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自然资源局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高土让告字( * )9号

经 (略) 市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决定公开出让 *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 (略) 政审 (略) 组织实施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工作。 (略) 如下:

*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公告附表 * .xls

* 、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近 * 年在我市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宗地竞买申请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略) 市外企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需在提交竞买申请时承诺竞得土 (略) 进行开发建设。

* 、出让条件

1、本次出让宗地为净地出让。

2、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 %,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 %。项目节能标准、绿色建筑标准以及装配式建筑要求具体按 (略) 。

3、出让宗地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 * 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及时无偿移交 (略) 门。出让宗地代征市政道路面积 * . * 平方米,宗地出让成交后代 (略) 分的用地面积将直接划拨给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应按总规划机动车位数 * %配建集中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建议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

5、公租房建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政办〔 * 〕 * 号)执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不配建公租房,开发企业应按照本项目住宅平均销售价 (略) 缴纳应配建公共租 (略) 分的建设资金,应配建面积为该项目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

6、依据《 (略) 市委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 (略) 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晋市发〔 * 〕 * 号),该项目需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同步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7、本次出让宗地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公租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充电桩、体育设施相关政策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略) 市养老服务条例》执行, (略) 门解释或具体规定。

8、出让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由受让人负责勘探 (略) 需费用。

* 、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报名与审核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登录 (略) 市公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出让公告栏目下载。

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略) 政审 (略) ( * 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政审 (略) 确认其竞买资格,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 、出让方式的确定

本次宗地的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而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不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 、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 (略) 政审 (略) ( * 楼), (略) 通知。

* 、土地出让金及地上建筑物价款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 * 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 (略) 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宗地土地成交价的 * %扣除履约保证金。

* 、 (略) 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 (略) 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十、公告媒体

(略) 可在 (略) 网、 (略) 市公 (略) (略) 、 (略) 新闻等相关媒体查看。

十 * 、联 (略) 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政审 (略) ( * 楼)。

联系人:刘丽毕静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开户单位: (略) 市公 (略)

开 户 行: (略)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行 号: 点击查看>>

出让文件.pdf

(略) (略)

(略) 政审 (略)

* 日

附件:



高土让告字( * )9号

经 (略) 市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决定公开出让 *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 (略) 政审 (略) 组织实施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工作。 (略) 如下:

*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公告附表 * .xls

* 、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近 * 年在我市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宗地竞买申请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略) 市外企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需在提交竞买申请时承诺竞得土 (略) 进行开发建设。

* 、出让条件

1、本次出让宗地为净地出让。

2、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 %,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 %。项目节能标准、绿色建筑标准以及装配式建筑要求具体按 (略) 。

3、出让宗地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 * 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及时无偿移交 (略) 门。出让宗地代征市政道路面积 * . * 平方米,宗地出让成交后代 (略) 分的用地面积将直接划拨给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应按总规划机动车位数 * %配建集中充电桩,并为 * %的机动车车位预留安装能力,建议合理 (略) 车集中充电区域,提倡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充电设施,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

5、公租房建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政办〔 * 〕 * 号)执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不配建公租房,开发企业应按照本项目住宅平均销售价 (略) 缴纳应配建公共租 (略) 分的建设资金,应配建面积为该项目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

6、依据《 (略) 市委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 (略) 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晋市发〔 * 〕 * 号),该项目需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同步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7、本次出让宗地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公租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充电桩、体育设施相关政策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略) 市养老服务条例》执行, (略) 门解释或具体规定。

8、出让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由受让人负责勘探 (略) 需费用。

* 、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报名与审核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登录 (略) 市公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出让公告栏目下载。

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略) 政审 (略) ( * 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政审 (略) 确认其竞买资格,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 、出让方式的确定

本次宗地的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而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不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 、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 (略) 政审 (略) ( * 楼), (略) 通知。

* 、土地出让金及地上建筑物价款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 * 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 (略) 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宗地土地成交价的 * %扣除履约保证金。

* 、 (略) 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 (略) 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十、公告媒体

(略) 可在 (略) 网、 (略) 市公 (略) (略) 、 (略) 新闻等相关媒体查看。

十 * 、联 (略) 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政审 (略) ( * 楼)。

联系人:刘丽毕静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开户单位: (略) 市公 (略)

开 户 行: (略)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行 号: 点击查看>>

出让文件.pdf

(略) (略)

(略) 政审 (略)

* 日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