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2SG111]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2SG111]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中心于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3日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 :雄地出让告字[2022] (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略) | 2022SG111 | (略) | 2022NX010 |
地块位置 | 南雄市湖口镇省道34 (略) 段南侧地块二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用地面积 | 6, 点击查看>> |
出让年限 | 50 | 成交金额(万元) | 160 |
受让单位 | 南雄市 (略) | ||
备注 | 1、该宗地的产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1310、1320),严禁投资建设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淘汰类产业项目和《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产业项目,且须不在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其他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范围内;2、竞得人须于签订地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竞得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湖口镇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监管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南雄 (略) 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如拒绝或不按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其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南雄 (略) 有权将网上交易地块收回,并保留向其追讨赔偿的权利。 |
二、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按出让方案的约定自行与自然资 (略) 门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韶关市公 (略)
单位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51-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国 (略)
韶关市公 (略)
2022年06月24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中心于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3日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 :雄地出让告字[2022] (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略) | 2022SG111 | (略) | 2022NX010 |
地块位置 | 南雄市湖口镇省道34 (略) 段南侧地块二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用地面积 | 6, 点击查看>> |
出让年限 | 50 | 成交金额(万元) | 160 |
受让单位 | 南雄市 (略) | ||
备注 | 1、该宗地的产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1310、1320),严禁投资建设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淘汰类产业项目和《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产业项目,且须不在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其他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范围内;2、竞得人须于签订地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竞得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湖口镇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监管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南雄 (略) 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如拒绝或不按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其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南雄 (略) 有权将网上交易地块收回,并保留向其追讨赔偿的权利。 |
二、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按出让方案的约定自行与自然资 (略) 门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韶关市公 (略)
单位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51-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国 (略)
韶关市公 (略)
2022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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