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阁老道班土地房屋及观音阁牧植土地整体(5年)
观音阁老道班土地房屋及观音阁牧植土地整体(5年)
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观音阁老道班土地房屋及观音阁牧植土地整体招租(5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标的 | 标的坐落 | 观音阁老道班土地房屋: (略) 国道G * 线K * 右侧 观音阁木植土地: (略) 国道G * 线K * 右侧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屋、土地 | 所在层数 | * 栋2层砖混结构生产用房及 * 栋1层瓦房 | |
租赁面积 | 老道班土地: * .2㎡; 生产用房: * .6㎡(砖混面积 * .1㎡); 瓦房: * .5㎡; 牧植土地: * . * ㎡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以1年为 * 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 * 日内支付下 * 周期的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2年起逐年递增5% | ||
装修期限 | / | 履约保证金 | * 元 | ||
标的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 ||||
其他情况 |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略) 使优先承租权的, (略) (略) 交易。 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 (略) 截 (略) 查看出租标的、 (略) 。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 (略) ,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4.招租标的均未办理产权证,但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 | * , * . * 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壮族自治区灌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 (略) 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略) 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灌 (略) 关于观音阁老道班土地房屋及观音阁牧植土地整体出租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 * 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壮族自治 (略) |
特别 | (略) 、“附件下载” (略) 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 (略) 实地勘察, (略) 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 旦参与交易(报名) (略) 、网络竞价须知等 (略) 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 * 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 (略) 门核定面积不符等 (略) 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 (略) 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附件5)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 (略) 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4.出租方特别约定: (略) (略) 有标的均不得转租。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交易 |
联系 | (略) | 余经理: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北部 (略) ) 唐科长: 点击查看>> (灌 (略) ) |
(略) | 覃女士: 点击查看>>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 | |
单位地址 | 中国( (略) )自由贸易试验区 (略) 片区凯旋路 * (略) 5号楼 | |
其 他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 (略) (略) 有关规定为准。 (略) (略) (略) 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观音阁老道班土地房屋及观音阁牧植土地整体招租(5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标的 | 标的坐落 | 观音阁老道班土地房屋: (略) 国道G * 线K * 右侧 观音阁木植土地: (略) 国道G * 线K * 右侧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屋、土地 | 所在层数 | * 栋2层砖混结构生产用房及 * 栋1层瓦房 | |
租赁面积 | 老道班土地: * .2㎡; 生产用房: * .6㎡(砖混面积 * .1㎡); 瓦房: * .5㎡; 牧植土地: * . * ㎡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以1年为 * 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 * 日内支付下 * 周期的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2年起逐年递增5% | ||
装修期限 | / | 履约保证金 | * 元 | ||
标的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 ||||
其他情况 |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略) 使优先承租权的, (略) (略) 交易。 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 (略) 截 (略) 查看出租标的、 (略) 。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 (略) ,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4.招租标的均未办理产权证,但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 | * , * . * 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壮族自治区灌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 (略) 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略) 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灌 (略) 关于观音阁老道班土地房屋及观音阁牧植土地整体出租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 * 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壮族自治 (略) |
特别 | (略) 、“附件下载” (略) 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 (略) 实地勘察, (略) 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 旦参与交易(报名) (略) 、网络竞价须知等 (略) 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 * 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 (略) 门核定面积不符等 (略) 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 (略) 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附件5)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 (略) 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4.出租方特别约定: (略) (略) 有标的均不得转租。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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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略) | 余经理: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北部 (略) ) 唐科长: 点击查看>> (灌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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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中国( (略) )自由贸易试验区 (略) 片区凯旋路 * (略) 5号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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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 (略) (略) 有关规定为准。 (略) (略) (略) 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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