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1年)
济宁市兖州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1年)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级 事项 | * 级 事项 | 全 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征地管理政策 | ─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 1.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 * 年产值标准);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略) (略) |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 (略) | √ | √ | √ |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目的和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征地补偿标准; 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 《 (略)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 〕 * 号)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公开。 | (略) (略) 、镇人民政府( (略)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 √ | √面向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3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 1.《土地管理法》; 2.《 (略)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 〕 * 号)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略) (略)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 √面向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 (略) 站、征地信息公 (略) 台公开。 | √ | ||||||||||||
4 | 征地前期准备 | (略) | 土地勘测调查结束后, (略) 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 (略) 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公开。 | (略) (略)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 √ | √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5 | 征地前期准备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 1.《土地管理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略) (略)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6 | 征地前期准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 (略) 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 (略) 理意见。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征地听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略) (略)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7 | 征地审查报批 | 征地报批材料 | 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组织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报批材料予以公开。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2.县(市、区)自 (略) 门建设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公开。 | (略) (略) |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 √ | √ | √ | √ | ||
8 | 征地批准文件 | 有权 * 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 (略) 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 (略) 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 (略) (略) 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1.《土地管理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公开。 | (略) (略) |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9 | 征地组织实施 | (略)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 (略) 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 (略) 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救济途径。 | 1.《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公开。 | (略) (略) |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 (略) 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 * 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略) (略)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注: 公开渠道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实施中的公开渠道;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批准后的公开渠道。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级 事项 | * 级 事项 | 全 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征地管理政策 | ─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 1.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 * 年产值标准);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略) (略) |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 (略) | √ | √ | √ |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目的和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征地补偿标准; 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 《 (略)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 〕 * 号)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公开。 | (略) (略) 、镇人民政府( (略)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 √ | √面向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3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 1.《土地管理法》; 2.《 (略)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 〕 * 号)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略) (略)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 √面向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 (略) 站、征地信息公 (略) 台公开。 | √ | ||||||||||||
4 | 征地前期准备 | (略) | 土地勘测调查结束后, (略) 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 (略) 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公开。 | (略) (略)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 √ | √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5 | 征地前期准备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 1.《土地管理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略) (略)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6 | 征地前期准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 (略) 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 (略) 理意见。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征地听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略) (略)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7 | 征地审查报批 | 征地报批材料 | 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组织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报批材料予以公开。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2.县(市、区)自 (略) 门建设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公开。 | (略) (略) |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 √ | √ | √ | √ | ||
8 | 征地批准文件 | 有权 * 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 (略) 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 (略) 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 (略) (略) 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1.《土地管理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公开。 | (略) (略) |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9 | 征地组织实施 | (略)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 (略) 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 (略) 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救济途径。 | 1.《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公开。 | (略) (略) | ▲ (略) ▲征地信息公 (略) 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 (略) 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 * 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略) (略)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略) 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注: 公开渠道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实施中的公开渠道;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批准后的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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