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闲置通用设备及专用工具
一批闲置通用设备及专用工具
项目名称 | (略) ( (略) ) (略) * 批闲置通用设备及专用工具 | 项目编号 | CQJY-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6月 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序号 | 转让标的名称 | 单位 | |||
1 | 标的1: * 项汽封修磨机等 | 台 | ||||
2 | 标的2: * 项 * 吨起重横梁等 | 台 | ||||
存放地点 | (略) 开发区 (略) 路5号 | |||||
标的现状 | (略) 实物为准 | |||||
转让底价(元) | 标的1: * 5元(含税) 标的2: 点击查看>> 元(含税) | |||||
转让方 | 转让方名称: (略) ( (略) ) (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B 注册地: (略) 市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路5号 法定代表人:王守阁 经济类型: (略) | |||||
转让方承诺 |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 (略) 联 (略) 组 (略) 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 (略) 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略) 为批准单位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 * 批废旧/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可能存在缺失。转让标的按 (略) 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 (略) 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 (略) 内标的描述信息及《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4、 转让标的为废旧/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移走,原则上不允许 * 次使用,若 (略) (略) 造成的 * 切后果, (略) 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受让 (略) 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 (略) 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略) 承担责任。 6、 受让方对转让标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 (略) 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7、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 (略) (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8、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9、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 、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略) 置的设备和工具工装均为生产燃气轮机产品辅助加工设备零件和配套使用的工具工装,大部分扔具有加工和使用能力。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交割、拆除、拉运等事项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 (略) 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 (略) 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 受让方在拆卸、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 (略) 承担相应责任。 4、受 (略) 向转让方交纳5万元的拆运保证金。在拆卸、切割、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运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 (略) 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交易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 * 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 %),除受让方名称外的 * 切相关信息 (略) 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 * 、 * 日(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日至报名截止日 * : * 止 | ||||
报名手续 | ||||||
(略) 置方式 | 1、 交纳: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首期截止时间 * 日 * : * ,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 * 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日 * : * -报名截止次工作日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 * 次性付清。 | |||||
联系 方式 | (略) | 尹先生: 点击查看>>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省 (略) 市长江路 * -8号 | |||||
交易机构 | (略) 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
项目名称 | (略) ( (略) ) (略) * 批闲置通用设备及专用工具 | 项目编号 | CQJY-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 年6月 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序号 | 转让标的名称 | 单位 | |||
1 | 标的1: * 项汽封修磨机等 | 台 | ||||
2 | 标的2: * 项 * 吨起重横梁等 | 台 | ||||
存放地点 | (略) 开发区 (略) 路5号 | |||||
标的现状 | (略) 实物为准 | |||||
转让底价(元) | 标的1: * 5元(含税) 标的2: 点击查看>> 元(含税) | |||||
转让方 | 转让方名称: (略) ( (略) ) (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B 注册地: (略) 市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路5号 法定代表人:王守阁 经济类型: (略) | |||||
转让方承诺 |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 (略) 联 (略) 组 (略) 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 (略) 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略) 为批准单位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 * 批废旧/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可能存在缺失。转让标的按 (略) 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 (略) 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 (略) 内标的描述信息及《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4、 转让标的为废旧/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移走,原则上不允许 * 次使用,若 (略) (略) 造成的 * 切后果, (略) 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受让 (略) 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 (略) 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略) 承担责任。 6、 受让方对转让标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 (略) 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7、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 (略) (包含动态 (略) 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8、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9、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 、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略) 置的设备和工具工装均为生产燃气轮机产品辅助加工设备零件和配套使用的工具工装,大部分扔具有加工和使用能力。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交割、拆除、拉运等事项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 (略) 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 (略) 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 受让方在拆卸、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 (略) 承担相应责任。 4、受 (略) 向转让方交纳5万元的拆运保证金。在拆卸、切割、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运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 (略) 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交易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 * 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 %),除受让方名称外的 * 切相关信息 (略) 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 * 、 * 日(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日至报名截止日 * : * 止 | ||||
报名手续 | ||||||
(略) 置方式 | 1、 交纳: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首期截止时间 * 日 * : * ,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 * 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日 * : * -报名截止次工作日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 * 次性付清。 | |||||
联系 方式 | (略) | 尹先生: 点击查看>>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省 (略) 市长江路 * -8号 | |||||
交易机构 | (略) 联 (略) (www. 点击查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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