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矿]字(2022)080-083号公告(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矿]字(2022)080-083号公告(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毕资告(土矿)字〔2022〕080-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2007〕 (略) 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 (略) 委托,毕节市公 (略) (以下简称挂牌人)以挂牌方式对2021BLDJ-HZ-05-31、DS-005、DS-007、DS-008等四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二次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及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 | 建筑 限高 | 挂牌起始价 | 最小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1BLDJ-HZ-05- (略) | (略) (略) 区 | 商业用地 | ≤1.6 | ≤30% | ≥35% | 商业40年 | ≤36米 | 2609 | 20 | 522 | |
DS-005地块 | 大水乡大田村 | 商业用地 | ≤1.8 | ≤30% | ≥35% | 商业40年 | ≤48米 | 2645 | 20 | 529 | |
DS-007地块 | 大水乡大田村 | 商业用地 | ≤1.8 | ≤30% | ≥35% | 商业40年 | ≤48米 | 2133 | 20 | 427 | |
DS-008地块 | 沙厂乡营竹村 | 商业用地 | ≤1.8 | ≤30% | ≥35% | 商业40年 | ≤48米 | 2067 | 20 | 414 | |
备注 | 1、建(构)筑物按规定后退 (略) 红线的距离及周边红线;2、按国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必须符合气象、通信、消防、人防、抗震及工程建设规范等的有关规定,并以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3、建筑规模以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4、按相关规范标准配套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4、竞得人需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产资源压覆报告。 |
二、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可以独立参加,也可以联合竞买。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对地块现场踏勘,对出让地块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出现地块开发建设相关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报名人数达到1名(或1名以上),挂牌活动才能实施,挂牌活动开始后竞买人报价应不低于挂牌出让起始价;若竞买人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或不按照要求进行报价,则取消此次挂牌活动,出让人在取消挂牌活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竞得人确定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的,系统将采用5分钟制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确定竞得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毕资告(土矿)字〔2022〕080-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2007〕 (略) 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 (略) 委托,毕节市公 (略) (以下简称挂牌人)以挂牌方式对2021BLDJ-HZ-05-31、DS-005、DS-007、DS-008等四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二次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及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 | 建筑 限高 | 挂牌起始价 | 最小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1BLDJ-HZ-05- (略) | (略) (略) 区 | 商业用地 | ≤1.6 | ≤30% | ≥35% | 商业40年 | ≤36米 | 2609 | 20 | 522 | |
DS-005地块 | 大水乡大田村 | 商业用地 | ≤1.8 | ≤30% | ≥35% | 商业40年 | ≤48米 | 2645 | 20 | 529 | |
DS-007地块 | 大水乡大田村 | 商业用地 | ≤1.8 | ≤30% | ≥35% | 商业40年 | ≤48米 | 2133 | 20 | 427 | |
DS-008地块 | 沙厂乡营竹村 | 商业用地 | ≤1.8 | ≤30% | ≥35% | 商业40年 | ≤48米 | 2067 | 20 | 414 | |
备注 | 1、建(构)筑物按规定后退 (略) 红线的距离及周边红线;2、按国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必须符合气象、通信、消防、人防、抗震及工程建设规范等的有关规定,并以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3、建筑规模以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4、按相关规范标准配套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4、竞得人需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产资源压覆报告。 |
二、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可以独立参加,也可以联合竞买。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对地块现场踏勘,对出让地块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出现地块开发建设相关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报名人数达到1名(或1名以上),挂牌活动才能实施,挂牌活动开始后竞买人报价应不低于挂牌出让起始价;若竞买人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或不按照要求进行报价,则取消此次挂牌活动,出让人在取消挂牌活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竞得人确定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的,系统将采用5分钟制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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