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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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略) 生产建设兵 (略) :
  为进 * 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重大变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 * 〕 * 号)、《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 * 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 * 〕 * 号)要求,我部制定了《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略) 。   
   (略) 办公厅
   * 日
  ( (略) 会公开)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试行)
  适用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略) (略) 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按行业建设项目重大 (略) 。
  性质: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规模: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 %及以上的。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 * 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 * 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及以上的。
  地点:
  5.重新选址; (略) 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生产工艺: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 * :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 * 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及以上的。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 %及以上的。
  环境保护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 (略) 列情形之 * (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 %及以上的。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 * %及以上的。
   *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固 (略) 置方式由委托 (略) (略) (略) 置的( (略) 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 (略) 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抄送: (略) 环 (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略) 生产建设兵 (略) :
  为进 * 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重大变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 * 〕 * 号)、《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 * 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 * 〕 * 号)要求,我部制定了《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略) 。   
   (略) 办公厅
   * 日
  ( (略) 会公开)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试行)
  适用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略) (略) 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按行业建设项目重大 (略) 。
  性质: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规模: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 %及以上的。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 * 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 * 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及以上的。
  地点:
  5.重新选址; (略) 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生产工艺: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 * :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 * 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及以上的。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 %及以上的。
  环境保护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 (略) 列情形之 * (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 %及以上的。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 * %及以上的。
   *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固 (略) 置方式由委托 (略) (略) (略) 置的( (略) 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 (略) 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抄送: (略) 环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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