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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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16号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 (略)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 (略)

信息时间:2022-06-24 00:00 字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 (略)

经海原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原 (略) 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略) (以下简称“ (略) ”)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

状况

出让

年限

挂牌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容积率(R)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建筑

密度

%(JM)

建筑

系数

%(JX)

绿地率%(L)

海地(G)[2022]-3号

(略) (略) (略) 区

点击查看>> .70平方米(合 点击查看>> 亩)

商住,商业面积占10%以下。

1<R<=2

JM<=30%

L>=35%

净地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2年07月14日 09时

2022年07月25日 16时30分

2022年07月27日 09时50分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 (略) 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海地(G)[2022]-3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 (略) 门备案。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海地(G)〔2022〕-3号宗地竞得人在成交后30日内须按照《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点击查看>> -2007)(2018版)规定,与 (略) 签订《关于建设小区老年 (略) 》建设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协议应体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由开发商根据规划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老年 (略) ,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约合1.12亩),设置不低于10张的床位(躺位),配备生活服务室、保健康复室、文体娱乐室、消防安全等相关设备。建成后的老年 (略) 需 (略) 区使用,所有权属开发企业,使用权 (略) , (略) 具体位置依据该项目的总平面图确定。

2.由于该小区周边公办幼儿园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不再配建9个班(占地面积3645平方米、建筑面积2970平方米)的幼儿园。为充分利用周边公办幼儿园资源,提高幼儿办学质量,竞得人在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竣工前, (略) 缴纳建设幼儿园的建设成本(按竣工当年市场价核算,原则上每平方米不高于3000元), (略) 门统筹建设其它幼儿园,该项工作具 (略) 、 (略) 和竞得人三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3.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中卫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卫住建规发〔2022〕2号)要求,该宗地自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的首付款,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年。

4.为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依据宁党办〔2015〕2号文件要求,竞得人在取得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须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经县住房 (略) 、 (略) 共同认定,退还5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后, (略) 分。因单位自身原因,项目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及成交价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商业面积占10%以下。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 (略) 或出让人联系。

(略) 地址:银川市金 (略) (略) (略) B座公共资 (略) 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出让人地址: (略) (略) ( (略) );

联系人:金芬;联系电话:0955- 点击查看>>

海原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略)

2022年06月24日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 (略)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 (略)

信息时间:2022-06-24 00:00 字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 (略)

经海原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原 (略) 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略) (以下简称“ (略) ”)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

状况

出让

年限

挂牌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容积率(R)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建筑

密度

%(JM)

建筑

系数

%(JX)

绿地率%(L)

海地(G)[2022]-3号

(略) (略) (略) 区

点击查看>> .70平方米(合 点击查看>> 亩)

商住,商业面积占10%以下。

1<R<=2

JM<=30%

L>=35%

净地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2年07月14日 09时

2022年07月25日 16时30分

2022年07月27日 09时50分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 (略) 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海地(G)[2022]-3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 (略) 门备案。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海地(G)〔2022〕-3号宗地竞得人在成交后30日内须按照《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点击查看>> -2007)(2018版)规定,与 (略) 签订《关于建设小区老年 (略) 》建设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协议应体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由开发商根据规划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老年 (略) ,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约合1.12亩),设置不低于10张的床位(躺位),配备生活服务室、保健康复室、文体娱乐室、消防安全等相关设备。建成后的老年 (略) 需 (略) 区使用,所有权属开发企业,使用权 (略) , (略) 具体位置依据该项目的总平面图确定。

2.由于该小区周边公办幼儿园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不再配建9个班(占地面积3645平方米、建筑面积2970平方米)的幼儿园。为充分利用周边公办幼儿园资源,提高幼儿办学质量,竞得人在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竣工前, (略) 缴纳建设幼儿园的建设成本(按竣工当年市场价核算,原则上每平方米不高于3000元), (略) 门统筹建设其它幼儿园,该项工作具 (略) 、 (略) 和竞得人三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3.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中卫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卫住建规发〔2022〕2号)要求,该宗地自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的首付款,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年。

4.为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依据宁党办〔2015〕2号文件要求,竞得人在取得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须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经县住房 (略) 、 (略) 共同认定,退还5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后, (略) 分。因单位自身原因,项目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及成交价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商业面积占10%以下。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 (略) 或出让人联系。

(略) 地址:银川市金 (略) (略) (略) B座公共资 (略) 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出让人地址: (略) (略) ( (略) );

联系人:金芬;联系电话:0955- 点击查看>>

海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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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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