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皮山县)
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皮山县)
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和国地告字〔2022〕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略) )、《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 (略) )、《关于加强行政服务和公 (略) 建设的通知》(和行办函〔2021〕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制度及程序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经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皮山 (略) 委托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组织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出让人名称:皮山 (略)
出让人地址:皮山县新城区政务服务大楼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交易平台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 (略)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 主要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项目产业要求 | 备注 | |||
容积 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 率(%) | 建筑限高(米) | ||||||||||||
1 | PS2022-08(YD-01)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3200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70 | 70 | 2 | 商务金融用地 | 净地 | |
2 | PS2022-09(YD-02)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123 | 63 | 5 | 净地 | |||
3 | PS2022-10(YD-04)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工业用地 | 50 | 0.8 | 40 | ≥20 | 18 | 59 | 59 | 2 | 净地 | |||
4 | PS2022-11(YD-05)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93 | 93 | 2 | 净地 | |||
5 | PS2022-12(YD-07)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点击查看>> .48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268 | 140 | 5 | 净地 | ||
6 | PS2022-13(YD-10)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点击查看>> .98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471 | 240 | 5 | 净地 | ||
7 | PS2022-14(YD-12)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69 | 69 | 2 | 净地 | |||
8 | PS2022-15(YD-14)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481 | 240 | 5 | 净地 | |||
9 | PS2022-16(YD-15)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点击查看>> .21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471 | 240 | 5 | 净地 | ||
10 | PS2022-17(YD-18)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点击查看>> .46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247 | 125 | 5 | 净地 | ||
11 | PS2022-18(YD-20)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67 | 67 | 2 | 商务金融用地 | 净地 | ||
12 | PS2022-19(YD-21)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59 | 59 | 2 | 商务金融用地 | 净地 |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3.不按期缴纳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届时与出让人资格审查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四、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一)交易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17日17:00。
2.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9日16:00止。
3.挂牌现场会时间:2022年5月19日16:00开始。
(二)报价及现场会地点: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3楼307办公 (略) 。
五、交易流程
(一)报名前的准备。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需首先在和田地区公 (略) 2楼G29、G30两个CA窗口进行CA锁办理,取得CA锁后方可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竞买申请人可以选择翔晟CFCA或者新疆CA,选其一即可,功能一致,具体 (略) 。
(二)报名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17日17:00前登 点击查看>>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首页--服务指南-- (略) --权益类--竞买人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土地、矿权、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指引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报名提交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3.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保证金到账凭据(无需上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请根据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6份材料。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于2022年5月17日17:00前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挂牌报价。
取得竞买申请资格的申请人,于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9日16:00时前,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307办公室填写报价单,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报价及增价幅度,否则为无效报价。
(五)挂牌现场会
完成有效报价的竞买申请人,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法人章、身份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请于2022年5月19日16:00在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3 (略) 参加现场会。
六、竞买保证 (略) 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5月17日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2.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确认原则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3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二)挂牌成交后,竞 (略) 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 (略) 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 (略) )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费,逾期未缴纳的将从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
(三)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期限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土地使用权交易费,余款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八、 (略) 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 (略) 负责予以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予以解释。
九、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公告,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 (略) 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其他
(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 (略) 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 (略) 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三)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四)竞 (略) 挂牌成交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五)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方可办理用地其他手续。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网站
http:/ 点击查看>>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 点击查看>> 出让人联系人:阿曼古丽(皮山 (略) )
咨询电话:0903- 点击查看>>
交易平台联系人:薛连星、王鹭华
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企业申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个人申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价单
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和国地告字〔2022〕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略) )、《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 (略) )、《关于加强行政服务和公 (略) 建设的通知》(和行办函〔2021〕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制度及程序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经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皮山 (略) 委托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组织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出让人名称:皮山 (略)
出让人地址:皮山县新城区政务服务大楼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交易平台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 (略)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 主要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项目产业要求 | 备注 | |||
容积 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 率(%) | 建筑限高(米) | ||||||||||||
1 | PS2022-08(YD-01)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3200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70 | 70 | 2 | 商务金融用地 | 净地 | |
2 | PS2022-09(YD-02)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123 | 63 | 5 | 净地 | |||
3 | PS2022-10(YD-04)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工业用地 | 50 | 0.8 | 40 | ≥20 | 18 | 59 | 59 | 2 | 净地 | |||
4 | PS2022-11(YD-05)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93 | 93 | 2 | 净地 | |||
5 | PS2022-12(YD-07)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点击查看>> .48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268 | 140 | 5 | 净地 | ||
6 | PS2022-13(YD-10)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点击查看>> .98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471 | 240 | 5 | 净地 | ||
7 | PS2022-14(YD-12)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69 | 69 | 2 | 净地 | |||
8 | PS2022-15(YD-14)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481 | 240 | 5 | 净地 | |||
9 | PS2022-16(YD-15)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点击查看>> .21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471 | 240 | 5 | 净地 | ||
10 | PS2022-17(YD-18)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点击查看>> .46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247 | 125 | 5 | 净地 | ||
11 | PS2022-18(YD-20)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67 | 67 | 2 | 商务金融用地 | 净地 | ||
12 | PS2022-19(YD-21) | 皮山县赛图拉镇 | 商业用地 | 40 | ≤1 | 50% | ≥20 | 16 | 59 | 59 | 2 | 商务金融用地 | 净地 |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3.不按期缴纳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届时与出让人资格审查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四、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一)交易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17日17:00。
2.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9日16:00止。
3.挂牌现场会时间:2022年5月19日16:00开始。
(二)报价及现场会地点: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3楼307办公 (略) 。
五、交易流程
(一)报名前的准备。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需首先在和田地区公 (略) 2楼G29、G30两个CA窗口进行CA锁办理,取得CA锁后方可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竞买申请人可以选择翔晟CFCA或者新疆CA,选其一即可,功能一致,具体 (略) 。
(二)报名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17日17:00前登 点击查看>>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首页--服务指南-- (略) --权益类--竞买人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土地、矿权、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指引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报名提交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3.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保证金到账凭据(无需上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请根据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6份材料。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于2022年5月17日17:00前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挂牌报价。
取得竞买申请资格的申请人,于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9日16:00时前,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307办公室填写报价单,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报价及增价幅度,否则为无效报价。
(五)挂牌现场会
完成有效报价的竞买申请人,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法人章、身份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请于2022年5月19日16:00在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3 (略) 参加现场会。
六、竞买保证 (略) 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5月17日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2.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确认原则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3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二)挂牌成交后,竞 (略) 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 (略) 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 (略) )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费,逾期未缴纳的将从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
(三)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期限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土地使用权交易费,余款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八、 (略) 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 (略) 负责予以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予以解释。
九、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公告,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 (略) 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其他
(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 (略) 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 (略) 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三)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四)竞 (略) 挂牌成交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五)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方可办理用地其他手续。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 (略) 网站
http:/ 点击查看>>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 点击查看>> 出让人联系人:阿曼古丽(皮山 (略) )
咨询电话:0903- 点击查看>>
交易平台联系人:薛连星、王鹭华
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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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企业申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个人申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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