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 (略) 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 * 切交易风险。
4. (略) 提交的《 (略) 》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 (略) 省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 (略) 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 (略) 省 (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 (略) 省 (略) 对各意向受让方的 (略) 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 (略) 省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 (略) 省 (略) 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 (略) 省 (略) 《企业国有产 (略) 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 (略) 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 (略) 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9. (略) 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国家相关 (略) 业规范要求,不存在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资格条件已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取得同意。(适用于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情形)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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