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齐山花园、齐山新村、清心佳园7间储藏室及百合蓝鸟苑1间车库转让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齐山花园、齐山新村、清心佳园7间储藏室及百合蓝鸟苑1间车库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池州市贵池 (略) )拟公开转让池州市贵池区齐山花园、齐山新村、清心佳园7间储藏室及百合蓝鸟苑1间车库,现委托安徽长 (略) (以下简称“安徽长 (略) ”) (略) 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 (略) 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略) 提交的《池州市贵池区齐山花园、齐山新村、清心佳园7间储藏室及百合蓝鸟苑1间车库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 (略) 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 (略) 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7间储藏室分别位于池州市贵池区齐山大道北侧的齐山花园小区、齐山新村小区及百牙东路的清心佳园小区,其中齐山新村小区、清心佳园 (略) 在建筑主体已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转让标的均为混合结构,毛坯,未通水、电、燃气,现为闲置状态。
本次转让的1间车库位于池州市贵池区翠柏北路的百合蓝鸟苑小区,其所在建筑主体已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转让标的为混合结构,毛坯,未通水、电、燃气,现为闲置状态,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 | 所在层/总层 | 评估价 (元) | 转让底价 (元) | 交易保证金 (元) | 状态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花园16幢C * | 储藏室 | 16.43 | 1/7 | 14, * .00 | 14,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花园6幢C * | 储藏室 | 16.22 | 1/7 | 14, * .00 | 14,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花园16幢C * | 储藏室 | 17.57 | 1/7 | 15, * .00 | 15,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花园14幢C * | 储藏室 | 18.07 | 1/7 | 16, * .00 | 16,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花园9幢C * | 储藏室 | 12.5 | 1/7 | 11, * .00 | 11,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新村18幢C * | 储藏室 | 18.32 | 1/7 | 16, * .00 | 16,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清心佳园3幢 * | 储藏室 | 10.51 | 1/6 | 19, * .00 | 19,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百合蓝鸟苑5幢C * | 车库 | 28.17 | 1/6 | 42, * .00 | 42, * .00 | 10, * .00 | 公告中 |
(二)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略) 考虑和承担该状况可能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与转让方、安徽长 (略) 无关,并不得因此要求退还转让价款。
2、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 (略) 池州分 (略) 查勘申请,由安徽长 (略) 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 (略) 查勘时间。
三、转让方
池州市贵池 (略) 。
四、 (略) (略) 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 (略) (略) 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池 (略) 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安徽建工房地产 (略) 。
3、评估基准日: * 年11月22日。
4、资产评估名称及文号:《 (略) 价值估价报告》(皖建工[ * ]房估字第 点击查看>> 8号)。
5、评估对象:贵池区齐山花园、齐山新村、清心佳园、百合 (略) 储藏室、车库用房。
6、资产评估结果: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7、评估备案机构:池 (略) 有限公司。
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标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 (略) 转让价款。
(2) (略) 转让价款支付到安徽长 (略) 指定账户。
3、与标的转让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 (略) 了详细了解和调研, (略) 查勘了转让标的,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数量、质量、外观、结构、消防、土地性质、权证、权属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 (略) (略) 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2)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略) 考虑和承担该状况可能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与转让方、安徽长 (略) 无关,并不得因此要求退还转让价款。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受让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受让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如转让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 (略) 价值估价报告》(皖建工[ * ]房估字第 点击查看>> 8号)及本公告列示建筑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转让价款。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不得改变该储藏室、车库的外观、墙体、结构等,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储藏室、车库地面、墙面、顶部及结构等损坏的,受让方应负责恢复原状,给转让方或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应服从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相关责任 (略) 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标的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底价对 (略) 报价;否则,视为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9)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 (略)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内资非法人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地区除外)。
七、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 * 年1月7日至 * 年1月20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 * 年1月10日至 * 年1月20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 (略) 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 (略) 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安徽长 (略) 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 (略) 理:
(1)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 (略) 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 (略) 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 (略) 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公告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 (略) 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意向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产权交易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或(2) (略) 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 (略) 的,转让方有权对 (略) 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 (略) 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 (略) 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让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 (略) 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 (略) 于受让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 (略) 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 (略) 于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作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 (略) 分。
(7)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 (略) 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 (略) 池州分公司(池州市池阳路2号( (略) 办公楼))。
(六)转让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 * 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受让方应向安徽长 (略) 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转让标的《转让文件》。
(八)交易方式
1、对于每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 (略) 的 (略) 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对于每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 (略) 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 (略) 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 (略) (略) 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 (略) (略) 通知。
(九)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十)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十一)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 (略) 确定交易时间, (略) 通知。
(十二)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将 (略) 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 (略) 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 (略) 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 (略) 池州分公司
联 系 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池州市池阳路2号( (略) 办公楼)
池州市贵池区齐山花园、齐山新村、清心佳园7间储藏室及百合蓝鸟苑1间车库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 (略) 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池州市贵池 (略)
* 年1月7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池州市贵池 (略) )拟公开转让池州市贵池区齐山花园、齐山新村、清心佳园7间储藏室及百合蓝鸟苑1间车库,现委托安徽长 (略) (以下简称“安徽长 (略) ”) (略) 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 (略) 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略) 提交的《池州市贵池区齐山花园、齐山新村、清心佳园7间储藏室及百合蓝鸟苑1间车库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 (略) 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 (略) 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7间储藏室分别位于池州市贵池区齐山大道北侧的齐山花园小区、齐山新村小区及百牙东路的清心佳园小区,其中齐山新村小区、清心佳园 (略) 在建筑主体已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转让标的均为混合结构,毛坯,未通水、电、燃气,现为闲置状态。
本次转让的1间车库位于池州市贵池区翠柏北路的百合蓝鸟苑小区,其所在建筑主体已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转让标的为混合结构,毛坯,未通水、电、燃气,现为闲置状态,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 | 所在层/总层 | 评估价 (元) | 转让底价 (元) | 交易保证金 (元) | 状态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花园16幢C * | 储藏室 | 16.43 | 1/7 | 14, * .00 | 14,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花园6幢C * | 储藏室 | 16.22 | 1/7 | 14, * .00 | 14,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花园16幢C * | 储藏室 | 17.57 | 1/7 | 15, * .00 | 15,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花园14幢C * | 储藏室 | 18.07 | 1/7 | 16, * .00 | 16,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花园9幢C * | 储藏室 | 12.5 | 1/7 | 11, * .00 | 11,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齐山新村18幢C * | 储藏室 | 18.32 | 1/7 | 16, * .00 | 16,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清心佳园3幢 * | 储藏室 | 10.51 | 1/6 | 19, * .00 | 19, * .00 | 5, * .00 | 公告中 |
22FC 点击查看>> | 百合蓝鸟苑5幢C * | 车库 | 28.17 | 1/6 | 42, * .00 | 42, * .00 | 10, * .00 | 公告中 |
(二)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略) 考虑和承担该状况可能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与转让方、安徽长 (略) 无关,并不得因此要求退还转让价款。
2、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 (略) 池州分 (略) 查勘申请,由安徽长 (略) 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 (略) 查勘时间。
三、转让方
池州市贵池 (略) 。
四、 (略) (略) 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 (略) (略) 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池 (略) 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安徽建工房地产 (略) 。
3、评估基准日: * 年11月22日。
4、资产评估名称及文号:《 (略) 价值估价报告》(皖建工[ * ]房估字第 点击查看>> 8号)。
5、评估对象:贵池区齐山花园、齐山新村、清心佳园、百合 (略) 储藏室、车库用房。
6、资产评估结果: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7、评估备案机构:池 (略) 有限公司。
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标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 (略) 转让价款。
(2) (略) 转让价款支付到安徽长 (略) 指定账户。
3、与标的转让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 (略) 了详细了解和调研, (略) 查勘了转让标的,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数量、质量、外观、结构、消防、土地性质、权证、权属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 (略) (略) 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2)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略) 考虑和承担该状况可能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与转让方、安徽长 (略) 无关,并不得因此要求退还转让价款。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受让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受让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如转让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 (略) 价值估价报告》(皖建工[ * ]房估字第 点击查看>> 8号)及本公告列示建筑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转让价款。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不得改变该储藏室、车库的外观、墙体、结构等,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储藏室、车库地面、墙面、顶部及结构等损坏的,受让方应负责恢复原状,给转让方或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应服从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相关责任 (略) 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标的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底价对 (略) 报价;否则,视为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9)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 (略)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内资非法人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地区除外)。
七、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 * 年1月7日至 * 年1月20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 * 年1月10日至 * 年1月20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 (略) 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 (略) 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安徽长 (略) 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 (略) 理:
(1)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 (略) 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 (略) 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 (略) 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公告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 (略) 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意向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产权交易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或(2) (略) 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 (略) 的,转让方有权对 (略) 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 (略) 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 (略) 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让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 (略) 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 (略) 于受让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 (略) 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 (略) 于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作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 (略) 分。
(7)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 (略) 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 (略) 池州分公司(池州市池阳路2号( (略) 办公楼))。
(六)转让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 * 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受让方应向安徽长 (略) 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转让标的《转让文件》。
(八)交易方式
1、对于每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 (略) 的 (略) 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对于每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 (略) 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 (略) 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 (略) (略) 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 (略) (略) 通知。
(九)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十)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十一)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 (略) 确定交易时间, (略) 通知。
(十二)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将 (略) 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 (略) 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 (略) 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 (略) 池州分公司
联 系 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池州市池阳路2号( (略) 办公楼)
池州市贵池区齐山花园、齐山新村、清心佳园7间储藏室及百合蓝鸟苑1间车库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 (略) 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池州市贵池 (略)
* 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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