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城12号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中城12号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福建省龙岩市城 (略) 编制的《 (略) 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规划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29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 (略) 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 (略) 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 (略) 2号,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97-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eah.net)。
附件:《 (略) 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
龙岩 (略)
2022年3月28日
(略) 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 (略) 城区主城区 点击查看>> -09-C基本单元内,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侧( (略) )。规划用地面积5154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3981平方米。
二、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试行)》(2012年);
5、《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
6、《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
7、《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8、《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2019)
9、《 (略) 城区主城区中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10、其他相关政策和法律文件、规范。
三、现状用地情况
现状地块内已拆迁完成,为净地,目前暂为临时停车场使用,用地较规则平整,规划用地界线及建设用地界线内用地皆已收购及报批完成,场地内现状无古树名木,无文物古迹。
北侧、东侧为已建的多层住宅,南侧为现状民房。
该项目不沿主次干道,只有通过7 (略) (略) 。平时只能通过西南侧与东北侧两个方向进出地块。紧急时(消防)可打开中山街从北侧进入。市政管线已敷设。
四、上位规划统筹分析
1、该地块在《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为允许建设区。未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未占用绿地、绿线等敏感区域。
2、该地块在《 (略) 城区主城区中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符合上位规划。
五、功能与开发强度
1、功能定位:住宅(安置房)。
2、规模:本地块规划用地面积5154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3981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区及养老用房≥1750平方米。
六、用地分类及建设指标
1、用地分类: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
2、建设指标:
(1)容积率≤2.8;
(2)建筑密度≤38%;
(3)绿地率≥20%;
(4)建筑控制高度H≤40米;
(5)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置。
七、“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本 (略) 区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社 (略) 、变配电房和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等,本地块不设置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及围墙。
八、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需形成环形公共车道(消防车道),北侧、 (略) 宽度8米。南侧、 (略) 宽度7米。 (略) 标高以现状实测或施工图为准。
2、 (略) 纳入建设用地界线,地下室可设 (略) 下方,但应 (略) 畅通。
3、外部交通改善措施详见附图。
福建省龙岩市城 (略) 编制的《 (略) 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规划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29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 (略) 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 (略) 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 (略) 2号,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97-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eah.net)。
附件:《 (略) 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
龙岩 (略)
2022年3月28日
(略) 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 (略) 城区主城区 点击查看>> -09-C基本单元内,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侧( (略) )。规划用地面积5154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3981平方米。
二、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试行)》(2012年);
5、《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
6、《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
7、《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8、《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2019)
9、《 (略) 城区主城区中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10、其他相关政策和法律文件、规范。
三、现状用地情况
现状地块内已拆迁完成,为净地,目前暂为临时停车场使用,用地较规则平整,规划用地界线及建设用地界线内用地皆已收购及报批完成,场地内现状无古树名木,无文物古迹。
北侧、东侧为已建的多层住宅,南侧为现状民房。
该项目不沿主次干道,只有通过7 (略) (略) 。平时只能通过西南侧与东北侧两个方向进出地块。紧急时(消防)可打开中山街从北侧进入。市政管线已敷设。
四、上位规划统筹分析
1、该地块在《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为允许建设区。未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未占用绿地、绿线等敏感区域。
2、该地块在《 (略) 城区主城区中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符合上位规划。
五、功能与开发强度
1、功能定位:住宅(安置房)。
2、规模:本地块规划用地面积5154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3981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区及养老用房≥1750平方米。
六、用地分类及建设指标
1、用地分类: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
2、建设指标:
(1)容积率≤2.8;
(2)建筑密度≤38%;
(3)绿地率≥20%;
(4)建筑控制高度H≤40米;
(5)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置。
七、“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本 (略) 区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社 (略) 、变配电房和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等,本地块不设置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及围墙。
八、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需形成环形公共车道(消防车道),北侧、 (略) 宽度8米。南侧、 (略) 宽度7米。 (略) 标高以现状实测或施工图为准。
2、 (略) 纳入建设用地界线,地下室可设 (略) 下方,但应 (略) 畅通。
3、外部交通改善措施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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