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京昌土协字〔2022〕003号)
北京市昌平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京昌土协字〔2022〕003号)
北京市昌平区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京昌土协字〔2022〕 (略)
根据 (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 (略) 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 (略) )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CP01-0602-0016和CP01-0602-0020地块均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三期范围内,将用于整体建设“生命谷国际精准医学产业园”,打造“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园及成果转化基地”,聚焦细胞与基因治疗创新研发和中 (略) 基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宗地情况详见下表:
编号 | 宗地基本情况 |
CP01-0602-0016 | 四至范围为:北至CP01-0602-0014防护绿地南红线,东至CP01-0602-0017防护绿地西红线,南至规划李庄北街北红线,西 (略) 东红线。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97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M4工业研发用地,容积率2.5,规划地上建筑规模约4.93万平方米,拟出让年限50年。 |
CP01-0602-0020 | 四至范围为:北至规划李庄北街南红线,东至CP01-0602-0021防护绿地西红线,南 (略) 北红线,西 (略) 东红线。总建设用地面积约2.06公顷,用地性质为M4工业研发用地,容积率2.5,规划地上建筑规模约5.15万平方米,拟出让年限50年。 |
上述项目最终使用范围、用地规模以实际钉桩为准,建筑规模等指标以规划审批文件为准。
拟用地项目应符合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关于项目准入的条件要求:1.用地意向者须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园区开发企业”;2.项目的产业导入、运营管理 (略) 主导负责;3.用地意向者须在医药健康领域产业投资、企业孵化服务和园区开发、运营管理方面具备成功经验;4.地块投入产出相关经济指标应符合昌平区高精尖产业准入标准并在履约监管协议中予以明确。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2年7月12日——2022年8月10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略) 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明确符合准入条件,并作出承诺接受履约监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园区开发企业”证明材料、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项目准入的意见等有关 (略) 提出申请。
四、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 (略) 9号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张金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略)
2022年7月12日
北京市昌平区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
京昌土协字〔2022〕 (略)
根据 (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 (略) 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 (略) )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CP01-0602-0016和CP01-0602-0020地块均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三期范围内,将用于整体建设“生命谷国际精准医学产业园”,打造“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园及成果转化基地”,聚焦细胞与基因治疗创新研发和中 (略) 基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宗地情况详见下表:
编号 | 宗地基本情况 |
CP01-0602-0016 | 四至范围为:北至CP01-0602-0014防护绿地南红线,东至CP01-0602-0017防护绿地西红线,南至规划李庄北街北红线,西 (略) 东红线。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97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M4工业研发用地,容积率2.5,规划地上建筑规模约4.93万平方米,拟出让年限50年。 |
CP01-0602-0020 | 四至范围为:北至规划李庄北街南红线,东至CP01-0602-0021防护绿地西红线,南 (略) 北红线,西 (略) 东红线。总建设用地面积约2.06公顷,用地性质为M4工业研发用地,容积率2.5,规划地上建筑规模约5.15万平方米,拟出让年限50年。 |
上述项目最终使用范围、用地规模以实际钉桩为准,建筑规模等指标以规划审批文件为准。
拟用地项目应符合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关于项目准入的条件要求:1.用地意向者须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园区开发企业”;2.项目的产业导入、运营管理 (略) 主导负责;3.用地意向者须在医药健康领域产业投资、企业孵化服务和园区开发、运营管理方面具备成功经验;4.地块投入产出相关经济指标应符合昌平区高精尖产业准入标准并在履约监管协议中予以明确。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2年7月12日——2022年8月10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略) 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明确符合准入条件,并作出承诺接受履约监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园区开发企业”证明材料、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项目准入的意见等有关 (略) 提出申请。
四、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 (略) 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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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金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略)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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