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9年度第八批次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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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9年度第八批次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略) * 年度第 * 批次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为满足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做好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省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 、项目名称

* 年度第 * 批次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保亭北 (略) 项目),即BT- 点击查看>> 号地块与BT- * -4号地块。

*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该项目用地位于保亭县 * 仙大道与宝 (略) 东北侧( * 至范围:南至宝亭大道— (略) —东至税务大楼—西至 * 仙大道),总面积约为 * 亩。拟征收范围详见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 、被收地单位及面积

( * )BT- 点击查看>> 号地块面积 * . * ,其中抄 (略) 土地面积7. * 亩,千 (略) 土地面积 * . * 亩。

( * )BT- * -4号地块面积 * 亩,其中千 (略) 土地面积 * . * 亩, (略) 镇中学土地面积5. * 亩。

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 、土地征收工作模式及补偿标准

结合该项目土地利用现状,为防止抢建、 (略) 为,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模式以 (略) 作为征地补偿主体,县自然 (略) 、保城镇人民政府、 (略) 配合,青苗采取包干为主、清点为辅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房屋及地上附着物采取评估补偿的方式实施。

( * )青苗补偿包干费:依据《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省征地统 * 年产值标准和 (略) 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琼府〔 * 〕 * 号)文件,以片区种植作物种类为主,测算青苗包干价,原则上不超过 * 0元/亩;名贵树种等特殊苗木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保亭 (略) 进行评估补偿。

( * )坟墓迁移补助费:按《 (略) 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 * 届 * 十 * 次〔 * 〕5号) (略) ,不需要县政府提供公共墓地的 * 元/座、需要提供公共墓地的 * 元/座。

( * )测量费:按《 * 年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标准收费 * 元/亩,桩点 * 元/个。

( * )不可预见费:按照征地补偿款总额的5%计算,由征地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规使用。

( * )工作经费: * 元/亩。

( * )房屋、生产附属设施及构建物补偿费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保亭 (略) 进行评估补偿。

( * )社会保障:根据《 (略) 省被征 (略) 会养老保险办法》和《保亭县被征 (略) 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等 (略) , (略) 在征地过程中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 (略) 会养老保险手续。

( * )拆 (略) 置: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拆户,由县自然 (略) 、保城镇 (略) 协调安置,如选择 * 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 (略) 常务会议纪要》(十 * 届十次〔 * 〕4号) (略) 。

( * )过渡安置费:涉及到住房拆迁,不需要提供过渡安置住房的,按 * 元/月/ (略) 发放过渡安置费用,过渡安置期为 * 个月;需要提供过渡 (略) 安置的,不对其发放过渡安置费用。

(十)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按《 (略) 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略) 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约定用地单位有招工义务,用地单位应当优先录用被征地农民就业,如未签订招工协议, (略) 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再就业扶持。

* 、土地征收费用来源与支付方式

( * )由 (略) 负责核算项目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费用,并拨付至相关权益人或土地权属单位。

( * )项目补偿资 (略) 根据县政府审批文件中核定的标准和数额,直接拨款到 (略) , (略) 以转账方式支付各项补偿款至相关权益人或权属单位,并主动接受纪检、审计、 (略) 门对土地征收补偿费使用的监督。

* 、土地征收工作的基本原则

( * )坚持依法征收土地的原则

?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省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略) 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 )切实维护权益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 (略) 补偿费标准,及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将土地征收搞成“阳光工程”,保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 * )坚持做好稳定工作的原则

土地征收涉及权益人切身利益,有关方面必须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必须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事;必须加强宣传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权益人的思想工作;必须及时发现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 * )严肃财经纪律的原则

? (略) 专户专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人负责制,加强土地征收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加强廉政建设和财经监督管理。

* 、责任单位及分工

( * )县自然 (略)

1. 负责土地征收及农转用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负责土地征收补偿文件解释宣传工作;

3.负责指导土地征收范围红线的测量,分界及测量成果图的绘制工作。

( * ) 保城镇人民政府

?1.负责土地征收范围内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 (略) 配合县征迁办丈量农户承包地;

3.负责 (略) 配合县征迁办清点青苗、丈量地上附着物;

4.负责牵头按照方案要求、时间节点,动员农户做好土地、地上附着物丈量及青苗的清点工作。

( * ) (略)

1.负责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农户承包地测量、青苗清点、地上附着物的丈量工作;

2.负责土地和安置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兑付工作;

3.负责做好土地征收后续其他工作。

4.负责提供土地征收范围红线内农户承包土地的测量成果图件。

( * ) (略)

配合县自然 (略) 、 (略) 等单 (略) 镇中学的土地征收补偿工作。

* 、工作安排

( * )宣传动员阶段( * 日- * 日)

在土地征收前, (略) ,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土地权属单位。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深入对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各村小组,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及时将国家的相关补偿政策和法规切实宣传到户、到人,切实做好权益人的宣传、教育、说服和解释工作,积极争取权益人的理解和支持。

( * )土地丈量阶段( * 日- * 日)

在土地权属单位的配合下,测量土地征收范围内各权益人的承包地面积。

( * )补偿安置阶段( * 日- * 日)

按照责任分工,与被征收个人签订补偿与安置协议。对于房屋被征收且符合安置条件,并按照保亭 (略) 或第 * 方评估单位评估意见完成补偿的,由县自然 (略) 、保城镇 (略) 协调安置。

( * )土地交付阶段( * 日- * 日)

对已经兑付补偿款的权益人, (略) 门积极动员做好地面附着物的拆除工作;对拒不拆迁的,由县人民政府组织 (略) 等相关单位 (略) ,确保按期完成土地交付工作。




(略) * 年度第 * 批次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为满足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做好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省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 、项目名称

* 年度第 * 批次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保亭北 (略) 项目),即BT- 点击查看>> 号地块与BT- * -4号地块。

*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该项目用地位于保亭县 * 仙大道与宝 (略) 东北侧( * 至范围:南至宝亭大道— (略) —东至税务大楼—西至 * 仙大道),总面积约为 * 亩。拟征收范围详见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 、被收地单位及面积

( * )BT- 点击查看>> 号地块面积 * . * ,其中抄 (略) 土地面积7. * 亩,千 (略) 土地面积 * . * 亩。

( * )BT- * -4号地块面积 * 亩,其中千 (略) 土地面积 * . * 亩, (略) 镇中学土地面积5. * 亩。

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 、土地征收工作模式及补偿标准

结合该项目土地利用现状,为防止抢建、 (略) 为,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模式以 (略) 作为征地补偿主体,县自然 (略) 、保城镇人民政府、 (略) 配合,青苗采取包干为主、清点为辅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房屋及地上附着物采取评估补偿的方式实施。

( * )青苗补偿包干费:依据《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省征地统 * 年产值标准和 (略) 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琼府〔 * 〕 * 号)文件,以片区种植作物种类为主,测算青苗包干价,原则上不超过 * 0元/亩;名贵树种等特殊苗木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保亭 (略) 进行评估补偿。

( * )坟墓迁移补助费:按《 (略) 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 * 届 * 十 * 次〔 * 〕5号) (略) ,不需要县政府提供公共墓地的 * 元/座、需要提供公共墓地的 * 元/座。

( * )测量费:按《 * 年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标准收费 * 元/亩,桩点 * 元/个。

( * )不可预见费:按照征地补偿款总额的5%计算,由征地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规使用。

( * )工作经费: * 元/亩。

( * )房屋、生产附属设施及构建物补偿费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保亭 (略) 进行评估补偿。

( * )社会保障:根据《 (略) 省被征 (略) 会养老保险办法》和《保亭县被征 (略) 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等 (略) , (略) 在征地过程中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 (略) 会养老保险手续。

( * )拆 (略) 置: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拆户,由县自然 (略) 、保城镇 (略) 协调安置,如选择 * 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 (略) 常务会议纪要》(十 * 届十次〔 * 〕4号) (略) 。

( * )过渡安置费:涉及到住房拆迁,不需要提供过渡安置住房的,按 * 元/月/ (略) 发放过渡安置费用,过渡安置期为 * 个月;需要提供过渡 (略) 安置的,不对其发放过渡安置费用。

(十)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按《 (略) 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略) 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约定用地单位有招工义务,用地单位应当优先录用被征地农民就业,如未签订招工协议, (略) 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再就业扶持。

* 、土地征收费用来源与支付方式

( * )由 (略) 负责核算项目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费用,并拨付至相关权益人或土地权属单位。

( * )项目补偿资 (略) 根据县政府审批文件中核定的标准和数额,直接拨款到 (略) , (略) 以转账方式支付各项补偿款至相关权益人或权属单位,并主动接受纪检、审计、 (略) 门对土地征收补偿费使用的监督。

* 、土地征收工作的基本原则

( * )坚持依法征收土地的原则

?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省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略) 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 )切实维护权益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 (略) 补偿费标准,及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将土地征收搞成“阳光工程”,保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 * )坚持做好稳定工作的原则

土地征收涉及权益人切身利益,有关方面必须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必须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事;必须加强宣传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权益人的思想工作;必须及时发现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 * )严肃财经纪律的原则

? (略) 专户专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人负责制,加强土地征收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加强廉政建设和财经监督管理。

* 、责任单位及分工

( * )县自然 (略)

1. 负责土地征收及农转用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负责土地征收补偿文件解释宣传工作;

3.负责指导土地征收范围红线的测量,分界及测量成果图的绘制工作。

( * ) 保城镇人民政府

?1.负责土地征收范围内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 (略) 配合县征迁办丈量农户承包地;

3.负责 (略) 配合县征迁办清点青苗、丈量地上附着物;

4.负责牵头按照方案要求、时间节点,动员农户做好土地、地上附着物丈量及青苗的清点工作。

( * ) (略)

1.负责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农户承包地测量、青苗清点、地上附着物的丈量工作;

2.负责土地和安置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兑付工作;

3.负责做好土地征收后续其他工作。

4.负责提供土地征收范围红线内农户承包土地的测量成果图件。

( * ) (略)

配合县自然 (略) 、 (略) 等单 (略) 镇中学的土地征收补偿工作。

* 、工作安排

( * )宣传动员阶段( * 日- * 日)

在土地征收前, (略) ,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土地权属单位。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深入对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各村小组,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及时将国家的相关补偿政策和法规切实宣传到户、到人,切实做好权益人的宣传、教育、说服和解释工作,积极争取权益人的理解和支持。

( * )土地丈量阶段( * 日- * 日)

在土地权属单位的配合下,测量土地征收范围内各权益人的承包地面积。

( * )补偿安置阶段( * 日- * 日)

按照责任分工,与被征收个人签订补偿与安置协议。对于房屋被征收且符合安置条件,并按照保亭 (略) 或第 * 方评估单位评估意见完成补偿的,由县自然 (略) 、保城镇 (略) 协调安置。

( * )土地交付阶段( * 日- * 日)

对已经兑付补偿款的权益人, (略) 门积极动员做好地面附着物的拆除工作;对拒不拆迁的,由县人民政府组织 (略) 等相关单位 (略) ,确保按期完成土地交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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