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园西地块(绥储C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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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园西地块(绥储C21-28号)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化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自然资告 * -1 号

经绥化市人民政府批准,绥化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投资强度要求

(万元/公顷)

绥储C21-28号

人民公园西、 (略) 东

*

商住

2.1(且大于1)

20

35

住宅70年,商业、地下空间40年

*

50

*

/

该地块地上总面积 * 平方米,其中住宅出让面积 * 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商业出让面积 * 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地下空间出让面积 * 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2.环评要求: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审批权限 (略) 门审核,并落实相关的环保要求,企业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排放标准,并按规定 (略) (略) (略) 理。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地下空间用地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按照《 (略) 、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 * 】 *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供竞买保证 (略) 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五、报名企业须遵守《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条件》等挂牌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年3月24日9时0分至 * 年4月4日15时00分,使用数字证书登 * “黑龙江公 (略) ”( 点击查看>> )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 (略) ” (略) 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六、申请人可于 * 年3月24日9时00分至 * 年4月2日15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 (略) ” (略) 提交竞买申请,并在平台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 * 年4月2日15时10分。我局将在 * 年4月4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黑龙江公 (略) ”挂牌交易。地块挂牌时间为: * 年3月24日9时0分至 * 年4月4日15时00分。请各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按时登录系统参与交易。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如产生竞价,溢价款交至 (略) 绥化市 (略) , (略) : * 雪峰 * - 点击查看>>

九、本公告在黑龙江公 (略) 、 (略) 网发布。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绥化市公 (略) 王晓军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绥化 (略) 刘海滨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绥化 (略)

* 年3月4日

附件: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化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自然资告 * -1 号

经绥化市人民政府批准,绥化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投资强度要求

(万元/公顷)

绥储C21-28号

人民公园西、 (略) 东

*

商住

2.1(且大于1)

20

35

住宅70年,商业、地下空间40年

*

50

*

/

该地块地上总面积 * 平方米,其中住宅出让面积 * 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商业出让面积 * 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地下空间出让面积 * 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2.环评要求: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审批权限 (略) 门审核,并落实相关的环保要求,企业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排放标准,并按规定 (略) (略) (略) 理。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地下空间用地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按照《 (略) 、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 * 】 *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供竞买保证 (略) 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五、报名企业须遵守《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条件》等挂牌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年3月24日9时0分至 * 年4月4日15时00分,使用数字证书登 * “黑龙江公 (略) ”( 点击查看>> )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 (略) ” (略) 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六、申请人可于 * 年3月24日9时00分至 * 年4月2日15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 (略) ” (略) 提交竞买申请,并在平台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 * 年4月2日15时10分。我局将在 * 年4月4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黑龙江公 (略) ”挂牌交易。地块挂牌时间为: * 年3月24日9时0分至 * 年4月4日15时00分。请各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按时登录系统参与交易。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如产生竞价,溢价款交至 (略) 绥化市 (略) , (略) : * 雪峰 * - 点击查看>>

九、本公告在黑龙江公 (略) 、 (略) 网发布。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绥化市公 (略) 王晓军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绥化 (略) 刘海滨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绥化 (略)

* 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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