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 (略) 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 (略) 提出承租申请并交 (略) (略) 账户。各意向承租方 * 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 (略) 门核定面积不符等 (略) 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 (略) 置保证金。
2、意向 (略) e 交易系统报名时无须上传报名资料,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 (略) ,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 (略) 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 * 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 * 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 * 年租金转付至出 (略) 账户。
3、《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赁押金交纳至出 (略) 账户,出租方在收到 * 年租金、押金后 *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承租方在承租合同到期后,书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还申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承 (略) 《租赁合同》约定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 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 (略) 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 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 (略) 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 转租的要求:不允许将楼房分租或转租。
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有原租户的由原租户承担),房 (略) 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 * 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9、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 * 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略) (略) 门规 (略) 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 、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 (略) 分, (略) 内容相违背。
* 、承租方声明:我方 (略) 人 (略) 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略) 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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