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协议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租赁住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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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协议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租赁住房公示

  京规自集使协(兴)[2022] (略)

  根据原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7〕 (略) ),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区集体租赁性住房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出让或作价入股方式供地的请示》的批示、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领导小组项目入市审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3期)等文件精神,经大兴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大兴区北臧村镇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DX00-0508-0074地块项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大兴区北臧村镇
  宗地面积: 点击查看>> .998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绿隔产业用地 点击查看>> .998平方米
  规划控制建筑规模:绿隔产业用地 点击查看>> .996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F81(绿隔产业用地,建设集体租赁住房)
  容积率:绿隔产业用地2.0
  拟出让年限:50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2年7月4日—2022年8月2日。
  三、开发建设条件
  (一)本租赁住房项目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关于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管理;
  (二)要求优先安置北臧村镇劳动力就业;
  (三)建设期间,建设税需在北臧村镇缴纳,经营公司在北臧村镇注册;
  (四)项目建设期不超过三年。
  四、申请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五、申请方式
  (一)在公示时限内,申请人须先向北京 (略) 申请资格审核。北京 (略) 审查通过后,向申请人出具审查通过意见。
  (二)在公示时限内,申请人持北京 (略) 审查通过意见(原件)、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略) 提出申请。
  六、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七、北京 (略) 作为项目集体土地开发实施单位,负责用地情况解释说明。
  八、联系方式
  北京 (略)
  单位地址:大兴区北臧村镇 (略)
  联系人:王锐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略)
  单位地址:大兴 (略) 1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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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规自集使协(兴)[2022] (略)

  根据原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7〕 (略) ),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区集体租赁性住房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出让或作价入股方式供地的请示》的批示、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领导小组项目入市审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3期)等文件精神,经大兴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大兴区北臧村镇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DX00-0508-0074地块项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大兴区北臧村镇
  宗地面积: 点击查看>> .998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绿隔产业用地 点击查看>> .998平方米
  规划控制建筑规模:绿隔产业用地 点击查看>> .996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F81(绿隔产业用地,建设集体租赁住房)
  容积率:绿隔产业用地2.0
  拟出让年限:50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2年7月4日—2022年8月2日。
  三、开发建设条件
  (一)本租赁住房项目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关于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管理;
  (二)要求优先安置北臧村镇劳动力就业;
  (三)建设期间,建设税需在北臧村镇缴纳,经营公司在北臧村镇注册;
  (四)项目建设期不超过三年。
  四、申请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五、申请方式
  (一)在公示时限内,申请人须先向北京 (略) 申请资格审核。北京 (略) 审查通过后,向申请人出具审查通过意见。
  (二)在公示时限内,申请人持北京 (略) 审查通过意见(原件)、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略) 提出申请。
  六、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七、北京 (略) 作为项目集体土地开发实施单位,负责用地情况解释说明。
  八、联系方式
  北京 (略)
  单位地址:大兴区北臧村镇 (略)
  联系人:王锐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略)
  单位地址:大兴 (略) 1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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