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2021年第16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21/10/29
北海市2021年第16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21/10/29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略) 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 | 备注 |
* GC * 4 | (略) 镇黄丽窝村 | * . * 平方米(折2. * 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0.3且≤0.8 | ≥ * %且≤ * % | * | 该宗地及地上建筑物整体出让,用于建设 (略) 黄鹂窝 * MWP农业光伏大棚项目。 |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其余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 、出让方式:该宗地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意 (略) 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公告期为 * 日,即 * 日至 * 日),如无其他意向者则将该宗地协议出让给该意向人,如有其他意向者,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 * 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 万元,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为人民币 * 万元,挂牌时间为 * 日至 * 日 * 时, * 日起接受办理报名手续,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到 (略) 市长青东路 * 号 (略) 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 、竞买申请人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 )竞买申请人在我 (略) 为之 * 的,不得参加本宗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 ) (略) 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 、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到 (略) 市长青东路 * 号 (略) 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 、挂牌地点:该宗地如转为挂牌出让,出让地点为 (略) (略) * 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如成交价款在 * 万元(含 * 万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 * 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 (略) 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 * %,自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的 * %,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 (略) 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 * %,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 * %,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 * 亿元(含 * 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 (略) 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 * %,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 * %,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 * 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 (略) 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 * %,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 * %,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 * %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土地契税、印花税(由 (略) 分)由竞得 (略) 缴纳。
* 、联 (略) 账户
联系地址: (略) 市长青东路 * 号 (略)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及账号列表:
序号 | 开户行 | 账 号 |
1 | 建行 (略) (略) | |
2 | 农行北 (略) | |
3 | (略) | |
4 | (略) 市农 (略) (略) | |
5 | (略) (略) (略) | |
6 | (略) (略) | |
7 | (略) (略) | |
8 | (略) (略) | |
9 | (略) (略) (略) |
* 、 (略) 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 (略) 为准。
(略) (略)
(略) (略)
* 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略) 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 | 备注 |
* GC * 4 | (略) 镇黄丽窝村 | * . * 平方米(折2. * 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0.3且≤0.8 | ≥ * %且≤ * % | * | 该宗地及地上建筑物整体出让,用于建设 (略) 黄鹂窝 * MWP农业光伏大棚项目。 |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其余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 、出让方式:该宗地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意 (略) 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公告期为 * 日,即 * 日至 * 日),如无其他意向者则将该宗地协议出让给该意向人,如有其他意向者,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 * 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 万元,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为人民币 * 万元,挂牌时间为 * 日至 * 日 * 时, * 日起接受办理报名手续,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到 (略) 市长青东路 * 号 (略) 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 、竞买申请人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 )竞买申请人在我 (略) 为之 * 的,不得参加本宗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 ) (略) 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 、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到 (略) 市长青东路 * 号 (略) 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 、挂牌地点:该宗地如转为挂牌出让,出让地点为 (略) (略) * 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如成交价款在 * 万元(含 * 万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 * 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 (略) 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 * %,自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的 * %,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 (略) 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 * %,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 * %,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 * 亿元(含 * 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 (略) 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 * %,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 * %,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 * 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 (略) 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 * %,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 * %,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 * %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土地契税、印花税(由 (略) 分)由竞得 (略) 缴纳。
* 、联 (略) 账户
联系地址: (略) 市长青东路 * 号 (略)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及账号列表:
序号 | 开户行 | 账 号 |
1 | 建行 (略) (略) | |
2 | 农行北 (略) | |
3 | (略) | |
4 | (略) 市农 (略) (略) | |
5 | (略) (略) (略) | |
6 | (略) (略) | |
7 | (略) (略) | |
8 | (略) (略) | |
9 | (略) (略) (略) |
* 、 (略) 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 (略)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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