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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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京市规划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江宁区工挂[ * ]第8号
经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 (略)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NO.江宁 * GY21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铺岗街以东、吉印大道以北 * .64工业
1.20≤容积率≤2建筑密度≤5020≤绿化率30 * * 20(万元)
NO.江宁 * GY22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梅林街以南、前庄路以西 * .02工业
1.20≤容积率≤2建筑密度≤5020≤绿化率30 * * 20(万元)
NO.江宁 * GY23南京市江宁区南京综合保税区(江宁)规划十一路以东、规划五路以北 * .93工业
1.30≤容积率≤2建筑密度≤4025≤绿化率50 * * 20(万元)
NO.江宁 * GY24南京市江宁区南京综合保税区(江宁)规划十一路以东、规划五路以南 * .06工业
1.30≤容积率≤2建筑密度≤4025≤绿化率50 * * 50(万元)
NO.江宁 * GY25南京市江宁区江 (略) 高速以东、规划四路以北 * .28工业
1.20≤容积率≤2建筑密度≤5020≤绿化率30 * * 20(万元)
1、编号:NO.江宁 * GY21建设内容: (略) 房投资强度: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2、编号:NO.江宁 * GY22建设内容: (略) 房投资强度: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3、编号:NO.江宁 * GY23建设内容: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项目投资强度: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4、编号:NO.江宁 * GY24建设内容: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项目投资强度: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5、编号:NO.江宁 * GY25建设内容:专用设备制造项目投资强度: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 (略)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 (略) (略) 等非生产性设施。 (略) 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南京市规划 (略) 市规划管理 (略)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略) 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如需就该 (略) ,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年12月31日至 * 年01月1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江宁区 国有建设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 * 年01月20日 起至 * 年01月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年01月29日10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 * (略) (略) ;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江宁 * GY21;
报名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30日10时00分;

2、地块编号:NO.江宁 * GY22;
报名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30日10时00分;

3、地块编号:NO.江宁 * GY23;
报名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30日10时00分;

4、地块编号:NO.江宁 * GY24;
报名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30日10时00分;

5、地块编号:NO.江宁 * GY25;
报名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30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二)本 (略) 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乡规划条例》、《 (略) 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 (略) 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 * ]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略)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 * )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NO.江宁 * GY21:(1)该 (略) 房项目,项目竣工后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同意,除自持的配套非生产性用房以外,可分割转让比例不高于50%、最小分割销售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分割转让销售对象需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书面同意,不得分割转让销售给个人。(2)相邻地块为同一土地权属人的前提下,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可结合相邻地块整体设计,相关规划指标可整体平衡。(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全程监督。(4)土地出让年期:30年。NO.江宁 * GY22:(1)该 (略) 房项目,项目竣工后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同意,除自持的配套非生产性用房以外,可分割转让比例不高于50%、最小分割销售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分割转让销售对象需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书面同意,不得分割转让销售给个人。(2)相邻地块为同一土地权属人的前提下,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可结合相邻地块整体设计,相关规划指标可整体平衡。(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全程监督。(4)土地出让年期:30年。NO.江宁 * GY23:(1)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已经批准,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 * ) * 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按相关 (略) 门审批后,对 (略) 微调。(2)该地块 (略) 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如需整体转让或销售需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书面同意。(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全程监督。(4)出让年限:50年。NO.江宁 * GY24:(1)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已经批准,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 * ) * 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按相关 (略) 门审批后,对 (略) 微调。(2)该地块 (略) 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如需整体转让或销售需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书面同意。(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全程监督。(4)出让年限:50年。NO.江宁 * GY25:(1)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已经批准,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 * ) * 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按相关 (略) 门审批后,对 (略) 微调。(2)该地块 (略) 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如需整体转让或销售需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书面同意。(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全程监督。(4)出让年限:30年。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 (略) 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 * 号 * 室
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勇
开户单位:
(略) :
账号:


南京市规划 (略)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江宁区工挂[ * ]第8号
经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 (略)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NO.江宁 * GY21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铺岗街以东、吉印大道以北 * .64工业
1.20≤容积率≤2建筑密度≤5020≤绿化率30 * * 20(万元)
NO.江宁 * GY22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梅林街以南、前庄路以西 * .02工业
1.20≤容积率≤2建筑密度≤5020≤绿化率30 * * 20(万元)
NO.江宁 * GY23南京市江宁区南京综合保税区(江宁)规划十一路以东、规划五路以北 * .93工业
1.30≤容积率≤2建筑密度≤4025≤绿化率50 * * 20(万元)
NO.江宁 * GY24南京市江宁区南京综合保税区(江宁)规划十一路以东、规划五路以南 * .06工业
1.30≤容积率≤2建筑密度≤4025≤绿化率50 * * 50(万元)
NO.江宁 * GY25南京市江宁区江 (略) 高速以东、规划四路以北 * .28工业
1.20≤容积率≤2建筑密度≤5020≤绿化率30 * * 20(万元)
1、编号:NO.江宁 * GY21建设内容: (略) 房投资强度: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2、编号:NO.江宁 * GY22建设内容: (略) 房投资强度: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3、编号:NO.江宁 * GY23建设内容: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项目投资强度: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4、编号:NO.江宁 * GY24建设内容: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项目投资强度: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5、编号:NO.江宁 * GY25建设内容:专用设备制造项目投资强度: *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 (略)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 (略) (略) 等非生产性设施。 (略) 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南京市规划 (略) 市规划管理 (略)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略) 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如需就该 (略) ,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年12月31日至 * 年01月1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江宁区 国有建设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 * 年01月20日 起至 * 年01月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年01月29日10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 * (略) (略) ;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江宁 * GY21;
报名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30日10时00分;

2、地块编号:NO.江宁 * GY22;
报名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30日10时00分;

3、地块编号:NO.江宁 * GY23;
报名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30日10时00分;

4、地块编号:NO.江宁 * GY24;
报名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30日10时00分;

5、地块编号:NO.江宁 * GY25;
报名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29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 * 年01月20日09时00分至 * 年01月30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二)本 (略) 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乡规划条例》、《 (略) 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 (略) 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 * ]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略)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 * )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NO.江宁 * GY21:(1)该 (略) 房项目,项目竣工后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同意,除自持的配套非生产性用房以外,可分割转让比例不高于50%、最小分割销售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分割转让销售对象需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书面同意,不得分割转让销售给个人。(2)相邻地块为同一土地权属人的前提下,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可结合相邻地块整体设计,相关规划指标可整体平衡。(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全程监督。(4)土地出让年期:30年。NO.江宁 * GY22:(1)该 (略) 房项目,项目竣工后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同意,除自持的配套非生产性用房以外,可分割转让比例不高于50%、最小分割销售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分割转让销售对象需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书面同意,不得分割转让销售给个人。(2)相邻地块为同一土地权属人的前提下,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可结合相邻地块整体设计,相关规划指标可整体平衡。(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全程监督。(4)土地出让年期:30年。NO.江宁 * GY23:(1)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已经批准,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 * ) * 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按相关 (略) 门审批后,对 (略) 微调。(2)该地块 (略) 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如需整体转让或销售需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书面同意。(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全程监督。(4)出让年限:50年。NO.江宁 * GY24:(1)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已经批准,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 * ) * 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按相关 (略) 门审批后,对 (略) 微调。(2)该地块 (略) 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如需整体转让或销售需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书面同意。(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全程监督。(4)出让年限:50年。NO.江宁 * GY25:(1)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已经批准,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 * ) * 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按相关 (略) 门审批后,对 (略) 微调。(2)该地块 (略) 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如需整体转让或销售需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书面同意。(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 (略) 全程监督。(4)出让年限:30年。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 (略) 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 * 号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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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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