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1-10-22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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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1-10-2210:34

为实施永泰县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已于2020年7月16日发布永泰白云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樟政地公告〔2020〕 (略) ),公告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白云乡白云村、寨里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土地面积0.252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永泰白云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电力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其他事项

(一)该项目已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12日由白云乡人民政 (略) 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为永泰白云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政府和村集 (略) 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 (略) 中公告。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等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白云乡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为实施永泰县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已于2020年7月16日发布永泰白云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樟政地公告〔2020〕 (略) ),公告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白云乡白云村、寨里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土地面积0.252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永泰白云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电力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其他事项

(一)该项目已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12日由白云乡人民政 (略) 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为永泰白云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政府和村集 (略) 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 (略) 中公告。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等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白云乡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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