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医保局医疗救助政策
2021年区医保局医疗救助政策
* 、申请医疗救助条件及救助时限
1.申请医疗救助条件。在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并符合下列 (略) 乡居民,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1)重点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 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精准扶贫对象,以上救助 (略) 门按规定程序认证。
(2)低收入救助对象: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3)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因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在提出申请之月前 * 年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自负医疗费用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 (略) 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2、救助时限。根据医疗救助文件规定,符合救助条例的救助对象, * 个自然年度(当年度1月1日至 * 月 * 日)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
* 、申请医疗救助程序
1、重点救助对象在医 (略) 点 (略) ,实行医疗救助“ * 站式结算”服务。
2、其它救助对 (略) 在的镇人民政府( (略) )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镇人民政府( (略) )收到申请材料后核实申请人相关身份信息、医疗费用开支等情况后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报 (略) 审批。
* 、医疗救助标准
( * )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
1.重点救助对象门诊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落实医疗保险机构门诊补偿的基础上,重点救助对象 * 个自然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门诊费用 * 元以上的,按照 * %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 * 元。
恶性肿瘤和白血病放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血腹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特殊病种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门诊 (略) 医疗救 (略) 。
2.重点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供养人员个人政策范 (略) 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给予 * %救助, * 个年度内救助限额为 * 0元。达到救助限额后的医疗费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按照 * %的比例救助,最高救助5万元,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6万元。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 * 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和精准扶贫对象政策范 (略) 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 0元以下(含 * 0元)的部分,按照 * %的比例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额 * 0元。 * (略) 分,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按照 * %的比例救助,最高救助5万元,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6万元。
4.针对重点救助对象落实再救助制度,在 * 个医疗 (略) 发生的符合政策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 重保障”报销后剩余个人承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 * (略) 分按照 * %的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2万元。
( * )其他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
1.低收入救助对象。政策范 (略) 医疗费用超出医疗救助起付线 * (略) 分,按照 * %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
2.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政策范 (略) 医疗费用超出医疗救助起付线 * 0元至 * 0元(含 * 0元)的部分,按照 * %的比例给予救助。 * (略) 分按照 * %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
* 、苯 * 酮尿酸症患者的医疗救助
苯 * 酮尿酸症必需特殊治疗食品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 * 岁以下患者按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标准给予救助; * 岁以上患者按 * %比例,年度最高1.2万元标准给予救助。
* 、申请医疗救助条件及救助时限
1.申请医疗救助条件。在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并符合下列 (略) 乡居民,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1)重点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 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精准扶贫对象,以上救助 (略) 门按规定程序认证。
(2)低收入救助对象: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3)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因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在提出申请之月前 * 年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自负医疗费用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 (略) 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2、救助时限。根据医疗救助文件规定,符合救助条例的救助对象, * 个自然年度(当年度1月1日至 * 月 * 日)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
* 、申请医疗救助程序
1、重点救助对象在医 (略) 点 (略) ,实行医疗救助“ * 站式结算”服务。
2、其它救助对 (略) 在的镇人民政府( (略) )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镇人民政府( (略) )收到申请材料后核实申请人相关身份信息、医疗费用开支等情况后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报 (略) 审批。
* 、医疗救助标准
( * )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
1.重点救助对象门诊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落实医疗保险机构门诊补偿的基础上,重点救助对象 * 个自然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门诊费用 * 元以上的,按照 * %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 * 元。
恶性肿瘤和白血病放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血腹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特殊病种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门诊 (略) 医疗救 (略) 。
2.重点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供养人员个人政策范 (略) 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给予 * %救助, * 个年度内救助限额为 * 0元。达到救助限额后的医疗费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按照 * %的比例救助,最高救助5万元,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6万元。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 * 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和精准扶贫对象政策范 (略) 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 0元以下(含 * 0元)的部分,按照 * %的比例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额 * 0元。 * (略) 分,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按照 * %的比例救助,最高救助5万元,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6万元。
4.针对重点救助对象落实再救助制度,在 * 个医疗 (略) 发生的符合政策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 重保障”报销后剩余个人承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 * (略) 分按照 * %的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2万元。
( * )其他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
1.低收入救助对象。政策范 (略) 医疗费用超出医疗救助起付线 * (略) 分,按照 * %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
2.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政策范 (略) 医疗费用超出医疗救助起付线 * 0元至 * 0元(含 * 0元)的部分,按照 * %的比例给予救助。 * (略) 分按照 * %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
* 、苯 * 酮尿酸症患者的医疗救助
苯 * 酮尿酸症必需特殊治疗食品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 * 岁以下患者按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标准给予救助; * 岁以上患者按 * %比例,年度最高1.2万元标准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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