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京(朝)预公告〔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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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京(朝)预公告〔2022〕4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朝)预公告〔2022〕4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朝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位置:朝阳区黑庄户乡定辛庄西村、苏坟村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 (略) ,南至规划定辛庄一街,西至 (略) ,北至规划大 (略) 。

拟征收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组织:朝阳区黑庄户乡定辛庄西村、苏坟村

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基础教育用地、 (略) 、11 (略) 、道路用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建设朝阳区黑庄户定辛庄农民安置房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要求,可以依法进行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近期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 (略) 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5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黑庄户乡苏坟村、定辛庄西村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征地预公告(定辛庄安置房)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朝)预公告〔2022〕4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朝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位置:朝阳区黑庄户乡定辛庄西村、苏坟村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 (略) ,南至规划定辛庄一街,西至 (略) ,北至规划大 (略) 。

拟征收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组织:朝阳区黑庄户乡定辛庄西村、苏坟村

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基础教育用地、 (略) 、11 (略) 、道路用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建设朝阳区黑庄户定辛庄农民安置房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要求,可以依法进行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近期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 (略) 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5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黑庄户乡苏坟村、定辛庄西村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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