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墨玉县)
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墨玉县)
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
出让公告
(和国地告字〔202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略) )、《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 (略) )、《关于加强行政服务和公 (略) 建设的通知》(和行办函〔2021〕 (略)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经墨玉县人民政府批准,墨玉 (略) 委托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组织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出让人名称:墨玉 (略)
出让人地址:墨玉 (略) (略) 七楼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交易平台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 (略)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序号 | (略)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主要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产业要求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1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8 | 2 | / | 净地 | ||
2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8 | 2 | / | 净地 | ||
3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0 | 2 | / | 净地 | ||
4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31 | 6 | / | 净地 | ||
5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3 | 2 | / | 净地 | ||
6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35 | 7 | / | 净地 | ||
7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6 | 3 | / | 净地 | ||
8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6 | 3 | / | 净地 | ||
9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8 | 4 | / | 净地 | ||
10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47 | 9 | / | 净地 | ||
11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38 | 8 | / | 净地 | ||
12 | MY 点击查看>> | 墨玉 (略) 南侧、 (略) 西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6 | 3 | / | 净地 | ||
13 | MY 点击查看>> | 墨玉 (略) 南侧、 (略) 西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90 | 18 | / | 净地 |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3.不按期交纳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届时与出让人资格审查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四、报名申请
(一)报名前的准备
1.竞买申请人需首先在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2楼G29、G30两个CA窗口进行CA锁办理,取得CA锁后方可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竞买申请人可以选择翔晟CFCA或者新疆CA,选其一即可,功能一致,具体 (略) 。
2.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 (略) 首页点击“ (略) ”查看“土地、矿权交易竞买人系统信息完善操作手册”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工作。
(二)报名方式
(三)报名提交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3.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保证金到账凭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请根据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6份材料。
(四)出让文件的获取
竞买申请人从和田地区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下载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一)交易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14日17:00前。
2.拍卖会时间:2022年4月15日16:00开始。
(二)拍卖会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3 (略) 4号开标室。
六、竞买保证 (略) 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2022年4月14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产生的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交纳,交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交纳状态及到账查询。(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金及交易服务费,其他未竞得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确认原则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成交后,竞 (略) 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 (略) 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 (略) )规定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费,逾期未交纳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八、 (略) 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 (略) 负责予以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予以解释。
九、提示
1.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公告及文件,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 (略) 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其他
(一)自公告之日起拍 (略) 在地公开进行展示,竞买人应在拍卖申请前详细查验相关资料并自行到现场踏勘,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联系出让人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竞 (略) 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四)本次拍卖起拍价中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包含办 (略) 需各项费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权交易费等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拍卖具体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的文本内容为准。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2.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 点击查看>> 出让人联系人:刘永攀:(墨玉 (略) )
咨询电话:0903- 点击查看>>
交易平台联系人:王菊
拍卖公司联系人:木合塔尔 ( (略) )
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企业申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个人申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
出让公告
(和国地告字〔202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略) )、《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 (略) )、《关于加强行政服务和公 (略) 建设的通知》(和行办函〔2021〕 (略)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经墨玉县人民政府批准,墨玉 (略) 委托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组织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出让人名称:墨玉 (略)
出让人地址:墨玉 (略) (略) 七楼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交易平台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 (略)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序号 | (略)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主要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产业要求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1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8 | 2 | / | 净地 | ||
2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8 | 2 | / | 净地 | ||
3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0 | 2 | / | 净地 | ||
4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31 | 6 | / | 净地 | ||
5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3 | 2 | / | 净地 | ||
6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35 | 7 | / | 净地 | ||
7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6 | 3 | / | 净地 | ||
8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6 | 3 | / | 净地 | ||
9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8 | 4 | / | 净地 | ||
10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47 | 9 | / | 净地 | ||
11 | MY 点击查看>> | 墨 (略) 东侧、 (略) 北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38 | 8 | / | 净地 | ||
12 | MY 点击查看>> | 墨玉 (略) 南侧、 (略) 西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16 | 3 | / | 净地 | ||
13 | MY 点击查看>> | 墨玉 (略) 南侧、 (略) 西侧范围 | 商业用地 | 40年 | ≤2.2 | ≤40 | ≥20 | ≤35 | 90 | 18 | / | 净地 |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3.不按期交纳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届时与出让人资格审查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四、报名申请
(一)报名前的准备
1.竞买申请人需首先在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2楼G29、G30两个CA窗口进行CA锁办理,取得CA锁后方可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竞买申请人可以选择翔晟CFCA或者新疆CA,选其一即可,功能一致,具体 (略) 。
2.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 (略) 首页点击“ (略) ”查看“土地、矿权交易竞买人系统信息完善操作手册”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工作。
(二)报名方式
(三)报名提交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3.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保证金到账凭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请根据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6份材料。
(四)出让文件的获取
竞买申请人从和田地区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下载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一)交易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14日17:00前。
2.拍卖会时间:2022年4月15日16:00开始。
(二)拍卖会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3 (略) 4号开标室。
六、竞买保证 (略) 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2022年4月14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产生的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交纳,交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交纳状态及到账查询。(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金及交易服务费,其他未竞得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确认原则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成交后,竞 (略) 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 (略) 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 (略) )规定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费,逾期未交纳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八、 (略) 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 (略) 负责予以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予以解释。
九、提示
1.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公告及文件,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 (略) 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其他
(一)自公告之日起拍 (略) 在地公开进行展示,竞买人应在拍卖申请前详细查验相关资料并自行到现场踏勘,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联系出让人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竞 (略) 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四)本次拍卖起拍价中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包含办 (略) 需各项费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权交易费等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拍卖具体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的文本内容为准。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2.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 点击查看>> 出让人联系人:刘永攀:(墨玉 (略) )
咨询电话:0903- 点击查看>>
交易平台联系人:王菊
拍卖公司联系人:木合塔尔 ( (略) )
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企业申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个人申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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