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潮南自然资(网挂)公字〔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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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潮南自然资(网挂)公字〔2022〕2号




公告编号

汕潮南自然资(网挂)公字〔 * 〕2号

交易方式

出让

出让人

汕头 (略) (略)

宗地编号

点击查看>> -A1( * -04)

地块位置

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

面积(平方米)

* .93

出让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容积率

>1.0,4.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20%

保证金(人民币)

* .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点击查看>> 09:00

挂牌起始价

* .0万元

挂牌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09:00

加价幅度

40.0万元

保证金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16:00

资格审核方式

事后监督

有无底价

无底价

备注

1、本次挂 (略) 上挂牌出让方式,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作为食品制造业(不包括发酵酿造)项目的产业建设用地,投产的产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中鼓励类的产业。2、用地位置: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3、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4、总用地面积: * .29平方米(50.94亩),其中:实用地面积 * .93平方米(46.66亩),道路面积 * .92平方米(2.83亩),防护绿地面积 * .44平方米(1.44亩)。5、规划设计主要技术指标:①、容积率:>1.0,4.0;②、建筑密度:30%;③、绿地率:20%;④、建筑高度:50米。容积率上限为弹性控制,可结合实际需要通过编制建筑设计方案,经批准予以适当放宽。6、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超过各自地块实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各自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7、地下空间作为停车和其他设施配套用房使用。8、应同步配套建设地块总用地范围内的道路和防护绿地,具体按《汕头市潮南区CN- * -09控制单元 * -04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 (略) 分)》执行。9、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用地、道路、防护绿地等技术要求按《汕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10、建筑围墙采用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和防护绿地距离应不小于2米;采用非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和防护绿地距离应不小于4米。11、倡导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机动车主出(入)口宜安排于地块的东、西、南侧,与城市道路间应设置缓冲段及相关安全标志。12、项目建设 (略) 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13、各类管线的接出(入) (略) 门的意见予以确定,接出(入)口原则安排在用地内侧。14、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人防等要求。15、未涉及事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汕头市潮南区CN- * -09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 -08地块调整Ⅱ)》执行。16、出让地块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出让红线图》,按实用地面积出让。





公告编号

汕潮南自然资(网挂)公字〔 * 〕2号

交易方式

出让

出让人

汕头 (略) (略)

宗地编号

点击查看>> -A1( * -04)

地块位置

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

面积(平方米)

* .93

出让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容积率

>1.0,4.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20%

保证金(人民币)

* .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点击查看>> 09:00

挂牌起始价

* .0万元

挂牌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09:00

加价幅度

40.0万元

保证金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16:00

资格审核方式

事后监督

有无底价

无底价

备注

1、本次挂 (略) 上挂牌出让方式,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作为食品制造业(不包括发酵酿造)项目的产业建设用地,投产的产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中鼓励类的产业。2、用地位置: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3、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4、总用地面积: * .29平方米(50.94亩),其中:实用地面积 * .93平方米(46.66亩),道路面积 * .92平方米(2.83亩),防护绿地面积 * .44平方米(1.44亩)。5、规划设计主要技术指标:①、容积率:>1.0,4.0;②、建筑密度:30%;③、绿地率:20%;④、建筑高度:50米。容积率上限为弹性控制,可结合实际需要通过编制建筑设计方案,经批准予以适当放宽。6、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超过各自地块实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各自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7、地下空间作为停车和其他设施配套用房使用。8、应同步配套建设地块总用地范围内的道路和防护绿地,具体按《汕头市潮南区CN- * -09控制单元 * -04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 (略) 分)》执行。9、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用地、道路、防护绿地等技术要求按《汕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10、建筑围墙采用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和防护绿地距离应不小于2米;采用非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和防护绿地距离应不小于4米。11、倡导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机动车主出(入)口宜安排于地块的东、西、南侧,与城市道路间应设置缓冲段及相关安全标志。12、项目建设 (略) 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13、各类管线的接出(入) (略) 门的意见予以确定,接出(入)口原则安排在用地内侧。14、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人防等要求。15、未涉及事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汕头市潮南区CN- * -09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 -08地块调整Ⅱ)》执行。16、出让地块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出让红线图》,按实用地面积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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