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南路西侧10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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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南路西侧10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我局组织福 (略) (略) 编制《龙腾南路西侧 * 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第 * 十 * 条、 (略) 省实施《中华 (略) 乡规划法》第 * 十 * 条及《 (略) 乡规划信息 (略) 办法》第 * 十 * 条的相关规定, (略) ,征求公众意见。地块控规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 * 日至 * 日,公告期 * 天。公告期限内, (略) 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 (略) (略) 反馈(通讯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 .com)。

  附件:《龙腾南路西侧 * 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略) (略)

   * 日

龙腾南路西侧 * 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 、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 (略) (略) 区 点击查看>> -C基本单元内, (略) 内,规划 * 米道路西南侧。

   * 、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

  2.规模:本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8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 * 6平方米。

   * 、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1.6;

  (2)建筑密度≤ * %;

  (3)绿地率≥ * %;

  (4)建筑控制高度≤ * 米(其中住宅≥ * 米);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 、“ * 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东北侧规划道路,道路红线 * 米。

   * 、“ * 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按《 (略) 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其位置应方便小区业主办事和活动。

  (2)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

  (3)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

  (4)社 (略) :建筑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

  2.公用设施规划

  (1)供配电设施:

  ①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② (略) 有效使用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

  (2)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本地块应根据《 (略) 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 (略) (略)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每 * 户至少配置 * 个生态环保亭(屋)。

   * 、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东北 * 米规划道路,规划道路标高以施工图为准。

  2.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 (略) 市实施<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 年版)》第十 * 条的规定。物业、养老、卫生、健身等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 (略) 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含摩托车停车位)均为公共停车位,不得出售。充电设施应按《 (略) 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L * - 点击查看>> ) (略) 设置。居住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按 * %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并预留足够面积设置相关变配电设备。

   * 、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规划:无。



  我局组织福 (略) (略) 编制《龙腾南路西侧 * 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第 * 十 * 条、 (略) 省实施《中华 (略) 乡规划法》第 * 十 * 条及《 (略) 乡规划信息 (略) 办法》第 * 十 * 条的相关规定, (略) ,征求公众意见。地块控规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 * 日至 * 日,公告期 * 天。公告期限内, (略) 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 (略) (略) 反馈(通讯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 .com)。

  附件:《龙腾南路西侧 * 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略) (略)

   * 日

龙腾南路西侧 * 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 、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 (略) (略) 区 点击查看>> -C基本单元内, (略) 内,规划 * 米道路西南侧。

   * 、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

  2.规模:本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8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 * 6平方米。

   * 、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1.6;

  (2)建筑密度≤ * %;

  (3)绿地率≥ * %;

  (4)建筑控制高度≤ * 米(其中住宅≥ * 米);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 、“ * 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东北侧规划道路,道路红线 * 米。

   * 、“ * 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按《 (略) 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其位置应方便小区业主办事和活动。

  (2)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

  (3)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

  (4)社 (略) :建筑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

  2.公用设施规划

  (1)供配电设施:

  ①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② (略) 有效使用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

  (2)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本地块应根据《 (略) 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 (略) (略)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每 * 户至少配置 * 个生态环保亭(屋)。

   * 、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东北 * 米规划道路,规划道路标高以施工图为准。

  2.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 (略) 市实施<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 年版)》第十 * 条的规定。物业、养老、卫生、健身等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 (略) 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含摩托车停车位)均为公共停车位,不得出售。充电设施应按《 (略) 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L * - 点击查看>> ) (略) 设置。居住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按 * %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并预留足够面积设置相关变配电设备。

   * 、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规划: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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