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批废旧资产分别转让
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批废旧资产分别转让
项目名称 | 黑龙江大 (略) 5批废旧资产分别转让 | (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7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7月19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存放地 | 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具体资产的对应地址,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联系展示人进行确认) | ||||
标的现状 | 转让标的为5批废旧资产分别转让,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5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 (略) | |||||
转让方 | 黑龙江大 (略)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黑龙江粮食 (略) | |||||
转让底价 | 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含税) | |||||
特别 告知 | 1、 受让方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2、 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卸、装箱,不得遗留,并承担搬运、运输等并相关费用。 3、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4、 转让标的为5批废旧资产分别进行转让,具体按展示现状 (略) 分进行交割,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 5、 转让标的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数量描述为依据要求转让方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6、 转让标的为废旧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 (略)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受让方对转让标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8、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 (略) 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9、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0、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1、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略) 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2、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交割、拆除、拉运等工作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 (略) 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 在转让标的的拆卸、切割、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可提供税率为13%的交易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3、 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 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2、 地点: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具体资产的对应地址,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联系展示人进行确认)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 特别说明:转让标的的地点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联系咨询,由于防疫要求,意向受让方在展样前需要提前联系转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www. 点击查看>> )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略) 置方式 | 1、 交纳: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16: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7月13日10:00-2022年7月20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
咨询时间 | 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 (略) (略) (www.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大 (略) 5批废旧资产分别转让 | (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7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7月19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存放地 | 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具体资产的对应地址,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联系展示人进行确认) | ||||
标的现状 | 转让标的为5批废旧资产分别转让,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5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 (略) | |||||
转让方 | 黑龙江大 (略)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黑龙江粮食 (略) | |||||
转让底价 | 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含税) | |||||
特别 告知 | 1、 受让方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2、 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卸、装箱,不得遗留,并承担搬运、运输等并相关费用。 3、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4、 转让标的为5批废旧资产分别进行转让,具体按展示现状 (略) 分进行交割,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 5、 转让标的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数量描述为依据要求转让方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6、 转让标的为废旧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 (略)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受让方对转让标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8、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 (略) 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9、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0、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1、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略) 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2、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交割、拆除、拉运等工作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 (略) 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 在转让标的的拆卸、切割、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可提供税率为13%的交易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3、 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 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2、 地点: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具体资产的对应地址,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联系展示人进行确认)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 特别说明:转让标的的地点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联系咨询,由于防疫要求,意向受让方在展样前需要提前联系转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www. 点击查看>> )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略) 置方式 | 1、 交纳: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16: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7月13日10:00-2022年7月20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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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
咨询时间 | 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 (略) (略) (www.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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