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平和县官峰水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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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平和县官峰水库项目)

  为实施平和县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项目一:平和县官峰水库

1.拟征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崎岭乡南湖村、崎岭乡桂竹村、霞寨镇官峰村、霞寨镇大湖村、霞寨镇内坑村,小溪镇豆坪村、小溪镇古楼村、小溪镇旧楼村(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水利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由崎岭乡、霞寨镇、小溪镇等乡(镇)人民政 (略) 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 (略) 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崎岭乡、霞寨镇、小溪镇等乡(镇)人民政府,我县由上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崎岭乡、霞寨镇、小溪镇等乡(镇)人民政府提出。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为实施平和县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项目一:平和县官峰水库

1.拟征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崎岭乡南湖村、崎岭乡桂竹村、霞寨镇官峰村、霞寨镇大湖村、霞寨镇内坑村,小溪镇豆坪村、小溪镇古楼村、小溪镇旧楼村(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水利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由崎岭乡、霞寨镇、小溪镇等乡(镇)人民政 (略) 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 (略) 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崎岭乡、霞寨镇、小溪镇等乡(镇)人民政府,我县由上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崎岭乡、霞寨镇、小溪镇等乡(镇)人民政府提出。

平和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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