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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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杨管土出告字〔 * 〕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 (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自然 (略) 在杨凌示范区公 (略) 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挂牌交易序号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

面积

建设用地

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挂牌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1

点击查看>>

杨陵街道办夏家 (略) 以南,杨扶路以北

工业

用地

面积约11.3亩

≥1.0

≤2.0

≥40

≤20

50

18万元/亩

* 万元

现状

出让


备注:地块实际面积以测绘成果为准。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 * 年3月14日9:00时至 * 年3月23日17:00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公 (略)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竞买申请与报名

申请人可于 * 年3月21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杨凌示范区公 (略) 报名。报名结束后,经审查,凡申请人符合竞买条件且在 * 年3月21日17:00时前(以到账为准)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挂牌人向申请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五、挂牌人按照竞买 (略) 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以最高挂价竞买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契税。代征地价款按照管委会规定征收。

六、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 (略) 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0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杨凌示范区自然 (略) 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竞得人在该宗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将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九、竞 (略) 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年3月5日至 * 年3月21日,到杨凌示范区公 (略) 报名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账户及联系方式

1、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 (略) 资金收缴专户

(略) : (略) 陕西自贸试验区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2、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 (略) 资金户

(略) :建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3、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 (略) 土地储备资金专户

(略) :陕西杨凌 (略)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杨凌示范区自然 (略) (杨凌凤凰路东段路北)

杨凌示范区公 (略) (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联 系 人:李胜利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高朝国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杨凌示范区自然 (略) 杨凌示范区公 (略)

* 年3月3日




杨管土出告字〔 * 〕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 (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自然 (略) 在杨凌示范区公 (略) 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挂牌交易序号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

面积

建设用地

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挂牌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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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街道办夏家 (略) 以南,杨扶路以北

工业

用地

面积约11.3亩

≥1.0

≤2.0

≥40

≤20

50

18万元/亩

* 万元

现状

出让


备注:地块实际面积以测绘成果为准。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 * 年3月14日9:00时至 * 年3月23日17:00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公 (略)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竞买申请与报名

申请人可于 * 年3月21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杨凌示范区公 (略) 报名。报名结束后,经审查,凡申请人符合竞买条件且在 * 年3月21日17:00时前(以到账为准)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挂牌人向申请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五、挂牌人按照竞买 (略) 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以最高挂价竞买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契税。代征地价款按照管委会规定征收。

六、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 (略) 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0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杨凌示范区自然 (略) 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竞得人在该宗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将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九、竞 (略) 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年3月5日至 * 年3月21日,到杨凌示范区公 (略) 报名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账户及联系方式

1、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 (略) 资金收缴专户

(略) : (略) 陕西自贸试验区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2、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 (略) 资金户

(略) :建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3、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 (略) 土地储备资金专户

(略) :陕西杨凌 (略)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杨凌示范区自然 (略) (杨凌凤凰路东段路北)

杨凌示范区公 (略) (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联 系 人:李胜利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高朝国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杨凌示范区自然 (略) 杨凌示范区公 (略)

* 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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