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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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 日至 * 日期间挂牌出让 * 宗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挂-G *

地块位置

腾外 (略) 侧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土地面积(公顷)

1. *

出让年限

* 年

成交价(万元)

*

受让单位

(略)

土地现状

净地

是否省重点项目

土地使用条件:

本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宗地范围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备注:

* 、公示期: * 年5月 * 日 至 * 日

* 、竞得人应在本《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与 (略) (略) 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清的,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 、特别说明:

( * )若省重点项目用地最终挂牌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未实施建设上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改作 * 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评估价补缴出让金。

( * )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 * )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 * %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省 (略) 市莲新南路2号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陈小姐,谢先生

电子邮件:

(略) (略)

* 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 日至 * 日期间挂牌出让 * 宗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挂-G *

地块位置

腾外 (略) 侧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土地面积(公顷)

1. *

出让年限

* 年

成交价(万元)

*

受让单位

(略)

土地现状

净地

是否省重点项目

土地使用条件:

本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宗地范围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备注:

* 、公示期: * 年5月 * 日 至 * 日

* 、竞得人应在本《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与 (略) (略) 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清的,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 、特别说明:

( * )若省重点项目用地最终挂牌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未实施建设上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改作 * 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评估价补缴出让金。

( * )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 * )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 * %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省 (略) 市莲新南路2号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陈小姐,谢先生

电子邮件: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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