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华安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批准,华安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或 (略) 门列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7月12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7月12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7月1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按照要求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法人竞买者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者需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用外汇支付保证金的, (略) 同意后,以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三)挂牌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总地价,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不包括契税、印花税、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办证费等相关税费,竞得人按 (略) 门另行缴纳。 (四)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五)涉及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的由竞买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和按要求治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地块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得人负责林地报批事宜。本次出让地块竞得者须按规划要求自行开发建设。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相关设施,由竞得者 (略) 门协商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六)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并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如有疑问可以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用书面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 (略) 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公告相关附件: 华20 (略) 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doc 华20 (略) 红线图.jpg 华20 (略) 红线图.jpg 华20 (略) 红线图.jpg 华20 (略) 红线图.jpg 18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2.jpg 18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1.jpg 17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2.jpg 17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1.jpg 19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1.jpg 20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1.jpg 20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2.jpg 19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2.jpg 华安 (略) 2022年06月14日 |
经华安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批准,华安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或 (略) 门列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7月12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7月12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7月1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按照要求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法人竞买者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者需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用外汇支付保证金的, (略) 同意后,以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三)挂牌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总地价,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不包括契税、印花税、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办证费等相关税费,竞得人按 (略) 门另行缴纳。 (四)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五)涉及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的由竞买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和按要求治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地块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得人负责林地报批事宜。本次出让地块竞得者须按规划要求自行开发建设。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相关设施,由竞得者 (略) 门协商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六)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并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如有疑问可以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用书面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 (略) 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公告相关附件: 华20 (略) 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doc 华20 (略) 红线图.jpg 华20 (略) 红线图.jpg 华20 (略) 红线图.jpg 华20 (略) 红线图.jpg 18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2.jpg 18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1.jpg 17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2.jpg 17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1.jpg 19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1.jpg 20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1.jpg 20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2.jpg 19地块规划条件_页面_2.jpg 华安 (略) 2022年0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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