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地块编号:500240090000006)
石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地块编号:500240090000006)
附件1:
(略)
石规资告字(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略) 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 号令),经石柱县人民政府批准,石柱县规划 (略) 决定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委托县公 (略) 负责本宗地的公开出让活动相关事宜。 (略) 如下:
* 、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 面积 (㎡) | 地块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主要规划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米)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鱼池镇鱼池村街上组 | * . * | * 类居住用地 | 商业 * 、住宅 * 年 | ≤1.2 | ≤ * | ≤ * | ≥ * | * | * | * 万元或其整数倍 | 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 * . * 平方米。 |
注:
本宗地建设 (略) 市规划条件,按标准配建停车位、垃圾厢房、物业服务用房 (略) 地。具体规划条件、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石柱规资条件〔 * 号)。
*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非在石柱县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作为竞得人(新公司需满足 * 级(含暂定)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且应在参与竞买前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申请, (略) 的投资方和股权结构,竞得后与县规划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供 (略) (略) 章程、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得申请报名:
( * )发现和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 *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 年以上或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 *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 * )有其它违 (略) 为的。
如有发现以上 * 种情况存在或弄虚作假,县规划 (略) 有权取消竞买人资格,竞得结果无效。
* 、公开出让时间、保证金交纳时间、地点、主持、资料
( * )公告时间: * 日至 * 日。
( * )报名时间: * 日9时至 * 日 * 时。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日 * 时。
( * )报名及报价地点:石柱县公共资 (略) 。
( * )主持: (略) 确定相关人员主持。
( * )申请人可到 (略) 市 (略) 公共资 (略) 网站(https:/ 点击查看>> )自行查询下载获取地块相关公开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石柱县公共资 (略) 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 、其他事项
( * )本 (略) 、索取资料和报名等活动在双休日、法定假日内不予受理。
( * )地块内地上、 (略) (略) (略) 理。
( * )宗地竞买人只有1家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及报价时间为 * 日上午 * 时至 * 日上午 * 时;竞买人有2家以上(含2家)的,则转为拍卖方式出让, (略) 起始价的基础上上浮 * ‰,其拍卖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由石柱县交 (略) 另行通知。
( * )竞得人在 (略) 有生产经营活动,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其安全生产责任 (略) 承担。
( *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为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将收回或注销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取消其确认资格,并没收其竞买保证金。
( * )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略) (略) 。
( * )竞买人应对本宗地规划函及附图的 (略) 研究,严格遵守规划指标要求。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变更规划指标。
( *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等,详见有关出让文件。
*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谭老师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石柱县南宾镇新区写字楼 * 楼
开 户 行:
1、 (略) (略) 点击查看>>
2、 (略) (略) 点击查看>>
3、 (略) (略) (略) 点击查看>>
4、 (略) (略) 点击查看>>
5、 (略) (略) (略) 支行 点击查看>>
收款单位: (略) 公共资 (略) 。
石柱县规划 (略)
* 日
附件1:
(略)
石规资告字(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略) 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 号令),经石柱县人民政府批准,石柱县规划 (略) 决定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委托县公 (略) 负责本宗地的公开出让活动相关事宜。 (略) 如下:
* 、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 面积 (㎡) | 地块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主要规划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米)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鱼池镇鱼池村街上组 | * . * | * 类居住用地 | 商业 * 、住宅 * 年 | ≤1.2 | ≤ * | ≤ * | ≥ * | * | * | * 万元或其整数倍 | 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 * . * 平方米。 |
注:
本宗地建设 (略) 市规划条件,按标准配建停车位、垃圾厢房、物业服务用房 (略) 地。具体规划条件、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石柱规资条件〔 * 号)。
*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非在石柱县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作为竞得人(新公司需满足 * 级(含暂定)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且应在参与竞买前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申请, (略) 的投资方和股权结构,竞得后与县规划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供 (略) (略) 章程、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得申请报名:
( * )发现和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 *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 年以上或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 *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 * )有其它违 (略) 为的。
如有发现以上 * 种情况存在或弄虚作假,县规划 (略) 有权取消竞买人资格,竞得结果无效。
* 、公开出让时间、保证金交纳时间、地点、主持、资料
( * )公告时间: * 日至 * 日。
( * )报名时间: * 日9时至 * 日 * 时。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日 * 时。
( * )报名及报价地点:石柱县公共资 (略) 。
( * )主持: (略) 确定相关人员主持。
( * )申请人可到 (略) 市 (略) 公共资 (略) 网站(https:/ 点击查看>> )自行查询下载获取地块相关公开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石柱县公共资 (略) 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 、其他事项
( * )本 (略) 、索取资料和报名等活动在双休日、法定假日内不予受理。
( * )地块内地上、 (略) (略) (略) 理。
( * )宗地竞买人只有1家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及报价时间为 * 日上午 * 时至 * 日上午 * 时;竞买人有2家以上(含2家)的,则转为拍卖方式出让, (略) 起始价的基础上上浮 * ‰,其拍卖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由石柱县交 (略) 另行通知。
( * )竞得人在 (略) 有生产经营活动,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其安全生产责任 (略) 承担。
( *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为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将收回或注销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取消其确认资格,并没收其竞买保证金。
( * )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略) (略) 。
( * )竞买人应对本宗地规划函及附图的 (略) 研究,严格遵守规划指标要求。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变更规划指标。
( *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等,详见有关出让文件。
*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谭老师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石柱县南宾镇新区写字楼 *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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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略) 公共资 (略) 。
石柱县规划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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