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CQJY21-818-55巷贤安置点9-302

内容
 
发送至邮箱

GXCQJY21-818-55巷贤安置点9-302


点击查看>> a69="" data-v-3c7b9439="">点击查看>> a69="">点击查看>> a69="">
点击查看>> a69="" colspan="4">资产概况
点击查看>> a69="" colspan="4">

序号

安置点

房号

产权建筑面积(㎡)

挂牌价格(元/㎡)

受让保证金(元)

55

巷贤安置点

9-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 (略) 有标的均按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除标的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由开发商负责外,本次公开转让 (略) 位或项目质保期均已届满,转让方、开发商、 (略) 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和保修责任。公告中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公告期内亲至实地踏勘, (略) 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登记,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受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不得委托他人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报名登记、网络竞价及签署合同等代理工作,交易全过程中行为人必须为同一人。

3.本次转让标的,均已由上林 (略) 对房产进行锁定,受让方按挂牌公告及《房产转让协议》约定及时足额付清成交价款的,由转让方进行房产解锁。

4.采取按揭抵押贷款方式付款的受让方,须于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当日至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逾期未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或因受让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最终贷款失败,且无法按《房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单方申请撤销该标的相关产权证件,并视该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取按揭抵押贷款支付的受让方,其贷款额度不足以覆盖标的成交价款的60%时,受让方须按《房产转让协议》要求自行 (略) 分。

6.《房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转让方收到足额成交价款期间,受让方不得将房产私用,否则,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单方申请撤销该标的相关产权证件,受让方已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7.其他约定详见附件《房产转让协议》范本。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无需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

受让方须于《房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付清成交价款,其中受让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 (略) (略) 分成交价款。

需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

受让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将40%成交价款(即首付款) (略) 指定银行账户,其中受让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 (略) (略) 分首付款。成交价款余款由银行放款后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南宁市公 (略)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 (略) (市 (略) 旁)9楼,联系电话:0771- 点击查看>>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 (略) 指定账户交纳受让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须保证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5.申请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的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按揭抵押贷款申请材料。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 (略) (略) (以 (略) )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略)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 (略) 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略) 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 (略) (www.d 点击查看>> )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六条 (略) 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 (略) 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八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 (略) 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九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 (略) 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二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 (略) 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三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 (略)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五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 点击查看>> 竞价系统。

第十六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 (略) 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 (略) 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 (略) 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 (略) 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 (略) 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 (略) 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 (略) (略) 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 (略) 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略) 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 (略) 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 (略) 。

风险提示


序号

安置点

房号

产权建筑面积(㎡)

挂牌价格(元/㎡)

受让保证金(元)

55

巷贤安置点

9-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
打印

GXCQJY21-818-55 巷贤安置点9-302

标的名称:GXCQJY21-818-55 巷贤安置点9-302
项目编码:GR2021GX 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2,954元/平方米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1-12-16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03-22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为上林县振 (略) (略) 持有的位于上林县云里、塘红、三里、镇圩、象山、西燕、巷贤7个安置小区共计55套多建安置住房(以下简称“安置房”),该批房屋已经批准转性为市场化商品房,并已交纳土地出让金,证件齐全。本次转让为单套分别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详见商品房转让清单。

1、土地使用权状况:

土地使用权人:上林县振 (略) (略)

土地权属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云里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19年3月26日至2089年3月25日

塘红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18年7月15日至2088年7月11日

三里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20年2月24日至2090年2月23日

象山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19年3月26日至2089年3月25日

西燕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19年3月26日至2089年3月25日

巷贤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19年3月26日至2089年3月25日

镇圩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20年2月24日至2090年2月23日

2、房屋登记状况:

房屋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房屋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详见商品房转让清单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总楼层:共6层

3、房屋其他状况:

设施设备:所在楼栋配备有步梯、电梯,水电、消防配套设施到位,网络、通讯设施配套齐全。

层高:建筑层高约2.8-3米。

户型、朝向、通风及采光:以相关户型平面图为准(详见附件)。

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查阅。


商品房转让清单

序号

安置点

房号

产权建筑面积(㎡)

挂牌价格(元/㎡)

受让保证金(元)

1

云里安置点

3-2-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

云里安置点

4-2-4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

云里安置点

1-2-2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

云里安置点

2-2-4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

云里安置点

2-2-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6

云里安置点

4-1-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7

云里安置点

4-1-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8

云里安置点

6-1-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9

云里安置点

1-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0

云里安置点

5-1-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1

塘红安置点

6-2-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2

塘红安置点

6-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3

塘红安置点

7-2-4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4

塘红安置点

7-2-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5

塘红安置点

9-2-2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6

塘红安置点

10-2-4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7

塘红安置点

10-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8

塘红安置点

12-2-3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9

塘红安置点

12-2-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0

塘红安置点

14-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1

塘红安置点

1-1-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2

塘红安置点

2-1-5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3

塘红安置点

4-1-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4

塘红安置点

4-1-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5

塘红安置点

4-2-4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6

塘红安置点

4-2-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7

塘红安置点

5-1-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8

塘红安置点

5-2-4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9

塘红安置点

5-2-5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0

塘红安置点

11-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1

塘红安置点

1-2-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2

塘红安置点

2-1-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3

塘红安置点

5-2-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4

塘红安置点

11-1-402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5

塘红安置点

15-2-1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6

三里安置点

9-1-4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7

三里安置点

9-1-2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8

三里安置点

17-2-2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9

三里安置点

9-1-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0

三里安置点

21-1-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1

三里安置点

3-2-4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2

镇圩安置点

2-2-503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3

镇圩安置点

2-4-503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4

象山安置点

19-1-2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5

象山安置点

21-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6

象山安置点

4-2-3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7

象山安置点

17-1-503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8

象山安置点

19-2-105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9

象山安置点

6-1-1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0

象山安置点

8-1-202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1

西燕安置点

7-1-4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2

巷贤安置点

8-2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3

巷贤安置点

4-402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4

巷贤安置点

7-302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5

巷贤安置点

9-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备注及其他说明:

1. (略) 交纳的受让保证金针对每一个标的,报名时必须将 (略) 填写清楚。如: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20, 点击查看>> 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 (略) 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40, 点击查看>> 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 (略) 1、2,以此类推。

2.标的查看联系人:韦先生;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转让标的的权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存在误差,则以不动产权证数据为准。


标的资产概况

序号

安置点

房号

产权建筑面积(㎡)

挂牌价格(元/㎡)

受让保证金(元)

55

巷贤安置点

9-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二、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点击查看>> c="">
点击查看>> c="" colspan="5">三、转让方简况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2,954元/平方米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 (略) 通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成交价款的2.5%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可优先从受让保证金中扣除。

2.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并按约定付清成交价款。

3.转、受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签订《房产转让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纳税手续,并各自承担房产过户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4.办理房产按揭贷款的受让方须与贷款银行签订《转款委托书》, (略) 贷款项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流程

第一步

提交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 (略) 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上传《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 (略) 指定银行账户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申请按揭抵押贷款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取得贷款资格初审结果后方可交纳受让保证金)。

第二步

审核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具备竞买资格。

第三步

组织交易。公开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公开征集到二家及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组织网络竞价会,价高者得。

第四步

签订成交材料。 (略) 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房产转让协议》。

第五步

支付价款。按照《房产转让协议》约定执行。

第六步

缴税。

第七步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八步

办理房产抵押手续(针对申请按揭抵押贷款支付的意向受让方)。

房产按揭贷款服务流程(注: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可申请房产按揭贷款服务。)

第一步

提交贷款材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公告期内 (略) 提交贷款材料, (略) 统一提交至合作银行机构审查。

第二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首付款后进行贷款面签。

第三步

贷款面签通过后与转让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四步

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特别提示:

通过银行机构贷款资格初审的意向受让方不代表已获得贷款资格,贷款资格初审与终审可能存在结果不一致的情形,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 (略) 有后果。受让方贷款资格终审不通过的,受让方须自行解决付款问题,逾期未能按《房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该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 (略) 指定账户交纳受让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须保证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5.申请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的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按揭抵押贷款申请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略) 提供范本);

2.标的踏勘确认书;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标的踏勘确认书;

3.身份证明文件;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标的踏勘确认书提交原件外,其他项目报名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受 (略) 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3.申请按揭抵押贷款的意向受让方通过贷款资格初审后方可符合报名资格。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 (略) 有标的均按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除标的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由开发商负责外,本次公开转让 (略) 位或项目质保期均已届满,转让方、开发商、 (略) 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和保修责任。公告中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公告期内亲至实地踏勘, (略) 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登记,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受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不得委托他人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报名登记、网络竞价及签署合同等代理工作,交易全过程中行为人必须为同一人。

3.本次转让标的,均已由上林 (略) 对房产进行锁定,受让方按挂牌公告及《房产转让协议》约定及时足额付清成交价款的,由转让方进行房产解锁。

4.采取按揭抵押贷款方式付款的受让方,须于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当日至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逾期未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或因受让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最终贷款失败,且无法按《房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单方申请撤销该标的相关产权证件,并视该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取按揭抵押贷款支付的受让方,其贷款额度不足以覆盖标的成交价款的60%时,受让方须按《房产转让协议》要求自行 (略) 分。

6.《房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转让方收到足额成交价款期间,受让方不得将房产私用,否则,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单方申请撤销该标的相关产权证件,受让方已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7.其他约定详见附件《房产转让协议》范本。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无需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

受让方须于《房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付清成交价款,其中受让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 (略) (略) 分成交价款。

需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

受让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将40%成交价款(即首付款) (略) 指定银行账户,其中受让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 (略) (略) 分首付款。成交价款余款由银行放款后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南宁市公 (略)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 (略) (市 (略) 旁)9楼,联系电话:0771- 点击查看>>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2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3-22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 (略) 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西联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 点击查看>> 7793
(略) 置方式——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下载预览
房产转让协议下载预览
银行贷款材料清单下载预览
标的踏勘确认书下载预览

点击查看>> e="" data-v-5ca3edf2="">点击查看>> e="">点击查看>> e="">点击查看>> e="">点击查看>> e="">点击查看>> e="">
点击查看>> e="" colspan="5">五、挂牌信息
点击查看>> e="">挂牌公告期点击查看>> e="" colspan="4">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点击查看>> e="">无合格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 e="" colspan="4">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点击查看>> e="">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 e="" colspan="4">其他方式: (略) 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
点击查看>> e="">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 e="" colspan="4">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王女士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771- 点击查看>>
项目报名联系人:王女士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f="">点击查看>> f="">
点击查看>> f="" colspan="5">七、交易须知
点击查看>> f="" colspan="6">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 (略) (略) (以 (略) )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略)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 (略) 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略) 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 (略) (www.d 点击查看>> )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六条 (略) 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 (略) 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八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 (略) 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九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 (略) 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二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 (略) 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三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 (略)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五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 点击查看>> 竞价系统。

第十六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 (略) 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 (略) 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 (略) 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 (略) 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 (略) 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 (略) 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 (略) (略) 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 (略) 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略) 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 (略) 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 (略) 。


八、风险提示


类型文件名称操作
公开附件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下载预览
公开附件房产转让协议下载预览
公开附件银行贷款材料清单下载预览
公开附件标的踏勘确认书下载预览

竞价记录
状态 (略) 报价金额报价时间




点击查看>> a69="" data-v-3c7b9439="">点击查看>> a69="">点击查看>> a69="">
点击查看>> a69="" colspan="4">资产概况
点击查看>> a69="" colspan="4">

序号

安置点

房号

产权建筑面积(㎡)

挂牌价格(元/㎡)

受让保证金(元)

55

巷贤安置点

9-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 (略) 有标的均按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除标的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由开发商负责外,本次公开转让 (略) 位或项目质保期均已届满,转让方、开发商、 (略) 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和保修责任。公告中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公告期内亲至实地踏勘, (略) 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登记,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受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不得委托他人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报名登记、网络竞价及签署合同等代理工作,交易全过程中行为人必须为同一人。

3.本次转让标的,均已由上林 (略) 对房产进行锁定,受让方按挂牌公告及《房产转让协议》约定及时足额付清成交价款的,由转让方进行房产解锁。

4.采取按揭抵押贷款方式付款的受让方,须于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当日至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逾期未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或因受让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最终贷款失败,且无法按《房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单方申请撤销该标的相关产权证件,并视该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取按揭抵押贷款支付的受让方,其贷款额度不足以覆盖标的成交价款的60%时,受让方须按《房产转让协议》要求自行 (略) 分。

6.《房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转让方收到足额成交价款期间,受让方不得将房产私用,否则,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单方申请撤销该标的相关产权证件,受让方已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7.其他约定详见附件《房产转让协议》范本。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无需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

受让方须于《房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付清成交价款,其中受让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 (略) (略) 分成交价款。

需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

受让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将40%成交价款(即首付款) (略) 指定银行账户,其中受让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 (略) (略) 分首付款。成交价款余款由银行放款后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南宁市公 (略)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 (略) (市 (略) 旁)9楼,联系电话:0771- 点击查看>>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 (略) 指定账户交纳受让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须保证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5.申请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的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按揭抵押贷款申请材料。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 (略) (略) (以 (略) )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略)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 (略) 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略) 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 (略) (www.d 点击查看>> )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六条 (略) 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 (略) 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八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 (略) 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九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 (略) 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二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 (略) 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三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 (略)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五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 点击查看>> 竞价系统。

第十六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 (略) 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 (略) 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 (略) 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 (略) 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 (略) 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 (略) 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 (略) (略) 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 (略) 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略) 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 (略) 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 (略) 。

风险提示


序号

安置点

房号

产权建筑面积(㎡)

挂牌价格(元/㎡)

受让保证金(元)

55

巷贤安置点

9-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
打印

GXCQJY21-818-55 巷贤安置点9-302

标的名称:GXCQJY21-818-55 巷贤安置点9-302
项目编码:GR2021GX 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2,954元/平方米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1-12-16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03-22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为上林县振 (略) (略) 持有的位于上林县云里、塘红、三里、镇圩、象山、西燕、巷贤7个安置小区共计55套多建安置住房(以下简称“安置房”),该批房屋已经批准转性为市场化商品房,并已交纳土地出让金,证件齐全。本次转让为单套分别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详见商品房转让清单。

1、土地使用权状况:

土地使用权人:上林县振 (略) (略)

土地权属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云里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19年3月26日至2089年3月25日

塘红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18年7月15日至2088年7月11日

三里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20年2月24日至2090年2月23日

象山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19年3月26日至2089年3月25日

西燕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19年3月26日至2089年3月25日

巷贤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19年3月26日至2089年3月25日

镇圩安置点土地使用年限:2020年2月24日至2090年2月23日

2、房屋登记状况:

房屋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房屋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详见商品房转让清单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总楼层:共6层

3、房屋其他状况:

设施设备:所在楼栋配备有步梯、电梯,水电、消防配套设施到位,网络、通讯设施配套齐全。

层高:建筑层高约2.8-3米。

户型、朝向、通风及采光:以相关户型平面图为准(详见附件)。

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查阅。


商品房转让清单

序号

安置点

房号

产权建筑面积(㎡)

挂牌价格(元/㎡)

受让保证金(元)

1

云里安置点

3-2-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

云里安置点

4-2-4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

云里安置点

1-2-2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

云里安置点

2-2-4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

云里安置点

2-2-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6

云里安置点

4-1-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7

云里安置点

4-1-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8

云里安置点

6-1-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9

云里安置点

1-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0

云里安置点

5-1-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1

塘红安置点

6-2-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2

塘红安置点

6-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3

塘红安置点

7-2-4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4

塘红安置点

7-2-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5

塘红安置点

9-2-2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6

塘红安置点

10-2-4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7

塘红安置点

10-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8

塘红安置点

12-2-3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19

塘红安置点

12-2-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0

塘红安置点

14-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1

塘红安置点

1-1-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2

塘红安置点

2-1-5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3

塘红安置点

4-1-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4

塘红安置点

4-1-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5

塘红安置点

4-2-4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6

塘红安置点

4-2-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7

塘红安置点

5-1-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8

塘红安置点

5-2-4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29

塘红安置点

5-2-5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0

塘红安置点

11-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1

塘红安置点

1-2-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2

塘红安置点

2-1-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3

塘红安置点

5-2-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4

塘红安置点

11-1-402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5

塘红安置点

15-2-1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6

三里安置点

9-1-4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7

三里安置点

9-1-2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8

三里安置点

17-2-2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39

三里安置点

9-1-6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0

三里安置点

21-1-5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1

三里安置点

3-2-4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2

镇圩安置点

2-2-503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3

镇圩安置点

2-4-503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4

象山安置点

19-1-2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5

象山安置点

21-2-6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6

象山安置点

4-2-3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7

象山安置点

17-1-503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8

象山安置点

19-2-105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49

象山安置点

6-1-1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0

象山安置点

8-1-202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1

西燕安置点

7-1-401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2

巷贤安置点

8-2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3

巷贤安置点

4-402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4

巷贤安置点

7-302

点击查看>>

3,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55

巷贤安置点

9-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备注及其他说明:

1. (略) 交纳的受让保证金针对每一个标的,报名时必须将 (略) 填写清楚。如: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20, 点击查看>> 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 (略) 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40, 点击查看>> 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 (略) 1、2,以此类推。

2.标的查看联系人:韦先生;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转让标的的权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存在误差,则以不动产权证数据为准。


标的资产概况

序号

安置点

房号

产权建筑面积(㎡)

挂牌价格(元/㎡)

受让保证金(元)

55

巷贤安置点

9-302

点击查看>>

2, 点击查看>>

20, 点击查看>>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二、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点击查看>> c="">
点击查看>> c="" colspan="5">三、转让方简况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2,954元/平方米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 (略) 通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成交价款的2.5%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可优先从受让保证金中扣除。

2.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并按约定付清成交价款。

3.转、受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签订《房产转让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纳税手续,并各自承担房产过户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4.办理房产按揭贷款的受让方须与贷款银行签订《转款委托书》, (略) 贷款项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流程

第一步

提交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 (略) 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上传《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 (略) 指定银行账户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申请按揭抵押贷款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取得贷款资格初审结果后方可交纳受让保证金)。

第二步

审核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具备竞买资格。

第三步

组织交易。公开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公开征集到二家及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组织网络竞价会,价高者得。

第四步

签订成交材料。 (略) 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房产转让协议》。

第五步

支付价款。按照《房产转让协议》约定执行。

第六步

缴税。

第七步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八步

办理房产抵押手续(针对申请按揭抵押贷款支付的意向受让方)。

房产按揭贷款服务流程(注: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可申请房产按揭贷款服务。)

第一步

提交贷款材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公告期内 (略) 提交贷款材料, (略) 统一提交至合作银行机构审查。

第二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首付款后进行贷款面签。

第三步

贷款面签通过后与转让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四步

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特别提示:

通过银行机构贷款资格初审的意向受让方不代表已获得贷款资格,贷款资格初审与终审可能存在结果不一致的情形,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 (略) 有后果。受让方贷款资格终审不通过的,受让方须自行解决付款问题,逾期未能按《房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该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 (略) 指定账户交纳受让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须保证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5.申请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的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按揭抵押贷款申请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略) 提供范本);

2.标的踏勘确认书;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标的踏勘确认书;

3.身份证明文件;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标的踏勘确认书提交原件外,其他项目报名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受 (略) 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3.申请按揭抵押贷款的意向受让方通过贷款资格初审后方可符合报名资格。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 (略) 有标的均按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除标的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由开发商负责外,本次公开转让 (略) 位或项目质保期均已届满,转让方、开发商、 (略) 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和保修责任。公告中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公告期内亲至实地踏勘, (略) 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登记,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受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不得委托他人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报名登记、网络竞价及签署合同等代理工作,交易全过程中行为人必须为同一人。

3.本次转让标的,均已由上林 (略) 对房产进行锁定,受让方按挂牌公告及《房产转让协议》约定及时足额付清成交价款的,由转让方进行房产解锁。

4.采取按揭抵押贷款方式付款的受让方,须于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当日至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逾期未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或因受让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最终贷款失败,且无法按《房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单方申请撤销该标的相关产权证件,并视该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取按揭抵押贷款支付的受让方,其贷款额度不足以覆盖标的成交价款的60%时,受让方须按《房产转让协议》要求自行 (略) 分。

6.《房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转让方收到足额成交价款期间,受让方不得将房产私用,否则,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单方申请撤销该标的相关产权证件,受让方已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7.其他约定详见附件《房产转让协议》范本。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无需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

受让方须于《房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付清成交价款,其中受让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 (略) (略) 分成交价款。

需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服务

受让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将40%成交价款(即首付款) (略) 指定银行账户,其中受让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 (略) (略) 分首付款。成交价款余款由银行放款后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南宁市公 (略)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 (略) (市 (略) 旁)9楼,联系电话:0771- 点击查看>>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2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3-22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 (略) 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西联 (略)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 点击查看>> 7793
(略) 置方式——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下载预览
房产转让协议下载预览
银行贷款材料清单下载预览
标的踏勘确认书下载预览

点击查看>> e="" data-v-5ca3edf2="">点击查看>> e="">点击查看>> e="">点击查看>> e="">点击查看>> e="">点击查看>> e="">
点击查看>> e="" colspan="5">五、挂牌信息
点击查看>> e="">挂牌公告期点击查看>> e="" colspan="4">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点击查看>> e="">无合格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 e="" colspan="4">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点击查看>> e="">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 e="" colspan="4">其他方式: (略) 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
点击查看>> e="">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 e="" colspan="4">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王女士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771- 点击查看>>
项目报名联系人:王女士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f="">点击查看>> f="">
点击查看>> f="" colspan="5">七、交易须知
点击查看>> f="" colspan="6">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 (略) (略) (以 (略) )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略)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 (略) 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略) 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 (略) (www.d 点击查看>> )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六条 (略) 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 (略) 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八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 (略) 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九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 (略) 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二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 (略) 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三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 (略)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五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 点击查看>> 竞价系统。

第十六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 (略) 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 (略) 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 (略) 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 (略) 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 (略) 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 (略) 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 (略) (略) 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 (略) 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略) 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 (略) 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 (略) 。


八、风险提示


类型文件名称操作
公开附件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下载预览
公开附件房产转让协议下载预览
公开附件银行贷款材料清单下载预览
公开附件标的踏勘确认书下载预览

竞价记录
状态 (略) 报价金额报价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