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2]07号)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2]07号)
曲周县自然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2] (略) )
曲出告字[2022] (略) 2022/5/23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 (略) 决定以拍卖 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略) : | [2022]- (略) | 宗地总面积: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曲周县凤凰新区健民街东侧,凤凰街南侧, (略) 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十四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点击查看>> 万元 | 估 (略) | 点击查看>> BA0137 |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 |||||||
起始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23日 至2022年06月14日 到 (略) 获取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23日 至2022年06月14日 到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6月1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6月16日10时00分 在曲周县自然 (略) 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设有底价;
2、该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类别为中高层,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0平方米;
3、商业配套及公共服务用房面积必须满足小区居民和县城公共服务要求,按《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配建老年服务设施、社区党群 (略) 、邮政(快递) (略) ;
4、该宗地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住宅面积的3%,户型按有关规定执行,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5、小区内不得设置地上停车位,机动车地下停车位按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1个停车位配建,应按停车位数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6、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符合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并需符合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7、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字[2019]8号文配建装配式建筑,提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
8、设计样式和标准、色彩等指标要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9、小区不得 (略) 设置出入口,按规定退让其它地界,日照间距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10、未尽事宜按照《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和《河 (略) 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11、规划设计方案如有调整需提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批准;
1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 (略) 出让价款;
13、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14、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 (略) 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1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丛 (略) (略) 锦林大厦17层1701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开户单位: (略) 曲周县非 (略)
开户银行:曲周县农村 (略) 、中国农业银行曲周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曲周县支行、张 (略) 曲周支行
(略) : 点击查看>> 419、 点击查看>> 65、 点击查看>> 15、 点击查看>>
曲周县自然 (略)
曲周县自然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2] (略) )
曲出告字[2022] (略) 2022/5/23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 (略) 决定以拍卖 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略) : | [2022]- (略) | 宗地总面积: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曲周县凤凰新区健民街东侧,凤凰街南侧, (略) 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十四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点击查看>> 万元 | 估 (略) | 点击查看>> BA0137 |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 |||||||
起始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23日 至2022年06月14日 到 (略) 获取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23日 至2022年06月14日 到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6月1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6月16日10时00分 在曲周县自然 (略) 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设有底价;
2、该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类别为中高层,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0平方米;
3、商业配套及公共服务用房面积必须满足小区居民和县城公共服务要求,按《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配建老年服务设施、社区党群 (略) 、邮政(快递) (略) ;
4、该宗地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住宅面积的3%,户型按有关规定执行,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5、小区内不得设置地上停车位,机动车地下停车位按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1个停车位配建,应按停车位数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6、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符合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并需符合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7、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字[2019]8号文配建装配式建筑,提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
8、设计样式和标准、色彩等指标要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9、小区不得 (略) 设置出入口,按规定退让其它地界,日照间距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10、未尽事宜按照《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和《河 (略) 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11、规划设计方案如有调整需提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批准;
1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 (略) 出让价款;
13、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14、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 (略) 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1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丛 (略) (略) 锦林大厦17层1701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开户单位: (略) 曲周县非 (略)
开户银行:曲周县农村 (略) 、中国农业银行曲周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曲周县支行、张 (略) 曲周支行
(略) : 点击查看>> 419、 点击查看>> 65、 点击查看>> 15、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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