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电厂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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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电厂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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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区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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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略) 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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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 (略) 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镇政发〔 * 〕 4号),决定 (略) 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俞范东路、南至镇宁东路、西至蛟川新建小学地块、北至中一村农用地。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非住宅7家。

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 (略) 门为宁波市镇海区房 (略)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宁波市镇海蛟川房 (略) 。

三、本项目签约期限为30日,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60日,具体起止日期 (略) (略) 公告。

四、本公告期限为10日, (略) 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五、 (略) 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见镇海 (略) 站(http:/ 点击查看>> )或者 (略) 公告。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 (略) 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 (略) (略) 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 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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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 (略) 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镇政发〔 * 〕 4号),决定 (略) 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俞范东路、南至镇宁东路、西至蛟川新建小学地块、北至中一村农用地。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非住宅7家。

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 (略) 门为宁波市镇海区房 (略)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宁波市镇海蛟川房 (略) 。

三、本项目签约期限为30日,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60日,具体起止日期 (略) (略) 公告。

四、本公告期限为10日, (略) 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五、 (略) 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见镇海 (略) 站(http:/ 点击查看>> )或者 (略) 公告。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 (略) 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 (略) (略) 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高压线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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