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孝德镇文昌村五组绵竹东汽工业园内厂房及附属设施招租
绵竹孝德镇文昌村五组绵竹东汽工业园内厂房及附属设施招租
德阳市绵竹孝德镇文昌村五组绵竹东 (略) 房及附属设施招租项目-资产包五 |
标的名称: | 德阳市绵竹孝德镇文昌村五组绵竹东 (略) 房及附属设施招租项目-资产包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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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 点击查看>> F5B 点击查看>> | 挂牌价格: | 4.54 万元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5-12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5-25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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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简介 | 一、本次拟出租资产位于德阳市绵竹孝德镇文昌村五组绵竹东 (略) 房及附属设施, (略) 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电动单梁起重机2台,该批资产按资产包分包进行整体招租。本次租赁标的资产包四为过渡使用状况,其余标的资产包现状均为闲置,有关资产及分包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二、特别提示: (略) 房以前用于电镀制造,关闭后进行了污染治理工作并已通过政府验收。评估时现场实物状况为内外墙体钢板结构, (略) 分建有电镀槽、酸洗池等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需拆除方能使用。 (略) 房的使用效率,过渡期使用人通过招标完成了对妨碍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了拆除和回填。该项工作发生的费用作为评估影响因素已体现在评估报告中。 原过渡期使用人通 (略) 房内妨碍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了拆除和回填;撤除费用为 点击查看>> 万元。该费用从2020年10月起分摊,分摊期限为36个月。若意向承租方承租后须按租期相应的承担该笔费用,直至该费用分摊完毕为止。该费用需由新的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给原承租方。 三、资产包四原承租方(即过渡期使用人)对该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四、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 |||||||||||||||||||||||||||||||||||||||||||||||||||||||||||||||||||||||||||||
标的简介: | ||||||||||||||||||||||||||||||||||||||||||||||||||||||||||||||||||||||||||||||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 | |||||||||||||||||||||||||||||||||||||||||||||||||||||||||||||||||||||||||||||
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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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54 万元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略) 置方式 | 为了保障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出租方设置了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届满时,在承租方已向出租 (略) 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气及其他因承租 (略) (略) 有费用并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向承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但如有违约行为或未结清费用,出租方将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保证 (略) 分出租方退还给承租方。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赁期限 | 3年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资产招租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 (略) 专用账户结算。租金支付周期为12个月,以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支付周期期满前即租赁期内每年第12个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我方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政府规划和国家法律法规( (略) 产生的噪音和污染须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住宅小区)造成影响),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租赁标的;且按约定时限交清房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随时收回标的,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我方承诺,装修时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 (略) 门; (略) 理和消防措施; (略) ,应合理安排工序,严格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 (略) 理。 3、我方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 (略) 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 (略) 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 (略) 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限届满时,我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 (略) 有权 (略) 有,除另有约定外,我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我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我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 (略) 需费用。 4、我方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5、我方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等。 6、我方承诺,承租后按年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7、我方承诺,租赁期间,服从并遵守出租方对出租资产的管理规定;在经营过程中合法经营的同时,须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与法律责任。 8、我方承诺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 9、我方承诺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出租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 (四)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租资产位于德阳市绵竹孝德镇文昌村五组绵竹东 (略) 房及附属设施, (略) 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电动单梁起重机2台,该批资产按资产包分包进行整体招租。本次租赁标的资产包四为过渡使用状况,其余标的资产包现状均为闲置,有关资产及分包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二、标的权证情况 本 (略) 有权人为: (略) (略) ,除资产包五权证正在办理,其他均已办理相关权证。有 (略) 及土地性质详见相关权证。 三、租赁用途 (略) 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划, (略) 产生的噪音和污染须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或住宅小区)造成影响。 四、出租期限及租金上涨 本次租赁标的出租期限为3年;从第三年起以后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年租金总额基础上按2%逐年递增,租金为含税价格。 本次租赁标的出租期限:资产包一、二、三、五为3年,从第三年起以后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年租金总额基础上按2%逐年递增,租金为含税价格;资产包四出租期限到2023年9月30日止,此后的续租或新租需重新评估并确定底价。 五、租金的支付 租金支付周期为12个月,首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各期租金在上期缴纳租金到期日前即租赁期内每年第12个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 六、合同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相应金额的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除资产包四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外,其余资产保包合同履约保证金各为1万元整。 七、特别提示 (一)租赁期内,承租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和生产。因此租赁期内租赁标的内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或意外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 (二) (略) 房以前用于电镀制造,关闭后进行了污染治理工作并已通过政府验收。评估时现场实物状况为内外墙体钢板结构, (略) 分建有电镀槽、酸洗池等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需拆除方能使用。 (略) 房的使用效率,过渡期使用人通过招标完成了对妨碍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了拆除和回填。该项工作发生的费用作为评估影响因素已体现在评估报告中。 原过渡期使用人通 (略) 房内妨碍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了拆除和回填;撤除费用为 点击查看>> 万元。该费用从2020年10月起分摊,分摊期限为36个月。若意向承租方承租后须按租期相应的承担该笔费用,直至该费用分摊完毕为止。该费用需由新的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给原承租方。 (三)资产包四原承租方(即过渡期使用人)对该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四) (略) 房的使用和生产以及特种设备的使用等,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此相关的后续管理事项约定,详见《租赁(样本)合同》。 八、其他事宜 (一)出租方承诺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了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物,且以租赁标的物实物现状移交。 (二)意向承租方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过 (略) 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租赁用途及限制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物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成交及租赁价格。 (四)其他事项详见《租赁(样本)合同》。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在使用租赁场地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水、电、气及物业管理、场地“三包”等相关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六)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2-05-25 16: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 (略) (略)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点击查看>> 1211 | |||||||||||||||||||||||||||||||||||||||||||||||||||||||||||||||||||||||||||||
(略) 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 (略) 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11.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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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良兵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王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 点击查看>> | |||||||||||||||||||||||||||||||||||||||||||||||||||||||||||||||||||||||||||
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及第四产权(www.d 点击查看>> ) (略) 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 (略) 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 (略) 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 (略) 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 (略) 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略) 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 (略) 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 (略) 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 (略) 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 (略) 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 (略) 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 (略) 交易规则, (略) 理,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 (略) 各项交 (略) 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德阳市绵竹孝德镇文昌村五组绵竹东 (略) 房及附属设施招租项目-资产包五 |
标的名称: | 德阳市绵竹孝德镇文昌村五组绵竹东 (略) 房及附属设施招租项目-资产包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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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 点击查看>> F5B 点击查看>> | 挂牌价格: | 4.54 万元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5-12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5-25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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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简介 | 一、本次拟出租资产位于德阳市绵竹孝德镇文昌村五组绵竹东 (略) 房及附属设施, (略) 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电动单梁起重机2台,该批资产按资产包分包进行整体招租。本次租赁标的资产包四为过渡使用状况,其余标的资产包现状均为闲置,有关资产及分包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二、特别提示: (略) 房以前用于电镀制造,关闭后进行了污染治理工作并已通过政府验收。评估时现场实物状况为内外墙体钢板结构, (略) 分建有电镀槽、酸洗池等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需拆除方能使用。 (略) 房的使用效率,过渡期使用人通过招标完成了对妨碍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了拆除和回填。该项工作发生的费用作为评估影响因素已体现在评估报告中。 原过渡期使用人通 (略) 房内妨碍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了拆除和回填;撤除费用为 点击查看>> 万元。该费用从2020年10月起分摊,分摊期限为36个月。若意向承租方承租后须按租期相应的承担该笔费用,直至该费用分摊完毕为止。该费用需由新的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给原承租方。 三、资产包四原承租方(即过渡期使用人)对该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四、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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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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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54 万元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略) 置方式 | 为了保障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出租方设置了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届满时,在承租方已向出租 (略) 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气及其他因承租 (略) (略) 有费用并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向承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但如有违约行为或未结清费用,出租方将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保证 (略) 分出租方退还给承租方。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赁期限 | 3年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资产招租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 (略) 专用账户结算。租金支付周期为12个月,以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支付周期期满前即租赁期内每年第12个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我方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政府规划和国家法律法规( (略) 产生的噪音和污染须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住宅小区)造成影响),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租赁标的;且按约定时限交清房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随时收回标的,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我方承诺,装修时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 (略) 门; (略) 理和消防措施; (略) ,应合理安排工序,严格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 (略) 理。 3、我方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 (略) 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 (略) 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 (略) 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限届满时,我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 (略) 有权 (略) 有,除另有约定外,我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我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我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 (略) 需费用。 4、我方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5、我方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等。 6、我方承诺,承租后按年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7、我方承诺,租赁期间,服从并遵守出租方对出租资产的管理规定;在经营过程中合法经营的同时,须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与法律责任。 8、我方承诺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 9、我方承诺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出租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 (四)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租资产位于德阳市绵竹孝德镇文昌村五组绵竹东 (略) 房及附属设施, (略) 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电动单梁起重机2台,该批资产按资产包分包进行整体招租。本次租赁标的资产包四为过渡使用状况,其余标的资产包现状均为闲置,有关资产及分包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二、标的权证情况 本 (略) 有权人为: (略) (略) ,除资产包五权证正在办理,其他均已办理相关权证。有 (略) 及土地性质详见相关权证。 三、租赁用途 (略) 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划, (略) 产生的噪音和污染须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或住宅小区)造成影响。 四、出租期限及租金上涨 本次租赁标的出租期限为3年;从第三年起以后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年租金总额基础上按2%逐年递增,租金为含税价格。 本次租赁标的出租期限:资产包一、二、三、五为3年,从第三年起以后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年租金总额基础上按2%逐年递增,租金为含税价格;资产包四出租期限到2023年9月30日止,此后的续租或新租需重新评估并确定底价。 五、租金的支付 租金支付周期为12个月,首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各期租金在上期缴纳租金到期日前即租赁期内每年第12个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 六、合同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相应金额的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除资产包四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外,其余资产保包合同履约保证金各为1万元整。 七、特别提示 (一)租赁期内,承租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和生产。因此租赁期内租赁标的内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或意外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 (二) (略) 房以前用于电镀制造,关闭后进行了污染治理工作并已通过政府验收。评估时现场实物状况为内外墙体钢板结构, (略) 分建有电镀槽、酸洗池等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需拆除方能使用。 (略) 房的使用效率,过渡期使用人通过招标完成了对妨碍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了拆除和回填。该项工作发生的费用作为评估影响因素已体现在评估报告中。 原过渡期使用人通 (略) 房内妨碍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了拆除和回填;撤除费用为 点击查看>> 万元。该费用从2020年10月起分摊,分摊期限为36个月。若意向承租方承租后须按租期相应的承担该笔费用,直至该费用分摊完毕为止。该费用需由新的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给原承租方。 (三)资产包四原承租方(即过渡期使用人)对该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四) (略) 房的使用和生产以及特种设备的使用等,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此相关的后续管理事项约定,详见《租赁(样本)合同》。 八、其他事宜 (一)出租方承诺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了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物,且以租赁标的物实物现状移交。 (二)意向承租方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过 (略) 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租赁用途及限制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物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成交及租赁价格。 (四)其他事项详见《租赁(样本)合同》。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在使用租赁场地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水、电、气及物业管理、场地“三包”等相关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六)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2-05-25 16: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 (略) (略)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点击查看>> 1211 | |||||||||||||||||||||||||||||||||||||||||||||||||||||||||||||||||||||||||||||
(略) 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 (略) 置 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 (略) 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 (略) 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 (略) 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11.其 (略) 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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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良兵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王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 点击查看>> | |||||||||||||||||||||||||||||||||||||||||||||||||||||||||||||||||||||||||||
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 官网(www. 点击查看>> )及第四产权(www.d 点击查看>> ) (略) 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 (略) 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略) 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 (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 (略) 。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略) 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 (略) 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 (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略) 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 (略) 。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 (略) 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 (略) 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 (略) 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略) 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 (略) 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 (略) 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 (略)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 (略) 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 (略) 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 (略) 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 (略)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 (略) 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 (略) 交易规则, (略) 理,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 (略) 各项交 (略) 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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