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3单元058d-01地块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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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静安区灵石社区N070403单元058d-01地块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库)

填报单位:(盖章)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静协示字(2022) (略)

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 (略) 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静安区

(略) 区N 点击查看>> 单元058d-01地块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库)

东至058d-02地块、 (略) , (略) ,北至058d-02地块

五级

0. 点击查看>>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40年

384

(略) 集团上海 (略)

1、地下建设用地 (略) 会停车场用地(公共停车场)。

2、土地出让后,严格控制土地出让条件变更, (略) 会公共或公益性需求按规定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的之外,一律不得擅自变更。

3、受让人应按照土地出让范围,一次性办理项目备案手续。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府规[2019] (略) )和《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沪发改规范[2019]6号)的要求,做好项目的备案制工作。

4、不采用装配式建筑,不采用BIM技术。

5、按照DG/TJ-08-7、DG/TJ-08-60等相关规范配置机动车泊位、非机动车、 (略) 、充电桩等停车指标。

6、地块深度不超过 点击查看>> 米,停车位不超过304个,由受让人在出让年限内100%自持。

7、应尽量减少出地面建筑,以符合公共绿地涉及规范要求。

8、应在人行及车行出入口设置生活垃圾投放点,并配置标准的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9、民防要求: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建设。

10、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50%,项目可采用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调蓄设施等措施,并结合周边绿地建设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指标。

11、建议地块排水管道走 (略) 的排水管网。同时,建议项目考虑寿阳排水系统防汛需求,研究与排水系统的对接联动增加城市应急调蓄功能。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2年07月25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 (略) 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 (略) (略)

单位:上海市静安区规划 (略)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陈小玉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略) 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 点击查看>> )向社会公布, (略) 会监督。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 (略)

2022年07月20日

填报单位:(盖章)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静协示字(2022) (略)

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 (略) 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静安区

(略) 区N 点击查看>> 单元058d-01地块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库)

东至058d-02地块、 (略) , (略) ,北至058d-02地块

五级

0. 点击查看>>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40年

384

(略) 集团上海 (略)

1、地下建设用地 (略) 会停车场用地(公共停车场)。

2、土地出让后,严格控制土地出让条件变更, (略) 会公共或公益性需求按规定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的之外,一律不得擅自变更。

3、受让人应按照土地出让范围,一次性办理项目备案手续。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府规[2019] (略) )和《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沪发改规范[2019]6号)的要求,做好项目的备案制工作。

4、不采用装配式建筑,不采用BIM技术。

5、按照DG/TJ-08-7、DG/TJ-08-60等相关规范配置机动车泊位、非机动车、 (略) 、充电桩等停车指标。

6、地块深度不超过 点击查看>> 米,停车位不超过304个,由受让人在出让年限内100%自持。

7、应尽量减少出地面建筑,以符合公共绿地涉及规范要求。

8、应在人行及车行出入口设置生活垃圾投放点,并配置标准的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9、民防要求: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建设。

10、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50%,项目可采用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调蓄设施等措施,并结合周边绿地建设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指标。

11、建议地块排水管道走 (略) 的排水管网。同时,建议项目考虑寿阳排水系统防汛需求,研究与排水系统的对接联动增加城市应急调蓄功能。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2年07月25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 (略) 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 (略) (略)

单位:上海市静安区规划 (略)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陈小玉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略) 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 点击查看>> )向社会公布, (略) 会监督。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 (略)

2022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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