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土(协)2022-02
长土(协)2022-02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略) (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 (略) )、《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长兴县国有及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 (略) )的规定,现将位于 (略) 三星斗村、长 (略) 天工驾校南侧地块2518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向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略) | 土地位置 | 用地总面积 (平方米) | 协议出让面积(平方米) | 意向用地者 | 使用年限(年)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2(协)-2 | (略) 三星斗村、长桥村 | 2518 | 2518 | 长兴天 (略) | 50 | 科教用地 | >1.3,≤1.4 | ≤65% | ≥15%,≤30% |
二、根据《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及《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长兴县2020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 (略) )的规定,我局拟将该地块协议出让给长兴天 (略) 用于建造驾驶员培训、教学基地项目进行规划建设,土地出让价款238万元;
三、公告期: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7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 (略) 列内容有异议,请以书 (略) 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协议出让。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长兴县自然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商务楼1306室
联系电话:0572— 点击查看>>
联系人:钱丹
长兴县自然 (略)
2022年6月2日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略) (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 (略) )、《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长兴县国有及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 (略) )的规定,现将位于 (略) 三星斗村、长 (略) 天工驾校南侧地块2518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向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略) | 土地位置 | 用地总面积 (平方米) | 协议出让面积(平方米) | 意向用地者 | 使用年限(年)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2(协)-2 | (略) 三星斗村、长桥村 | 2518 | 2518 | 长兴天 (略) | 50 | 科教用地 | >1.3,≤1.4 | ≤65% | ≥15%,≤30% |
二、根据《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及《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长兴县2020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 (略) )的规定,我局拟将该地块协议出让给长兴天 (略) 用于建造驾驶员培训、教学基地项目进行规划建设,土地出让价款238万元;
三、公告期: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7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 (略) 列内容有异议,请以书 (略) 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协议出让。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长兴县自然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商务楼1306室
联系电话:0572— 点击查看>>
联系人:钱丹
长兴县自然 (略)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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