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湖房产项目资产转让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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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湖房产项目资产转让转让公告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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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1.项目概述

1.1转让方: (略) (略)

1.2标的名称:上湖地块不动产

1. (略) 为批准情况: (略) ( * )书第 * 号办文单

1.4挂牌起止日期: 点击查看>> * : * 到 点击查看>> * : *

1.5接受报名时间: 点击查看>> 0: * 到 点击查看>> * : *

1.6标的预展

(1)预展期限: * 日至7月7日

(2)预展地点: (略) 在地,海安上湖创新区内上湖大道东侧、南湖大道南侧

1.7转让方式

(1)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2.1本次转让标的:拟转让不动产为上湖项目已开发建设的在建工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包括前期围挡工程、桩基础工程、 (略) 工程、 (略) 室外工程等。以上工程内容均已完工,施 (略) 地,工程已经过验收。拟转让不动产已具备移交条件。

2.2标的资产性状以现状为准,产权人向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产权人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产权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2.3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拆分。

3.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3.1评估机构:海安中信房地产资 (略) (有限合伙)

3.2评估报告编号:海中信评报字【 * 号

3.3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省财政厅

3.4评估基准日: * 日

3.5标的评估值: * 9. * (万元)

3.6特别事项说明:按现状转让

4.挂牌价格及支付要求

4.1挂牌价格(万元): * 9. * 万元

4.2价款支付期限要求: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 * %,其余 * %在两个月内付清。

5.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5.1.受让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5.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5.3.受让人应 (略) 为或记录;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意向受让人为单 * 投资人,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6.意向受让人或其直接或间接的控股股东或自然人控股企业需同时具备;

(1)房地产开发企业 * 级资质;

(2)近两年在建开发量每年均不得少于 * 万平方米;

(3) * 年 * 季度“ * 道红线”触及不超过两道的房企。

“ * 道红线”是指 * (略) (略) 对重点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按照“红、橙、黄、绿” * 档管理,并据此设置“ * 条红线”: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 * %;净负债率大于 * %;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

6.其他要求

6.1本次转让涉及的房产产权过户、相关税费的承担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2意向受让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纸实施项目开发,施工过程中各方主体共同形成的验收记录、签证资料、确认文件受让人应予认可。

如意向受让人认为已批准的规划条件、规划方案和初 (略) 变更调整的, (略) 期内向属地政府(海安市上湖创新区管委会)提出,变更调整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改。否则仍按原规划要求实施。

6.3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 * 日内在海安市注册设立 * 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

7.交易保证金

7.1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1亿元。

7.2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 日 * 时前, (略) 登记账户中整笔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缴纳竞买保证金须为报名参与本次项目的意向受让者。

7. (略) 置: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算转让款。

7.4保证金退还:竞买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后 * 个工作日退回原账户。

8.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8.1竞买人承诺书

8.2企业法人

(1)意向申请与承诺;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网上系统报名时,提供扫描件上传,竞买人对其提供的资料负责);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资格、资质、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

(5)受让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3自然人

(1)意向申请与承诺;

(2)自然人身份证;

(3)资格、资质、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

(4)受让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4意向方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9.其他说明

9.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 (略) (略) 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9.2意向受让方做出申请受让决定前, (略) (略) 门了解相关政策,进行相应实地查勘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9.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现状、质量无异议;

9. (略) 账户信息:详见交易文件;

9.5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略) (略)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 .联系方式

产权人: (略) (略)

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 * 号

联系人:周春杰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海安市公 (略) :

地址:海安市镇南路 * 号

联系人:周春明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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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1.项目概述

1.1转让方: (略) (略)

1.2标的名称:上湖地块不动产

1. (略) 为批准情况: (略) ( * )书第 * 号办文单

1.4挂牌起止日期: 点击查看>> * : * 到 点击查看>> * : *

1.5接受报名时间: 点击查看>> 0: * 到 点击查看>> * : *

1.6标的预展

(1)预展期限: * 日至7月7日

(2)预展地点: (略) 在地,海安上湖创新区内上湖大道东侧、南湖大道南侧

1.7转让方式

(1)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2.1本次转让标的:拟转让不动产为上湖项目已开发建设的在建工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包括前期围挡工程、桩基础工程、 (略) 工程、 (略) 室外工程等。以上工程内容均已完工,施 (略) 地,工程已经过验收。拟转让不动产已具备移交条件。

2.2标的资产性状以现状为准,产权人向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产权人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产权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2.3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拆分。

3.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3.1评估机构:海安中信房地产资 (略) (有限合伙)

3.2评估报告编号:海中信评报字【 * 号

3.3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省财政厅

3.4评估基准日: * 日

3.5标的评估值: * 9. * (万元)

3.6特别事项说明:按现状转让

4.挂牌价格及支付要求

4.1挂牌价格(万元): * 9. * 万元

4.2价款支付期限要求: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 * %,其余 * %在两个月内付清。

5.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5.1.受让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5.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5.3.受让人应 (略) 为或记录;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意向受让人为单 * 投资人,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6.意向受让人或其直接或间接的控股股东或自然人控股企业需同时具备;

(1)房地产开发企业 * 级资质;

(2)近两年在建开发量每年均不得少于 * 万平方米;

(3) * 年 * 季度“ * 道红线”触及不超过两道的房企。

“ * 道红线”是指 * (略) (略) 对重点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按照“红、橙、黄、绿” * 档管理,并据此设置“ * 条红线”: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 * %;净负债率大于 * %;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

6.其他要求

6.1本次转让涉及的房产产权过户、相关税费的承担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2意向受让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纸实施项目开发,施工过程中各方主体共同形成的验收记录、签证资料、确认文件受让人应予认可。

如意向受让人认为已批准的规划条件、规划方案和初 (略) 变更调整的, (略) 期内向属地政府(海安市上湖创新区管委会)提出,变更调整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改。否则仍按原规划要求实施。

6.3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 * 日内在海安市注册设立 * 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

7.交易保证金

7.1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1亿元。

7.2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 日 * 时前, (略) 登记账户中整笔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缴纳竞买保证金须为报名参与本次项目的意向受让者。

7. (略) 置: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算转让款。

7.4保证金退还:竞买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后 * 个工作日退回原账户。

8.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8.1竞买人承诺书

8.2企业法人

(1)意向申请与承诺;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网上系统报名时,提供扫描件上传,竞买人对其提供的资料负责);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资格、资质、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

(5)受让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3自然人

(1)意向申请与承诺;

(2)自然人身份证;

(3)资格、资质、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

(4)受让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4意向方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9.其他说明

9.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 (略) (略) 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9.2意向受让方做出申请受让决定前, (略) (略) 门了解相关政策,进行相应实地查勘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9.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现状、质量无异议;

9. (略) 账户信息:详见交易文件;

9.5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略) (略)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 .联系方式

产权人: (略) (略)

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 * 号

联系人:周春杰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海安市公 (略) :

地址:海安市镇南路 * 号

联系人:周春明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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