立的出入口及相应规模的停车位,建成后无偿 (略) 。规划方案中单列专篇, (略) 审核同意。
7、宗地范围内临路侧代建建筑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的文化设施用房,有 (略) 地、出入口及相应规模的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福渡镇政府。规划方案中单列专篇,需经福渡镇政府审核同意。
8、 (略) 用于回购安置住宅房和限价住宅房,市政府回购安置住宅房和限价住宅房计 * 套,面积为 * 5平方米。其中:回购安置住宅房 * 套,面积为 * 5平方米, 回购价为 * 元/平方米;限价住宅房 * 套,面积为 * 0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平均价不得高于 * 元/m2,单套商品住房不得高于 * 元/m2,限价住宅房仅供福渡镇棚改居民持房票选购,不得对外预售、预订。
(1)回购安置住宅房户型要求为:①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平方米;②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0平方米;③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平方米;④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平方米。
(2)限价住宅房户型要求为:①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0平方米;②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0平方米;③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0平方米;④ * 平方米户型 * 套,计 * 平方米。
(3)受让人应按照市征收办和福渡镇政府提供的限价住宅房和回购安置住宅房配建规模、户型、套数等要求或标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限价住宅房和回购安置住宅房位置、楼号、层数、户型面积、套数等指标,限价住宅房和回购安置住宅房在施工质量、外立面、室外绿化景观等方面的建设 (略) 销售商品房相 * 致,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征收办和福渡镇政府审查签字同 (略) 报批程序。
(4)安置房回购付款方式:基础±0以上,且质检验收合格支付回购价的 * %;主体封顶且质检验收合格支付回购价的 * %;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回购价的 * %。
(5)回购安置住宅房和限价住宅房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 (略) 建成交付,逾期受让人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住宅用房计容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 * %。
1、规划整体改造范围、用地性质、建筑退让、 (略) 、停车配套指标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略) (略) * 号《米公祠及周边地段整体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详见附件)执行,相应优化调整内容不得突破原规划条件强制性内容要求。受让人应按照原审批的规划方案进 * 步优化调整 * 期设计内容,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略) 藏书楼原址 (略) 理措施应与米公祠扩建工程做好衔接。
(2)米公祠公园 * 期用地的地下空间利用应与 * 期地下(如地下车库、 (略) 及配套设施用房)做好衔接。
2、受让人在规划米公祠公园用地范围内仅 (略) 分(以现状米公祠大门附近标高为相对正负零计), (略) 分的建设 (略) 编制的米公祠扩建工程方案做好对接。
3、竞得人在地块内东南侧须配建杏花 (略) (仅可布置地下建筑,地上为杏花泉小学塑 (略) ),占地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杏花泉小学。配建的 (略) (略) 跑道、司令台、公厕等,且竖向设计标高应与杏花泉小学现状及周边竖向标高做好衔接, (略) 地雨污水排放要求,司令台、公厕等不纳入计容范围, (略) 规划方案 (略) 、杏花泉小学审核签字同 (略) 报批手续,建设全程 (略) 、杏花泉小学监管。
4、地块内东侧为新马 (略) ,占地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可结合新马 (略) 布设地下车库出入口。
5、米公祠 * 期范围内地下商业的建设应与米公祠 * 期地下商业、 (略) 加固工程及米公祠公园公共区域等建设相协调。
6、竞得人在米公 (略) 无偿提供 * 个专属 (略) 镇安排使用。
7、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相邻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及建设均由受让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8、受让人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 * 0平方米,其中含内街通道约 * 平方米(该部分仅计容和自持,不作为公摊计算,不可销售、不办理产权登记)。
( * ) 点击查看>> 号地块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同步建设配套安置房不少于 * 0. * 平方米,并在建成后移交给市征收办用于回 (略) 置,其中 * .6平方米住宅房和商业房 * . * 平方米无偿移交。
1、回 (略) 置房户型要求为:
(1)配套安置住宅房 * 套,建筑面积不少于 * 3平方米:
①特大套(每套不小于 * ㎡): * 套,约 * ㎡;
②特大套(每套不小于 * ㎡):2套,约 * ㎡;
③大套(每套不小于 * ㎡): * 套,约 * ㎡;
④中套(每套不小于 * ㎡): * 套,约 * ㎡;
⑤小中套(每套约 * ㎡):4套,因规划无法设计,建议按中套户型设计(每套不小于 * ㎡),约 * ㎡;
⑥小套(每套约 * ㎡):1套,因规划无法设计,建议按中套户型设计(每套不小于 * ㎡),约 * ㎡。
(2)配套安置商业房不小于 * . * 平方米。
①4间门面房不小于 * 平方米,每间不小于 * 平方米。其中2间门面房安置位置在米公祠临支路商业地段。
②特殊约定 * 户门面房不小于 * . * ㎡,安置位置:米公祠公园东侧,沿米公祠道路东侧布置。
(3)规划方案中单列安置房专篇,需市征收办审核同意。
2、受让人应按照市征收办提供的安置房配建规模、户型、套数等要求或标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安置房位置、楼号、层数、户型面积、套数等指标,安置房在施工质量、外立面、室外绿化景观等方面的建设 (略) 销售商品房相 * 致,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市征收办签字同 (略) 报批程序。
3、配套安置房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 (略) 建成交付,逾期受让人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4、该地块新建住宅和商业用房必须将配套的安置住宅房和安置商业房移交给市征收办后,所剩房源须经市征收办签署书面意见方可对外预售, (略) 负责预售把关。
(十) 点击查看>> 号地块为9班标准规模的幼儿园,规划设计与建设须严格按照《 (略)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略) ,不得布置商业门面房(含疑似)和任何形式的成套住宅(含疑似)。
(十 * )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 (略) 地、智能信报箱等。
(十 * )地块均为净地出让,现状交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架空线和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迁移, (略) 通道和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污水排放均 (略) 承担,政府负责协调,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联 (略) 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 (略) ( (略) 镇 * 坝路9号市自然 (略) 院内3号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联系人:谢 勇、陈 伟
开户名:无为 (略)
(略) :
(略) (略) 账户: * -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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