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02-14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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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02-1410:52

为实施永泰县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大洋镇(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土地面积0.7364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永泰西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3月9日由大洋镇人民政府分 (略) 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大洋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 (略) 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 (略) 中公告,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由大洋镇人民政府在项目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略) 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补偿登记、补偿协议签订等征地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为实施永泰县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大洋镇(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土地面积0.7364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永泰西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3月9日由大洋镇人民政府分 (略) 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大洋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 (略) 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 (略) 中公告,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由大洋镇人民政府在项目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略) 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补偿登记、补偿协议签订等征地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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